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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质量检验基本理论主要内容1、概述2、检验的分类3、抽样检验4、计数抽样检验原理4.1概述4.1.1检验的定义检验:是指对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测量、检查、试验、计量,并将这些特性与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其符合性的活动。4.1概述凡是可以想象到的事物都是实体,或可理解为可单独描述和研究的事物称为实体。例如:活动或过程;产品(有形产品或无形产品);组织(企业、部门、班组以及个人);上述各项的任何组合。检验适用于上述任何活动。合格与不合格指满足或不满足规定的要求。检验工作的规定要求指质量标准。企业执行的质量标准有验收标准和内控标准之分。4.1概述检验的技术性在于对产品的一项或若干项质量特性进行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用于检验的测量和监控装置必须在满足受控的条件下使用。检验是一种活动。对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的一项或多项特性的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并确定每项特性是否合格的活动。因此,检验是一种符合性判断。4.1概述4.1.2检验的目的判定一批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确定该批产品是否可以接收;判定单位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确定该产品是否需要从交验的一批产品中剔除或分开;测定工序能力,判定工序是否满足规格的要求,决定生产过程是否需要调整;判定工序是否发生变化,是否接近规格界限,判定工序中的变化趋势是否会导致产生不合格品;4.1概述4.1.2检验的目的评定产品质量等级或进行产品质量审核;评定检验人员的准确性;评定测量器具或实验方法的精密度、重复性和再现性;测定产品的服务功能,获取产品的设计资料,确定产品的质量标准;搜集质量信息,参与生产流通领域的信息反馈。4.1概述4.1.3检验的工作内容确定标准检验测试对照比较分析判定处理记录反馈4.1概述(1)确定标准企业执行的质量标准有验收标准和内控标准。验收标准用于供需双方交接(验收)产品时使用。凡公开发布的标准,无论是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还是企业标准,都属于验收标准。内控标准用于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时使用。4.1概述(1)确定标准内控标准内控标准是在验收标准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加严:—扣除因产品质量稳定性而造成的差异;—扣除因测量误差而造成的差异。内控标准不能无原则加严,过严则错杀很多合格产品,过宽则失去内控意义。内控标准与验收标准的差异,反映了企业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因此内控标准属于企业机密。4.1概述(2)检验测试按确定采用的测试装置或理化分析仪器,对产品的一项或多项特性进行定量(或定性)的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测试首先要保证所用的测试装置或理化分析仪器处于受控状态。4.1概述(3)对照比较把检验结果与规定要求(质量标准)相比较,观察每一个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自行检验时,必须严格执行内控标准,以避免与顾客发生质量争议,影响企业声誉。4.1概述(4)分析判定对检验的产品质量有符合性判断和适用性判断。符合性判断:根据比较的结果,判定被检验的产品合格或不合格。符合必判断是检验部门的职能。适用性判断:对经符合性判断被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或原材料进一步确认能否适用的判断。对原材料的适用性判断是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能。4.1概述(4)分析判定在进行适用性判断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试验,只有确认该项不合格的质量特性不影响产品的最终质量时,才能作出适用性判断。必要时可采用筛选和预处理(加工)的方法,创造适用条件。对产品的适用性判断只能由顾客判断,经顾客作出适用性判断的产品应加以特殊标准,并定向销售。4.1概述(5)处理对单件产品,合格的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不合格的作适用性判断或经返工、返修、降等级、报废等方式处理。对批量产品,根据检验结果,分析作出:接收、拒绝或回用等方式处理。4.1概述(6)记录把所测量的有关数据,按记录的格式和要求,认真作好记录。质量记录按质量体系文件规定的要求控制。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应有相应原质量记录,如:返工单、回用单、报废单等。(7)反馈及时把检验获得的质量信息传递给生产与经营的有关部门。4.1概述欲搞好检验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①拟定检查点,选定各点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抽样方法、检验频率等;②制订并严格实施检验用标准样本、标准物质、标准溶液等配置、发放、使用、保持的措施;③制订检验设备、测量仪器的维护、校难、检定及精度管理措施,定期按照规程维护和校验分析测试仪器;④制定检验场所环境要求,检查、确认并保持检验工作的环境条件符合要求;4.1概述欲搞好检验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⑤严格管理检验数据,科学规范数据处理方法,定期测定实验室内和实验室间误差,管理分析实验精度;⑥制定真实反映检验过程与结果的检验记录管理措施,规定检验报告的审核和复审程序,保证检验结果精确、可靠;⑦制定检验人员的知识、技能的岗位标准,适时开展检验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公正性及检验资格审查和技能培训;⑧开展检验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不断提高检验技术水平。4.1概述4.1.4检验的职能鉴别职能保证职能预防职能报告职能监督职能4.1概述(1)鉴别职能根据技术标准、产品图样、工艺规程和订货合同(协议)的规定,采用相应的检验方法观察、试验、测量产品的质量特性,判定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鉴别职能是其他各项职能的前提。不进行鉴别就不能确定产品的质量状况,就难以实现其他各项职能。4.1概述(2)保证职能指通过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筛选,保证不合格的原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成品不出厂,起到严格把关和质量保证的作用。4.1概述(3)预防职能通过对工序能力的测定和控制图的应用起到预防作用。通过产品检验获得大量数据,以计算工序能力大小或反映工序的状态是否受控。如果发现工序能力达不到要求,或者控制图表明工序出现了异常,都需要及时调整或采取技术、组织措施,提高工序能力或消除异常因素,使工序恢复稳定受控状态。通过工序作业的首检与巡检起到预防作用。当一个班次或一批产品开始加工时,一般应进行首件检验,只有当首件检验合格并得到认可时,才能正式投产。4.1概述(3)预防职能此外,当设备进行了调整又开始作业时,也应进行首件检验,以防止出现成批不合格品。正式投产后,为了及时发现作业过程中的异常变化,还要定时或不定时到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抽检,一旦发出问题可以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广义的预防作用。实际上是对原材料和外购件的进货检验;对半成品转序或入库前的检验,既起到把关作用又起到预防作用。4.1概述(4)报告职能将检验所搜集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对产品以及企业质量保证活动是否有效作出评价,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以便成为企业管理决策的信息和依据。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货验收的质量状况和合格率;过程检验、成品检验的合格率、返修率、报废率和等级品率,以及相应的质量损失金额;按产品组成部分(如零件、部件、组件)或作业单位统计的合格率、返修率、报废率及相应的质量损失金额;4.1概述(4)报告职能重大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意见;提高产品质量和质量改进的建议。(5)监督职能产品质量的监督;专职或兼职质量检验人员工作质量的监督;工艺技术执行情况的技术监督。监督职能一般通过设置专职的巡检人员完成。4.2检验分类4.2.1按生产过程的顺序分类(1)进货检验进货检验:是企业对所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配套件、辅助材料、配套产品以及半成品等在入库之前所进行的检验。目的:是为了防止不合格品进入仓库,防止由于使用不合格品而影响产品质量,影响企业信誉或打乱正常的生产秩序。这对于把好质量关,减少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是至关重要的。4.2检验分类4.2.1按生产过程的顺序分类(1)进货检验进货检验应由企业专职检验员,严格按照技术文件认真检验。进货检验包括首(件)批样品检验和成批进货检验两种。首(件)批样品检验是指对供应方的首(件)批样品进行检验。目的:在于掌握样品的质量水平和审核供应方的质量保证能力,并为今后成批进货提供质量水平的依据。因此,必须认真地对首(件)批样品进行检验,必要时进行破坏性试验、解剖分析等。4.2检验分类首(件)批样品检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应进行首(件)批样品检验:①首次交货;②在执行合同中产品设计有较大的改变;③制造过程有较大的变化,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停产三个月以上之后又恢复生产等;④对产品质量有新的要求。4.2检验分类成批进货检验定义:指对供应方正常交货的成批货物进行的检验。目的:为了防止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和外协件等成批进入生产过程,影响产品质量。利用进货检验数据作控制图,控制供货质量及选择合格供方。根据外购货品的质量要求,应对其按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分成A、B、C三类,检验时应区别对待。A类(关键)品: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4.2检验分类成批进货检验B类(重要)品:可以进行抽检;C类(一般)品:可以采用无试验检验,但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合格标志和说明书等。通过A、B、C分类检验,可以使检验工作分清主次,集中力量对关键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其中A类原材料外购件的检验应全项目检验,无条件检验时可采用工艺验证的方式检验。4.2检验分类(2)过程检验过程检验:也称工序检验,是在产品形成过程中对各加工工序之间进行的检验。目的:在于保证各工序的不合格半成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防止对不合格半成品的继续加工和成批半成品不合格,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作用:由于过程检验是按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因而起到验证工艺和保证工艺规程贯彻执行的作用。4.2检验分类过程检验通常有以下三种形式:①首件检验首件检验:在生产开始时(上班或换班)或工序因素调整后(调整工艺、工装、设备等)对制造的第一件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目的:尽早发现过程中的系统因素,防止产品成批报废。在首件检验中,可实施“首件三检制”:①操作工人自检②班组长检验和③专职检验员检验4.2检验分类过程检验通常有以下三种形式:①首件检验注:①首件不合格时,应进行质量分析,采取纠正措施,直到再次首件检验合格后才能成批生产。②检验员对检验合格的首件应按规定进行标识,并保留到该批产品完工。②巡回检验巡回检验:也称为流动检验,是检验员在生产现场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对有关工序的产品质量和加工工艺进行的监督检验。4.2检验分类②巡回检验巡回检验员在过程检验中应进行的检验项目和职责:①巡回检验的重点是关键工序,检验员应熟悉所负责检验范围内工序质量控制点的质量要求、检测方法和加工工艺,并对加工后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及检验指导书规定的要求,及负有监督工艺执行情况的责任。②做好检验后的合格品、不合格品(返修品)、废品的专门存放处理工作。4.2检验分类③完工检验完工检验:是对该工序对一批完工的产品进行全面的检验。目的:是挑出不合格品,使合格品继续流入下道工序。过程检验不是单纯的质量把关,应与质量控制、质量分析、质量改进、工艺监督等相结合,重点作好质量控制点加工质量的主导要素的效果检查。4.2检验分类(3)最终检验最终检验也称为成品检验,目的在于保证不合格产品不出厂。成品检验是在生产结束后,产品入库前对产品进行的全面检验。成品检验由企业质量检验机构负责,检验应按成品检验指导书的规定进行,大批量成品检验一般采用统计抽样检验的方式进行。4.2检验分类(3)最终检验成品检验合格的产品,应由检验员签发合格证后,车间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凡检验不合格的成品,应全部退回车间作返工、返修、降级或报废处理。经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再次进行全项目检验,检验员要作好返工、返修产品的检验记录,保证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4.2检验分类4.2.2接检验地点分类(1)集中检验把被检验的产品集中在一个固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如检验站等。一般最终检验采用集中检验的方式。(2)现场检验现场检验也称为就地检验,是指在生产现场或产品存放地进行检验。一般过程检验或大型产品的最终检验采用现场检验的方式。(3)流动检验(巡回检验)4.2检验分类4.2.3接检验方法分类(1)理化检验理化检验是指主要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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