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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解禁、减持与市场的变化股份全流通是我国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变革,改变了上市公司运行的体制基础,导致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及其高管、投资者等市场主体行为也随之发生变化。传统的以机构、散户为主的博弈模式变成以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间为主的博弈模式。1、限售股限售股:因各种原因暂时禁止在二级市场上出售的股份。如下图所示一、限售股解禁情况分析2、限售股解禁-时间分布3、限售股解禁-类型分析09年2-5是股改限售股解禁最密集的时期,每月解禁市值都超过2000亿,最大的是09年10月,6091.69亿元限售国有股份由于受到《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限制,减持愿望较弱,其他所占比例不高,但减持愿望相对较强。1、股改限售股集中解禁年份是2007年到2010年,2009年是限售股解禁的最高峰,有2076.78亿股的股改限售股解禁。2、“小非”解禁的峰是06、07和08年,09年以后,绝大多数是“大非”,而“非国有”股份的解禁高峰则出现在07和09年,07年的解禁股中,“非央企”所占的比重较大,但08和09年,“央企”股份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大。4、限售股股东持股成本分析历史成本计算方法此表选取截止2007年12月31日完成股改的全部1069家上市公司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开始(2006年6月19日中工国际首发上市为标志)到2007年12月31日IPO上市的39家公司作为样本。二、限售股减持分析累计减持占比为累计减持数量占累计解禁数量的比重从大小非减持进程来看,欲减持的大小非往往非常坚决而果断,而且小非的减持意愿始终较为强烈。不同持股主体的增减持分析不同市场环境的增减持行为分析三、限售股减持的影响因素分析—以基金为例H1:股票的限售解禁量越大,基金减持量越大。H2:限售股解禁的比例越大,基金减持量越大。H3:流通比例越大,基金减持量越小。H4:限售股股东持股成本越低,基金减持量越大。H5:股票的估值越高,基金的减持量越大。H6:净资产的收益率越高,基金减持量越小。H7:上市公司股本越大,基金减持量越大。样本选取选取的样本是2008年一季度所有基金重仓股减仓的股票,共265只。剔除数据不全的以及尚未发生解禁行为的股票,得到190只股票作为研究样本。变量设计因变量是基金对股票减持量的指标。回归模型四、股份全流通后大股东行为变化股权分置改革后,中国证券市场不再存在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界分,而代之以新的股东类别差异。这一深刻的制度性变革直接促使全流通时代大股东的行为发生了嬗变。1、大股东类别及其行为特征分析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是成为大股东的最低标准。大股东根据不同标准有不同分类:依据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根据股权性质和股东身份的差异,可分为国有股东和民营股东;在非控股股东中,根据投资目的和期限的差别,可细分为战略股东和财务股东。不同类别的股东其所接受的监管和适用的法律政策存在差异,利益取向也不尽相同,因而其行为模式也各有特点。2、全流通后大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的变化由于二级市场股价直接关系到大股东持有股份的市值,大股东和上市公司的利益日益相关,大股东参与上市公司事务的热情高涨。大股东对上市公司股价的关注可能产生大股东刻意“做多”、“做低”或稳定股价的现象。大股东希望“做多”上市公司,抬升二级市场股价国有股东可能出于国有资产考核的目的,希望实现国有上市公司市值的扩大;民营股东则可能希望私有财富在二级市场实现迅速膨胀,或希望作高股价后在高位减持牟利;战略股东和财务股东则可能希望通过“低进高出”的方式,实现最大的资本利得。合法的做多包括整体上市、资产注入、增资扩股、高比例送配等;非法的做多则包括市场操纵、虚假陈述、关联交易、财务造假等。大股东希望上市公司股价下跌或在低位运行大股东希望在低价位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大股东在高位减持套现后希望在低位接回筹码;国有股东与其他主体相勾结,在国有股权转让过程中,希望以二级市场价格下跌来倒逼转让价格,压低转让价格,谋取非法利益;大股东出于并购重组的特殊目的希望压低股价;在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希望以低价授予高管股权,等等。大股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做低股价:大量减持股份;操纵盈余管理;发布利空消息;与其他主体勾结,在二级市场从事操纵活动等等。大股东希望股价保持稳定例如在以定向增发等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时,大股东希望股价稳定在增发价附近,如果过度下跌,则大股东和增发对象会遭受损失;如果股价过分上涨,则增发方案被监管机构否决的可能性很大。又如在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或兼并收购的情况下,大股东不希望股价有异动,以免引起监管机构或公众的关注,导致上市、重组或并购方案遭遇波折。3、股份全流通后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关系的变化股份全流通最大的变化在于股东获得平等的流通权利,同股同质,同股同权,大股东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日益相关。大股东获利渠道的变化股改前大股东获利的典型方式为:(1)通过关联交易从上市公司攫取利益;(2)大量占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3)通过配股增发等方式从广大中小投资者手中“圈钱”为己所用;(4)通过高比例分红送股从上市公司获得利益。全流通市场由于环境、条件和政策的变化,大股东的获利渠道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利益掠夺转为作大利益基础。由掠夺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转向市场要利益。再融资不再成为纯粹的圈钱手段。再融资手段日渐多样化,有权证、可分离债券、公司债等新型融资方式。4、股份全流通后大股东与机构投资者关系的变化股改之前,大股东对二级市场股价浑然不关心,大股东与机构投资者基本处于利益分置或对立的状况。大股东对机构投资者在二级市场的作用和表现没有兴趣,由于一股独大、资本多数决等因素的制约,机构投资者对大股东的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股改之后,大股东的股份逐步解禁流通,大股东与机构投资者一样成为流通股东,二者在二级市场上初步具备共同利益基础。机构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约束大股东行为。机构投资者以集体博弈和行使投票权的方式影响大股东行为。一些机构投资者可能与大股东串谋,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全流通时代常见的机构共谋有:(1)大股东减持股份前夕,公司发布信息,机构配合作高股价,让大股东顺利沽出谋利;(2)在定期报告、送转信息、重组信息、定向增发信息、整体上市或资产注入信息等重大信息披露前,大股东和机构提前布局,静待股价上涨后沽出谋利;(3)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操纵盈余管理,配合机构在二级市场谋利;(4)机构通过研究报告、股评等手段为上市公司造势,配合机构自身或大股东在二级市场谋利;(5)大股东或机构以机构共谋操纵的方式为个人“老鼠仓”谋利。五、股份全流通后上市公司高管行为变化(一)影响上市公司高管行为变化的主要因素1、股份全流通导致上市公司并购环境变化2006年8月初,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作出重大修改,将强制性全面要约收购调整为部分要约收购,引进了协议收购、间接收购、换股收购等新的收购方式。一方面更勤勉尽责以降低被“炒鱿鱼”的可能,另一方面尽量为被替换提供保障,如“金降落伞”等保障条款,间接降低被更换的机会。2、投资者结构变化,机构投资者比重逐渐增加据统计,股份全流通后,机构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占股票流通市值的比重超过了50%。有利于强化对高管的监督上市公司高管与机构投资者相互串通、利用信息优势和资金优势谋取不当利益的可能性增大。3、股份全流通导致股东利益与上市公司利益更紧密控股股东利益与上市公司利益趋于紧密,客观上使得高管尽职经营管理的空间更大,高管的独立性进一步增强。4、控股股东性质变化,民企或个人逐渐增多股份全流通后,越来越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民营企业或者直接为个人,特别是2004年中小企业板设立后,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比重较高,且控股股东往往持股比例较高。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可能性增大,对股价的敏感度增强,这客观上导致高管不得不关注公司股价变化,关注股价变化对控股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高管往往被“工具化”,成为控股股东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工具,独立性较小5、控股股东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态度变化股份全流通后,控股股东利益与上市公司利益一致性提高,控股股东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普遍持欢迎态度。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改善了高管进行经营管理的环境,也增加了高管实施内部人控制、取得不合理利益的难度。6、控股股东对高管的考核体系变化在股权分置时代,考核以静态的净资产为主,资产转让则以场外协议为主;在股份全流通后,考核转向以股价和公司市值为基础和核心。高管行为仍将受控股股东目标取向和考核方式的主导和影响,更多地追求上市公司价值最大化7、股权激励彻底改变高管自身利益构成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1月颁布实施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革命性地改变了高管利益构成,并导致本公司股价对高管利益影响巨大。追求持股收益最大化,包括最优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以及最高的股票卖出价格。8、公司股价变化直接决定高管所持股份的实际价值高管持股越来越普遍、数量越来越多,股价变化决定了高管所持股份的价值。在必要时机以某种方式影响公司股价,成为高管行为变化的重要内容。(三)、典型的上市公司高管不正当行为方式1、滥用股权激励“内部人”高管利用股权激励“掏空”上市公司在设定股权激励条件时,利用内部人的优势,通过各种盈余管理手段降低当期业绩等,尽量“做空”业绩和股价,以降低获得股权激励的条件;直接设定比较优惠的股权激励条件,使获得股权激励的机会增加、获授股份成本下降。非内部人高管滥用股权激励高管可能会通过盈余管理甚至财务舞弊等方式来获得股权激励高管可能采用盈余管理、财务舞弊甚至合谋操纵市场等方式影响股价,以高价卖出股票。2、变相管理层收购股份全流通后,直接的管理层收购难度较高收购上市公司优质资产、期待分拆上市后套现或高额分红。购买上市公司优质子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间接实现管理层收购。通过增资扩股由管理层认购新发行股份或者高管直接受让上市公司原持有股份等方式。成本低、收益高。3、利用内幕消息谋取不当利益涉嫌内幕交易的买卖股票行为“老鼠仓”行为、提前买卖股票选择性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在未公开披露之前向特定的人士或特别类型人员披露有关重大信息4、与强势投资者合谋操纵市场更规范的信息披露,以应对机构投资者的监督串通机构投资者违规“做多”甚至操纵股价5、设置金降落伞等过度保护条款公司章程限制管理层被替换“非经股东大会事前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总裁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等“金降落伞”条款指当一家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发生变化时,如进行合并或者被收购的时候,目标公司的高管层通常会得到一次性的巨额补偿,其数额最高可达数千万元之巨,远远超过高管的正常薪酬收入水平。6、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2007年4月9日中国证监会出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高管买卖股票时间间隔违反规定高管超比例卖出股票限售股解禁、减持对资本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许多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研究。全流通后股票市场的估值体系的变化;限售股解禁、减持对股票价格的影响;限售股解禁、减持对中小投资者的影响;限售股解禁、减持如何影响股票市场的质量;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博弈变化;如何规范大小非减持;……………THANKYOU!jianquansun@126.com
本文标题:限售股解禁、减持与市场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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