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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陷阱读后感六篇【篇一】花了一个月断断续续拜读完这本《美国陷阱》。这本书作者以亲身经历描述了美国政府是如何拿着司法的武器打压跨国公司为本国同行巨头牟利的。再结合当下美国举国之力打压中国华为,对中国人来说,读这本书有着感同身受的意义。简单回顾故事线就是作者作为法国巨头阿尔斯通的高管之一,在一次出差美国的时候刚下飞机就被捕,被美国司法部当作人质之一,继而威胁阿尔斯通,法国政府,最终以阿尔斯通弃子保帅,还变卖最核心的事业部给美国的通用电气。说白了就是通用电气站在美国政府背后,借着美国政府的手,拿着美国的法律武器,打压外国公司,为自己谋利益扫清障碍。全书从作者被捕到最终被释放,简直让人瞠目结舌,其中的过程无处不充斥着金钱,无事不可讨价还价。最好笑的是美国的量刑,法官、检察官就按照着一张量刑表,根据罪犯的犯罪积分予以量刑,简单粗暴好用。监狱居然是私人经营的,所有物品的使用所有的服务都必须用金钱购买,金钱在这里用到了极致。量刑也是可以讨价还价的,就看双方的砝码有多重,检察官用极高的量刑作为吓唬的工具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其中也不乏假公济私的做法。这本书狠狠颠覆了好莱坞、美国政府一贯宣传和树立起来的形象。最近看张维为主讲的政论节目《这就是中国》,其中张教授提到西方社会,尤其以美国为代表,所谓的“三权独立”也只是司法权下的三权,而不是真正的三权,政治权力、司法权力和资本权力。我国目前是政治权力的比重比较高,而美国则是资本权力占主导。这本书则很好地诠释了资本是如何操纵政治和司法以达到自己目的的。看这本书时让我感到可怕的是,只要挡了美国的道,更确切说是对美国公司捞钱产生阻碍了,不管是技术上的,战略上的,资源上的,美国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打击对手,也不管这个对手背后的国家是盟国还是本来就被列为竞争对手的。本书中描绘的美国玩得一手好牌,自己立了一套本适用本国的法律《反海外腐败法》,却把它套用在全世界的公司,自己又当裁判又当打手,简直玩得不要太溜。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人的生命、家庭算得了什么呢?金灿荣说美国过去干趴了5个世界老二,英国、德国、苏联、日本、欧盟,看看书中罗列的清单,美国光是使用这部《反海外腐败法》就从欧洲企业上缴的罚款赚走了160多亿欧元。如今美国用相同的伎俩对付中国,逮捕高管,以此为人质作为谈判的砝码。阿尔斯通的CEO为了一己之利,为了躲避美国设下的牢狱陷阱,牺牲了作者这个人质,出卖了法国的国家资产,最后还赢了个盆满钵满,这放在中国绝对是遭万人唾骂的,好在华为不是阿尔斯通,任正非也不是柏克龙,中国更不是法国。过去100年受的耻辱还未忘却,中国不会再走同样的老路。【篇二】法国人怀疑,美国的通用电气是指使美国司法部“咬”阿尔斯通的幕后黑手。通用电气抓住阿尔斯通CEO柏克龙的把柄,再借司法部施压,迫使阿尔斯通将能源业务版块出售给通用电气。这种把戏通用电气已是轻车熟路。一方面,通用电气给大量转行困难的检察官提供合规部的工作岗位,利用这些“老将”对司法系统的影响力。另一方面,通用电气善于围猎被腐败案缠身的公司高管,再以帮助其与美国司法部谈判为诱饵,唆使这些高管里应外合,借“内奸”之力收购公司。在瞄准阿尔斯通之前,通用电气已经用这种手段收购了四家公司。美国人用来对付阿尔斯通的武器是《反海外腐败法》。“这项法律颁布于1977年著名的水门事件之后。在调查尼克松下台的政治丑闻的过程中,美国司法机关揭露了一个暗地资助和贿赂外国公职人员的庞大体系,涉及400家美国公司。调查报告透露,美国大型军火公司洛克希德为了向他国出售战斗机,已经支付了数千万美元的贿款给意大利、联邦德国、荷兰、日本和沙特的政界人士与企业高管。此外,洛克希德还承认向荷兰贝恩哈德亲王支付了超过100万美元的贿款,以便销售他们与法国幻影5竞争的F-104战斗机。这一家丑外扬之后,作为应对,卡特总统通过立法规定,立即禁止美国公司向“外国公职人员”支付佣金。这项法律由两个机构负责执行:在刑事上,由美国司法部控告违犯这项法律的公司和个人;在民事上,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起诉涉嫌篡改账本来掩饰行贿的公司。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原则上只会干预在美国证券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然而,《反海外腐败法》自从20世纪70年代末生效以来,就一直受到美国主要行业巨擘的质疑。他们认为这项法律可能会使他们在出口市场处于不利的地位。其他经济大国,特别是欧洲国家尚未通过类似的法律。相反,这些国家的公司在许多腐败猖獗的国家继续求助于中间人服务。美国政府没有打压自己企业的倾向,也不想惩罚美国的出口产业,并没有大力实施《反海外腐败法》。1977—2001年,美国司法部只惩罚了21家公司,而且通常都是二线企业。“然而,美国雇主协会并不希望这项法律“进入睡眠状态”。美国的行业巨头很清楚他们能从这项法律中获得多少利益。为了达到目的,只需让他们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对手卷入同一麻烦。1998年,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美国国会修改了法律,使其具有域外效力。此后,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同样适用于外国公司。美国政府自认为有权追诉任何一家公司,只要它用美元计价签订合同,或者仅仅通过设在美国的服务器收发、存储邮件。这项修正案就是美国人的一个把戏,他们把一项可能削弱自身企业的法律转变为干涉他国企业、发动经济战的神奇工具。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从2000年中期开始不断地试探这种域外法权的底线。”美国还借助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推广这一经济战工具,敦促成员国加强反腐立法。“一旦某个国家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经合组织反贿赂公约》,它实际上就授权美国可以起诉该国的企业,而它却没办法使用法律手段报复美国企业。”【篇三】关注此书,源于华为任正非桌上就摆着这本书。全书从作者被捕到最终被释放,简直让人瞠目结舌,其中的过程无处不充斥着金钱,无事不可讨价还价。这本书狠狠颠覆了美国政府一贯宣传和树立起来的形象。如果想了解一个人,不仅要了解一个人的品行,还要通过和这个人相处,才能了解这个人。想了解一个国家,不仅了解这个国家的先进性,也要看到这个国家政治形态和司法体系是否符合整个世界的规则。而这本《美国陷阱》,让我了解了一个真实的美国。这个美国和一个村子里的地痞流氓没有什么区别。表面上道貌岸然,背后却阴招不断,为了自己国家利益,不择手段。这就像一个蛮横的家长,自家的孩子去邻家玩,犯了点小错误,家长跑到邻家教训自家的孩子,这本来就有失公允。而他竟然在邻居家里教训起别家的孩子。如果邻居的家长不答应,质问起来,他却大言不惭的告诉别人,“因为我有力气,我们家殷实,我想怎样就怎样,你能把我怎么样?”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值得我们深思的是,美国过多使用“长臂管辖”、制裁等工具,其副作用已经开始显现,各国会主动寻找其他机制避开美国,避免与美国“有联系”,并推动企业的“合规”建设。国家是企业背后最大的后台,企业是个人背后最大的依靠。一个企业的管理层被美国限制自由,如果企业不齐心,国家不支持,只会导致企业被迫放弃更大的市场和更多的经济利益,最终受伤害的必然是国家。如果中国不是今天的中国,难保美国不把“长臂管辖权”伸到中国。。一个国家只有繁荣富强,才不惧怕外来的威胁和强权。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应该庆幸和自豪,因为我们的身后有一个强大的国家。【篇四】随着2018年11月,华为公司CFO孟晚舟在加拿大被非法拘留,及至2019年4月15日,宣布所有美国企业对华为核心器件停止供应,华为成为是中美贸易摩擦的桥头堡。由中信出版社在今年4月出版由法国人皮耶卢齐根据亲身经历所撰写的《美国陷阱》,不仅摆上了任正非的办公桌,也迅速成为国内热销书籍。本书用真实的案例和作者的亲身经历,让人大开眼界地看到了美国政府利用司法,打击美国企业竞争对手的内幕,让我们充分认识到美国法治的两面性,即对内保护资本集团的利益,对外维护美国霸权。2013年,阿尔斯通公司锅炉部门的高管皮耶鲁齐,在美国纽约肯尼迪机场被美国司法部门以违犯《反海外腐败法》为由逮捕。当年的阿尔斯通,作为法国王牌企业、国之重器,与德国西门子、美国通用电气,并称世界三大能源巨头”。阿尔斯通拥有众多知识产权和极强的技术优势,其负责法国境内58座核反应堆所有汽轮的发电机制造、维护和更新工作,以及法国全国的电力生产设备,还为戴高乐号航空母舰提供推进汽轮机,堪称法国本土高度战略性企业。它在法国的地位,就好比苹果之于美国,索尼之于日本,三星之于韩国。进入21世纪后,阿尔斯通在并购扩张过程中受到次贷危机影响而陷入财务危机。美国电力巨头通用公司很快瞄上了这块肥肉,并展开收购阿尔斯通的商业谈判。在谈判过程中,阿尔斯通公司高管皮耶鲁齐,被美国司法部以违犯《反海外腐败法》为由在机场逮捕,并由此掉进“美国陷阱”。我认为皮耶鲁齐在在这本书中所说的“美国陷阱”具有三重含义。第一重含义:是指皮耶鲁齐被美国逮捕而陷入美国诉讼法中辩诉交易的“司法陷阱”。美国诉讼法秉持一种当事人自由博弈的仲裁原则,诉讼主要取决于控辩双方的博弈,法官只是消极的仲裁者,由此形成美国诉讼法上的一个特殊的制度安排——辩诉交易。以阿尔斯通案为例,美国检方对皮耶鲁齐提出了10项刑事指控,根据美国的法律,可以判处125年有期徒刑。此时控方告知被告如果能主动认罪,控诉方可提出减刑或免刑,而一旦双方达成协议,法官就予以认可。假如皮耶鲁齐拒不认罪,就意味着自己必须在证据收集和法律辩护上足以对抗美国的司法机关。但是,皮耶鲁齐的律师是美国司法部指定的,巨额律师经费远远超出他个人所能承担,美国监狱的私营化还意味着被告需要准备大量现金及担保来支持在监狱中的漫长抗诉,一旦自己的抗诉失败,就会被“依法”处以125年的监禁。皮耶鲁齐作为一个失去行动自由的外国人,根本无力对抗美国方庞大的司法机器,在多轮的“辩诉交易”后,最终他被迫认罪,作为换取轻刑的交易条件。这种诉讼理念和制度安排,无疑有利于作为强者的政府和资本家皮耶鲁齐签署了认罪书之后,实际上就落入了美国设置的第二重陷阱:即国家与国家之间展开经济竞争的“经济陷阱”。美国司法部对皮耶鲁齐的调查“醉翁之意不在酒”,判皮耶鲁齐125年监禁对美国没有意义,其真正意图是将皮耶鲁齐的认罪书作为证明阿尔斯通违背了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证据,并以此作为筹码帮助美国通用公司顺利完成对阿尔斯通最优质资产的收购。因此,当皮耶鲁齐在认罪书上签字,实际上皮耶鲁齐就变成了美国司法部门的“证据”,阿尔斯通若不接受通用公司提出的商业并购方案,就面临美国司法部以其违犯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而做出的巨额重罚,由此,“司法陷阱”与“经济陷阱”实现了无缝连接。皮耶鲁齐在书中指出这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美国通用公司不仅在市场上与法国公司展开竞争,同时也通过隐蔽的“司法陷阱”来进行美国与法国之间的经济竞争,以达到控制法国经济命脉的目的。皮耶鲁齐在书中指出“美国陷阱”就是美国利用法律作为经济战的武器,削弱竞争对手,最终达到低价收购,从而维持经济垄断的地位。《美国陷阱》提供了一个真实的案例,揭示了美国推动全球法律治理的本质。逮捕皮耶鲁齐,表面上看起来是打击全球腐败的个案,实际上是动用政府权力介入通用公司并购阿尔斯通的市场经济活动中。这个案例让人认识到,美国经济体制实质上是这个世界最大,也是最隐蔽的国家资本主义,而这种国家资本主义是以精巧的法律之手建构起来的。第三重陷阱:新霸权主义陷阱。至此,经济陷阱成为美国企业与国家利益深度捆绑的纽带,美国企业在全球经济竞争中取得的胜利及对全球经济,贸易及科技的控制,能确保美国所建立的法律,贸易,金融货币体系,人权,知识产权,法治及文化形态在全球实现“新霸权主义”。如果美国企业在全球经济竞争中失败,则会逐步削弱美国在科技,金融,以及其所构建的法律、文化体系下的影响力,从而导致美国在全球整体竞争中的失败。因此,美国设计这种精巧的“司法陷阱”和“经济陷阱”,用以捍卫美国企业在全球竞争中的绝对优势。在这个意义上,《美国陷阱》实际上是揭示了美国所建构全球“新霸权主义陷阱”的政治逻辑。看完《美国陷阱》,很多人最大的疑惑是:为什么美国司法部可以调查一家法国公司在印度尼西亚的商业交易?为什么美国法院对美国
本文标题:美国陷阱读后感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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