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密闭空间的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二、范围公司范围的所有密闭空间作业。三、职责(一)需要施工作业的部门应做好施工作业前的清扫、清洗、置换、检测等工作。按《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的要求检测填写。(二)部门和管理部在施工人员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测,并记录检测数据,确认符合施工要求后,方可进入。(三)需施工作业部门,必须派专人监护,做好应急防护措施,以确保安全。四、内容及要求(一)术语定义密闭空间作业是指生产区域内的各类筒仓、球、釜、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已及地下室、窖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二)清洗和置换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1、氧含量19.5%-21.5%。2、有毒气体硫化氢低于10mg/m3,一氧化碳低于35mg/m3。3、可燃气体为0。4、打开所有人孔、手空、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5、必要时可以采取机械通风。6、采用管道通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不准向设备内冲氧气或富氧空气。7、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配戴隔离式防毒面具。(三)监测1、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粉尘等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办理《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2、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作业现场经处理,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3、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设备带出,不准留在设备内。4、作业中要定时检测,一般每个2小时检测一次。发现情况异常立刻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同时原作业许可证作废。待作业空间经处理,取样分析合格后,重新开具作业许可证,方可继续作业。(四)照明和防护措施1、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2、作业人员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防爆对讲机、防爆手电、气体检测仪并且系好安全绳索(绳索的牢固度必须能够承受作业人员本人的体重重量)。3、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4、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5、设备内照明电压应该小于36伏,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伏。6、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7、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五)监护1、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并做好安全应急措施。2、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并在入口处挂正在作业牌。3、险情重大的设备被作业、应增加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外人员取得联系。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5、设备内事故抢救、救护人员必须作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六)《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1、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办理《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2、《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安全措施栏要填写具体安全措施。3、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要新办理《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继续作业。4、作业过程中,如发生安全措施失效、作业条件、工作范围等异常变化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取消有限空间作业。5、作业结束后,需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6、按《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的要求,相关人员必须详细填写作业设备的具体名称、作业时间、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检测数据的记录。(七)密闭空间作业审批权限1、有毒、有害、有可燃气体的储罐、容器、管道等或可造成严重缺氧的密闭空间的作业,由作业部门填写《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报维修部、EHS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2、不易造成燃烧、无毒、无害气体且通风良好、不易造成窒息的槽车、下水道、地坑等作业场所的作业,部门填写《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由作业部门、EHS部审批,按密闭空间作业要求检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达到安全作业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五、相关表格及记录《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备注:许可证关闭为,该施工已经完成,并且验收合格,验收人为申请部门主管。许可证取消为,作业条件、工作范围等发生异常变化,取消人为申请部门主管。《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作业现场留有一份,作业部门留有一份,管理部留有一份。
本文标题: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54265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