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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一、工程概况(一)桩基上部工程的整体结构概况。如:结构形式、层数、层高、总高、建筑面积、建筑功能等。(二)桩基工程本身的工程概况。如:数量、承重方式、断面形状、桩下持力层以及所处地理位置的相应地质资料(土质、埋深、地下水位高低、有无淤泥、流砂等特殊土层)等。(三)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情况。如:所处地段状况、桩孔离周边建(构)筑物的距离、挖桩施工时降低地下水位会否对建(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建议采取什么保障措施等。(四)按合同要求施工中需要采取的措施。如:工期要求、施工程序要求与其他分部分项工程的交叉作业状况等。(五)人工挖孔桩应符合《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49号)的要求。二、施工准备(一)场地平整,做好现场排水,并做到水通、电通、道路通。(二)查阅有关档案资料,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地上、地下的障碍物。如:地下电缆、上下水管道、旧墙基、旧人防工程等及其分布情况,并针对情况提出预防事故的方案。(三)熟悉桩基础工程设计图纸、说明及施工要求,以及完整的地质勘察报告书,以掌握施工区域各层土质的物理力学性质,桩持力层的岩土特征及埋深、地下水位及分布情况。(四)备齐挖孔施工机具、气体检测仪、模板、空压机及风管、水泵、照明及动力电器以及土建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机具等,并明确各种机具的安全使用规程。(五)绘制桩基施工及安全设施平面布置图,编制挖孔桩施工工期控制计划。三、施工组织与管理(一)人工挖孔桩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挖孔桩工程的现场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人工挖孔的施工方法、法规、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二)按施工方案中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开工前由项目部向全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的交底工作。(三)参加挖孔作业的工人应是18~35岁男性青年,事先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聋哑及其他不宜井下作业的人等不能参与施工。(四)现场设专人做好挖孔桩施工记录,并负责对安全施工实施跟踪监督,做好监督记录。四、施工工序流程场地平整→放线定桩位及高程→建议每条桩进行超前钻→开挖第一节桩孔土方→支护壁模板放附加钢筋→浇筑第一节护壁混凝土→检查桩位(中心)轴线→架设垂直运输架→安装电动葫芦(铁辘轳)→安装吊桶、照明、活动盖板、水泵、通风机等→开挖吊运第二节桩孔土方(修边)→先拆第一节支第二节护壁模板(放附加钢筋)→浇第二节护壁混凝土→检查桩位(中心)轴线→逐层往下循环作业→开挖扩底部分→检查验收→吊放钢筋笼→放混凝土溜筒(导管)→浇筑桩身混凝土(随浇随振)→插桩顶钢筋。五、孔桩施工安全技术要点(或要求)(一)多孔同时开挖施工时,应采取间隔开挖的方法。相邻的桩不能同时挖孔,必须待相邻桩孔浇筑完混凝土之后才能开挖,以保证土壁稳定。(二)桩孔下挖过程中,必须按照挖一节土(每挖深50~80cm),做一节护壁或安放一次工具式钢筋防护笼。桩孔垂直度和直径尺寸应每挖一节检查一次,发现偏差及时纠正,以免误差积累过大,造成倾斜或塌方。(三)挖孔桩孔口,应设水平活动安全盖板。当吊桶提升到离地面高1.8m左右(超过人高)时推活动盖板关闭孔口,手推车推至盖板上,卸土后再开盖板下吊桶吊土,以防土块和工具掉入孔内伤人。最上一节混凝土护壁在井口处高出地面25cm(厚度与护壁相同),以防地面水流入井孔内或脚踢杂物入孔内。孔井口边1m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在孔井口边1.5m以外。(四)桩底扩孔应间隔削土,留一部分土作支撑,待浇筑混凝土前再挖,此时宜加钢支架支护,浇筑混凝土前再拆除。(五)挖孔桩施工一般不得在孔内放炮破石,若遇特殊情况,非在孔内放炮不可时,需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请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六)挖孔、成桩必须严格按图施工,若发现问题需要变更,应及时与设计负责人联系,孔桩护壁后在无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条件下,严禁破石修孔。挖孔、扩孔完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浇筑混凝土,特别是孔壁为砂土、松散填土、软土等不良土壤时不得隔夜浇筑混凝土,以免塌孔。护壁混凝土拆模,须经现场技术负责人批准。(七)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前应随时注意检查卷扬机、支腿、钢丝绳、挂钩(保险钩)、提桶超高限位装置等,应对井壁、混凝土护壁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八)挖孔人员上下孔井,必须使用安全爬梯;井下需要工具,应该用提升设备递送,禁止向井内抛掷。井孔上、下应有可靠的通话联络,如对讲机等。(九)挖孔桩作业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须盖好孔口,或用高于80cm的护身栏将井口封闭围挡。(十)夜间一般禁止挖孔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挖孔作业时,须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并有安全员在场。(十一)井下操作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4h,应及时轮换。(十二)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接绳由孔上人员负责随作业而加长,井下有人操作时,井上配合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十三)孔底如需抽水时,必须在全部井下作业人员上地面后进行。(十四)井孔内一律采用12V安全电压和防水带罩灯照明,井上现场可用24V低压照明。现场用电均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十五)下井之前,应用气体检测仪对井内空气进行抽样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害气体含量超过允许值,应用鼓风机向孔底通风(必要时送氧气),然后方能下井作业。施工中应有可靠通风措施。在医院或其他有毒物质存放区施工,应先检查有毒物质对人体的伤害程度,再确定是否采用人工挖孔的施工方法。(十六)人工挖孔桩孔口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警示标志。(十七)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六、成孔验收及桩身钢筋混凝土工程(一)桩挖至设计标高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二)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认真做好记录,按检验报告要求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三)桩孔验收合格后,立即进行桩身钢筋笼吊装就位,钢筋笼入孔吊装时要防止碰撞破坏孔壁。(四)浇筑桩身的混凝土坍落度以10cm左右为宜。浇筑第一步混凝土时待下料高出扩孔顶标高30cm左右再振捣,以后每步浇1.5m高,随浇随振捣密实。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对无护壁桩而言)如发现孔壁土有塌落现象,须及时采取措施后再继续浇筑。(五)一根桩的混凝土必须当天连续浇筑完。当孔壁有砂土层时,应将混凝土浇筑超过砂土层再振捣。孔内振捣混凝土应该用绳系牢振捣器,放到孔内振捣,禁止人下到孔内振捣。(六)正在浇筑混凝土的桩孔周围10m半径内,其他桩内不能有人作业。
本文标题:19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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