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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公司与BB公司关于CC公司股权转让之意向协议年月日本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当事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市签订:甲方(意向转让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鉴于:1.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组建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持有CC公司XX%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2.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股权,乙方拟受让该标的股权。因此,本协议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标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意向,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协议宗旨及地位1.1本协议旨在对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乙双方就标的股权转让事项已达成的全部意向作出概括性表述,及对有关交易原则和条件进行初步约定,同时,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步骤,以积极推动股权转让的实施。1.2在标的股权转让时,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所作出的初步约定的基础上,就标的股权转让的具体事项签署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件。届时签署的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件生效后将构成双方就有关具体事项达成的最终协议,并取代本协议。第二条股权转让2.1标的股权数量:CC公司XX%股权。2.2标的股权收购价格确定:在双方签订标的股权转让协议时协商确定。第三条股权转让协议3.1于下列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后,双方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1)乙方对CC公司调查了解后,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商得以解决);(2)签署的标的股权转让协议(包括其附件)的内容与格式为双方所满意。(3)甲乙双方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机构表决通过收购目标股权议案。(4)甲方就标的股权转让事项取得绵阳市国资委的批复。3.2除非双方协商同意修订或调整,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和条件应与本协议初步约定一致,并不得与本协议相关内容相抵触。第四条本协议终止4.1协商终止:本协议签署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终止。4.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董事会、股东会未能通过标的股权转让事项相关议案,本协议可终止。4.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就标的股权转让事项未能取得绵阳市国资委批复,本协议可终止。4.4违约终止:本协议签署后,一方发生违约情形,另一方可依本协议规定单方终止本协议,及或追究相关违约责任。第五条生效5.1本协议签署时应取得双方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和授权。5.2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后始生效。第六条保密6.1本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及在本协议签署前和存续期间,一方已向对方披露的有关其经营、财务状况等所有信息均为保密信息。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6.2除为本次股权转让之目的或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需要外,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双方在本款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失效或终止而终止。第七条其他本协议正本一式XX份,双方各执XX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AA公司与BB公司关于CC公司股权转让之意向协议的签章页)甲方:AA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BB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文标题: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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