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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部分优惠政策解读溧水县国税局政策法规科电话025-572076202011.04.26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培训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求二、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三、2010年其他新优惠政策四、优惠备案管理要求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高新技术企业定义: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2010年省局执法检查--高新企业存在问题独占许可知识产权:非独占,未备案专利有效期未覆盖优惠期;领域说明;人员组成问题;工资范围问题;共用设备折旧分摊问题;委托开发明细问题。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初查主要是对申请企业是否同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情况逐项进行调查并说明。统一调查内容和报告格式的需求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认定条件一:自主知识产权获取方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近三年内至申报日前取得;覆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间;专利实施许可:5年以上排他的使用权;独占许可方式;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是否存在就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专利向关联方或其他企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及类似费用的情形。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认定条件二:领域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文字说明,要明细到第3级,如一(一)1级。注意农副产品初加工企业、以及申报领域属于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企业的产品(服务)是否符合规定。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求认定条件三:科技、研发人员比例科技人员30%;研发人员10%研究开发部门数量及其人员;研究开发项目组成员与来源,技术职称结构;研究开发人员的考核奖励制度等。查阅工资记录、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人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记录,分析企业申报的职工总数与相应年度汇算清缴税前扣除工资人数是否吻合。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认定条件四:研究开发费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6%、4%、3%;境内研发60%以上。研究开发项目有无立项资料?有无成立项目小组?有无专门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范围设置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近三年加计扣除情况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范围(1)人员人工:注意有无非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计入研发费用?研发工资/奖金费用记录是否于正确的期间?工资费用有无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正确分配?检查研发人员的工资表是否经过研究开发项目有关负责人签署后报财务部门发放工资,会计人员是否依据研究开发项目有关负责人签署后的工资表记录工资费用。注意高管人员的工资分摊情况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范围(2)直接投入:研发材料费用是否记录于正确的期间?非研发活动的材料支出有无计入研发费用?研发材料费用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是否正确分配?检查领料单、出库单的截止日期。检查财务部门和研发部门是否每月核对记录检查研发费用的原材料领用单等单据是否经过研发部门有关负责人签署。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范围(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检查研发活动的长期资产的购置是否经过研究开发项目相关负责人批准。有无申购单、入库单、验收单,实地查看该部份设备,确定其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用于研发。注意区分研发专用资产与共用资产。对共用资产,检查折旧或摊销的分配方法是否合理,且前后各期是否保持一致,分配的金额是否正确。对购入时已计入研发费用的是否重复计提折旧。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范围(4)设计费用:查阅研发费用明细科目,查阅设计费用支出的发票,付款申请审批单据,确认其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及金额的准确性。委托外部设计费需查看合同、协议。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范围(5)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范围(6)无形资产摊销: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查阅无形资产明细账、管理费用明细账,查阅无形资产购入发票、付款凭证、专有技术证书等资料,确认其真实性及摊销金额的准确性。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范围(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独立交易原则。认定过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范围(8)其他费用: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注意:对申请企业的单笔(项)较大金额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应要求其提供相关合同以证实其确为研究开发费用。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认定条件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识别高新技术产品和非高新技术产品-有无标志、技术属性等;判断企业关于收入的发生、截止、分类的认定是否存在故意误用等情况。查阅企业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所开具的发票,核对企业申报的收入与相关年度增值税申报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收入是否吻合。服务收入还应核对营业税的相关申报情况。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认定条件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组织管理水平调查包括(1)是否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2)是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是否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4)是否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5)是否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计算所依据的数据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为准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二、违法内容调查1、企业近三年内有无偷税、骗税等重大税务违法行为,如有应简要说明偷税情节、金额、比例等情况。2、通过“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核查企业是否有其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三、征收方式和优惠情况近三年有无实行过核定征收方式。是否认定过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产品是否正享受其他所得税优惠政策。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四、高新技术企业调查应收集资料1、企业注册登记表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含①企业基本信息表;②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③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④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⑤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按近3年每年分别填报)3、经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4、其他主管税务机关需要资料。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五、复核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及其相关税收政策落实产生争议的,属于对是否符合第十条(四)款产生争议的,应组织复核,即采用企业自认定前三个会计年度(企业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至争议发生之日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与同期销售收入总额之比是否符合《认定办法》第十条(四)款规定,判别企业是否应继续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调查要点五、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个会计年度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复审时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第(四)款。第二部分: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研究开发活动定义: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第二部分: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关于不属于研发活动的项目: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㈠企业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经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㈡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活动;㈢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活动;㈣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活动;㈤软件复制和无源代码的程序编制活动;㈥其他非研究开发活动。第二部分: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二、加计扣除优惠项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未按税法要求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未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开发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扩大了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范围。对委托开发项目未提供受托方费用支出明细,而是根据企业与受托方签订的合同上的总金额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无法对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准确界定。提供的备案资料不全。第二部分: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三、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核算要求(一)税务管理要求: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文)规定:第七条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第十条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第二部分: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三、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核算要求苏国税发[2009]41号文规定:自2009年度起,企业申请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应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下列要求进行相关会计核算:(1)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建立明细帐,将有效凭证和明细账对应;(2)对不同的研究开发项目要设立专账进行管理,实行以项目为成本费用归集对象的会计核算;(3)对企业同时研究开发多个项目,或研究开发项目和其他项目共同使用资源的情况,有关费用要在项目间进行合理分摊。金额较大的要在实际发生前后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第二部分: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三、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核算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规定:第七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第八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第九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第二部分: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三、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核算要求《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明确:企业应设“研发支出”科目(5301)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本科目可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第二部分: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三、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核算要求(2)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本文标题:高新技术企业部分优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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