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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考核细则(2008年修订稿)第一条 为提高全院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奖励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科研工作考核的对象与内容: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编撰或翻译学术专著、主编或参编教材、承担各类教研科研任务、精品课程建设、发表期刊论文、学术交流论文、成果获奖、授权专利、学术讲座等工作。第三条科研工作每年考核一次,以“分”为统计单位。根据对不同职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教研科研工作任务的要求,坚持质量和数量相结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立项和已完成的各类教研科研成果进行统计。每年年底对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当年1月1日~12月31日)科研工作考核统计。第四条科研工作考核积分标准按《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全员聘任绩效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中各类人员科研工作考核积分标准执行。每考核年度内各类人员须完成规定积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60分;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40分;初级职称人员20分。以上各类人员同时必须完成教研科研一般工作量。未定级的人员只需完成教研科研一般工作量,如有参与教研科研工作并取得成果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可参与积分。第五条科研工作考核积分的奖惩。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达到上述考核积分标准的,可享受当年全额科研绩效津贴。同时,按照每分20元的标准计发科研奖励费。末达到上述考核积分标准的,按比例扣发本人当年的科研绩效津贴,具体计算方法为:每少1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扣发1/60;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扣发1/40;初级职称人员扣发1/20。以此类推。第六条 教研科研一般工作量是指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外出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向校刊投稿等,满分可积10分。具有下列一项视为未完成教研科研一般工作量,扣5分。(一)无故缺席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2次以上者;(二)不服从学院安排的院内外各类学术活动;(三)每年未向校刊投稿1篇。第七条公开发表各种研究成果的出版物:指有国家批准刊号或书号的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中、外文版学术著作、编(译)著作等公开出版物。第八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健康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新华日报、盐阜大众报及中国期刊网来源报刊学术版上发表的理论文章,但必须署名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且为第一作者方可予以计分。第九条各类期刊的分类、认定。SCI、SSCI分别为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创建的科学引文索引和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CD期刊为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CSSCI期刊为南京大学创建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为北大图书馆编制的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普通期刊为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来源期刊。第十条科研项目和成果工作量计分方法(1)国家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973、863项目、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卫生部项目。立项:主持人400分;结题:主持人600分。(2)省部级项目:省科技厅项目、省社科项目。立项:主持人200分;结题:主持人400分。(3)厅局级项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市政府项目。立项:主持人60分;结题:主持人120分。(4)学院科研项目。立项:主持人10分;结题:主持人20分。2、学术论文。(1)SCI、SSCI收录论文。独立完成:500分/篇;SCI影响因子1.0,按影响因子每增加0.1奖励计分递增3%。(2)CSCD、CSSCI收录论文。CSCD收录论文独立完成:200分/篇;CSSCI收录论文独立完成:150分/篇。(3)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自然科学类论文独立完成:100分/篇;人文社科类、教育研究类论文独立完成:80分/篇。(4)中国核心期刊数据库来源期刊论文。自然科学类独立完成:60分/篇;人文社科类、教育研究类论文独立完成:40分/篇。3、多人合作完成的论文、科研课题。第一、二完成人,分别按独立完成分值的70%、30%进行计分;第一、二、三完成人,分别按独立完成分值的60%、30%、10%进行计分。中国核心期刊数据库来源期刊论文、厅局级项目只统计第一、二完成人,中文核心期刊及其以上级别论文、省部级及其以上级别项目只统计第一、二、三完成人。4、学术专著(1)独立完成的专著,20万字以上200分,10万字以上150分,不足10万字100分。(2)多人合作完成的专著。20万字以上200分,10万字以上150分,不足10万字100分。第一作者占60%,第二作者占30%,第三作者占10%。两人合著,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按60%、40%计分。5、教材。(1)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划教材。20分/万字,第一主编另加60分,第二主编另加50分;第一副主编另加40分,第二副主编另加30分。(2)协编教材。15分/万字,第一主编另加40分,第二主编另加30分;第一副主编另加20分,第二副主编另加15分。(3)校本教材。10分/万字,主编另加15分,副主编另加10分。(4)主审按本教材第一主编附加分的60%进行统计。6、所有遴选的精品教材、精品课程按同等级别的科研项目进行计分。同时,国家、省精品课程在校内组织评奖。评奖办法另定。7、遴选的优秀课件按同级别的科研成果奖励的50%进行计分。8、以上所有课题、科研成果署名单位必须是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9、开设学术讲座者,须中级以上职称资格。每人每学年限报2次,每次记3分,并经所在系(部)主任审批,报科技处备案。第十一条系(部)具体实施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工作量统计。每年统计时间为:(一)次年3月1日~3月5日个人申报和填写报表。(二)次年3月6日~3月10日教研室审核、认定后汇总送交各系(部)办公室。(三)次年3月11日~3月15日各系(部)根据科研计分标准统计,对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进行审查,形成统计结果;同时各系(部)办公室将科研工作考核的项目和成果的副本(如论文复印件等),以及汇总报表制成电子文档一并上报科技处。(四)个人或系(部)因主观原因,没能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科研统计,视作自动放弃,科技处不再予以补登。(五)次年3月16日~3月20日科技处进行审核与备案,并对考核人员科研工作考核结果在科技处网站予以公布。第十二条登记科研工作量要求(一)参加科研考核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科研工作考核细则,准确填写科研统计报表,各系(部)负责核实材料,保证科研统计无误。(二)对于重复统计、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者,一经查实,除进行严肃处理外,该考核人员当年科研考核积分为零。(三)系(部)办公室对每名教师填报的科研工作量应认真核实,不得有误。第十三条上年度科研考核积分超过部分不得延用到下一年度。第十四条对科研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考核部门提出复议。第十五条本细则实施后,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细则由科技处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细则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9年2月31日附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计分标准(分)科研课题国家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973、863项目、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卫生部项目立项:主持人400结题:主持人600合作完成,第一、二、三名按60%、30%、10%计分或第一、二名按70%、30%计分省部级项目:省科技厅项目、省社科项目立项:主持人200结题:主持人400合作完成,第一、二、三名按60%、30%、10%计分或第一、二名按70%、30%计分厅局级项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市政府项目立项:主持人60结题:主持人120合作完成,第一、二名按70%、30%计分学院科研项目立项:主持人10结题:主持人20学术论SCI、SSCI收录论文独立完成:500/篇SCI影响因子1.0,按影响因子每增加0.1奖励计分递增3%。合作完成,第一、二、三名按60%、30%、10%计分或第一、二名按70%、30%计分CSCD、CSSCI收录论文CSCD、CSSCI收录论文CSCD收录论文独立完成:200分/篇CSSCI收录论文独立完成:150分/篇合作完成:第一、二、三名按60%、30%、10%计分或第一、二名按70%、文30%计分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自然科学类论文独立完成:100分/篇人文社科类、教育研究类论文独立完成:80分/篇合作完成:第一、二、三名按60%、30%、10%计分或第一、二名按70%、30%计分中国核心期刊数据库来源期刊论文自然科学类论文独立完成:60分/篇人文社科类、教育研究类论文独立完成:40分/篇合作完成:第一、二名按70%、30%计分学报及其他正式专题刊物的学术论文5/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重要报纸学术文章(1000字以上)80/篇新华日报等重要报纸学术文章(1000字以上)40/篇盐阜大众报等重要报纸学术文章(1000字以上)10/篇学术专著独立出版学术专著20万字(含)以上200分10万字(含)以上150分不足10万字100分合作出版专著20万字(含)以上200分10万字(含)以上150分不足10万字100分第一作者60%、第二作者30%、第三作者10%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划教材20/万字第一主编附加60第二主编附加50第一副主编附加40第二副主编附加30教材协编教材(其他出版社出版教材)15/万字第一主编附加40第二主编附加30第一副主编附加20第二副主编附加15校本教材10/万字主编附加15分副主编附加10分科技成果国家级一等奖5000/项国家级二等奖4000/项科技成果国家级三等奖3000/项省、部级一等奖(教育厅评审)2500/项省、部级二等奖2000/项省、部级三等奖1500/项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500/项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000/项市、厅级科学技术三等奖500/项教学成果部级成果一等奖2500/项部级成果二等奖2000/项部级成果三等奖1500/项省级成果一等奖1500/项省级成果二等奖1000/项省级成果三等奖500/项国家级学术团体成果一等奖400/项国家级学术团体成果二等奖300/项国家级学术团体成果三等奖200/项院级成果一等奖100/项院级成果二等奖80/项院级成果三等奖60/项专利成果发明专利1000/项实用新型专利500/项其他类学术讲座(每年限报二次)3/次
本文标题:科研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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