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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恋喜欢没感觉讨厌大多数学生为日韩明星的组合所倾倒,也有喜欢港台的青春偶像歌手,崇拜的原因有:认为他们的形象很阳光,很酷,体现了当今世界的一种潮流、一种时尚。也有认为他们的歌催人奋进,在遇到挫折和失败的时候,听一听他们的歌能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更有人为他们的成功而折服而崇拜。A:追星,那并不代表我们是丧失了理智的一代。现在的我们学习压力很大,心中都想有一个慰藉。追星就是我们当代学生这种心理状况的正常反映,并不是我们赶潮流,要追星,而是很正常的,就像生理现象一样。B:应该把偶像崇拜当作一种爱好去追求。看到有偶像的影碟和书都会不由分说买下。有机会甚至要与明星合照、索取签名。C:如同爷爷奶奶他们爱好戏剧一样,我们爱好明星、崇拜偶像无可厚非。两者本质相同,只不过是年龄差异罢了。你们到底关注谁?追星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只要存在明星,就存在追星族。其实追星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对追星,大家都意见不一。有的人认为,追星是一种无聊的行为,有的人却觉得追星能培养自身兴趣,树立远大目标,激励自己。这两种看法似乎都太绝对了。追星如果恰当会有积极作用,不恰当只能适得其反。明星有很多种,追星也要看对象。歌星、影星、文化名人、商业巨子、包括最近流行的体育明星等等都属于明星。如果我们追的是孔子,我想绝对没有人会说追星的不好,但如果我们追的是绯闻缠身,丑闻不断的娱乐明星,那我想除了和你一样追星的人以外,没有人会说你追的对。追星具有两面性的。追的对,我们来说是十分有益的,追不对,那就等于浪费时间浪费金钱浪费感情荒废人生。所以,我们需要选择值得我们崇拜的偶像,且不能盲目崇拜。人无完人,所以不要以为明星身上只有优点,值得你把他当作神;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身边其实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崇拜的人,不一定要通过追星来学习别人。总之,对任何事我们都应该批判的接受,不要把追星的现象看的太过绝对。周杰伦,从小父母离异,和母亲相依为命,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前途一片黑暗,为了报答母亲,四处奔波找工作,酒吧歌手,饭店服务员,能兼职的都做了,后被吴宗宪提拔担任音乐制作,因当时没有名气,写的歌屡屡被天王天后拒掉,屡屡碰壁,后来吴宗宪承诺一星期写出50首歌就给他发唱片,结果周杰伦真的在一星期写出50首歌,到后来红遍亚洲成为21世纪第一天王。谢霆锋,17岁为了帮父亲还债,靠父亲在娱乐圈的地位走后门得进入了娱乐圈,所以在那时候饱受嘲讽的质疑,自己写歌自己唱,拍《古惑仔》的时候为了多赚点钱坚决不用替身,在碎玻璃上走,差点废了一条腿,毫无怨言,他靠实力让观众对他的质疑变成了肯定,最年轻的金像奖影帝,亚洲天王巨星林俊杰,新加坡籍华人,新世纪华语乐坛领军人物,02年去参加歌唱比赛从几千个对手里脱颖而出才有机会签约当歌手,出道两年遍红遍亚洲,《江南》《曹操》《一千年以后》等歌曲传唱度更红遍大江南北。和周杰伦一样,他所有歌都是自己写的。制作专辑《100天》的时候,林俊杰声带受损,熬夜创作,咳血,毫无怨言,只说要给歌迷写出好的歌曲,不能让歌迷失望。刘德华,出道30多年,拍了150多部电影,唱了1000多首歌,试问他有多少时间休息?我们应该学习什么?对于学生的我们来说,学习自然是首要的,但在其中,我们的确可以为自己树立一个明亮的榜样,让自己有更多的动力,而选择什么样的明星来作为榜样便会决定是否有益,让我们崇拜的不应仅是靓丽的外表,更重要的应该是内在的气质与品质,这才是能激励我们中学生在前进的路上不偏离、不气馁,更快更好的前行。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追星”的观念越来越丰富,在物质生活的方面许多人都以从众心为主,尤其是有的学生有攀比的心理追时尚,潮流,已成为社会的一种风俗。因此,许多中学生都崇拜明星,甚至参加有关“追星”的活动,然而她(他)们却忽略了中国传统文化(如;民族,歌唱家,姚明,刘翔等),一味地去追求他(她)们心理的那些所谓的“明星“。却不知道这当中的正负面影响。这样追星可以吗?浙江温州日前发生了一起“追星”惨剧,17岁的初中生张某因没有钱见赵薇而服毒和她“女朋友”走上绝路,抢救无效而离开人世;四川成都一名13岁女孩在连续八遍看了《流星花园》以后,为了见到青春偶像组合F4而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太原中学少数学生模仿《流星花园》中的F4,在学校里打骂同学,辱骂老师,借钱不还,调戏女生;美国丹佛市小小年纪的枪手因崇拜,模仿希特乐而酿成骇人听闻的校园枪杀案为了达成女儿追星梦,不惜放弃一切的老翁杨勤冀,他跳海自杀前写下了十二页遗书,内容句句指摘刘德华没有良心,不能拨出少少时间,以达成其女儿十二年来与偶像单独会面及拿取签名的要求,最后更直接表明以死作出抗议,“是你刘德华把我逼死,逼这个家出事,造成悲剧的。”去年,被不少媒体报道的父亲愿意卖肾以圆女儿见刘德华一面梦想的事情,现在有了结果,只是,这个结果太令人意外和遗憾:粉丝见到了刘德华,父亲却因为刘德华没有安排足够多的时间与女儿私下会面,选择了跳海自杀来威胁,不幸身亡——还有比这更坏的结果吗。如果说早期媒体报道这个事情还带有一丝浪漫色彩的话,那么这个结局足够称得上悲剧。事情的发展并没有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痴情粉丝终于得以和偶像见上一面,然后满怀幸福度过了余生。追星追出了人命,而且死去的是追星者的父亲,这种极端行为的发生让人为之沉重。似乎没有理由把任何责任推倒刘德华身上,他只是一个被动的接受者,一个被商业和媒体包装出来的巨星,或者说,他只是一个娱乐产品,被追逐的程度决定了他的价值。明星总是希望多迎接一些掌声和鲜花,但对于像这名28岁却追星十二载的痴情女子,恐怕明星也会心怀恐惧,在开演唱会、举行见面会以及可能引发混乱的状况下,不少有责任的明星都会提醒自己的粉丝,要注意安全,刘德华一直是这方面的典范,对于这名女粉丝,他已经尽到了自己能尽的义务。那么,女粉丝父亲之死,究竟和谁有关?父亲自杀的理由是,刘德华没有安排足够的私人时间和女儿会面。不能说这个要求是无理的,毕竟女儿喜欢刘德华那么久,毕竟经过十二年的等待才实现女儿的愿望,能和偶像多在一起度过几分钟、几小时,不仅是女儿的幸福,也是父亲的欣慰,这是一种只有父亲才会有的爱。可为这个要求找出足够多的支撑点,也是艰难的,足够的私人时间是多少,底线和尺度在哪里,如何让那些狂热的、过度的情感安全的消耗掉一些,找到安稳落地的平台,问题的关键不取决于外部,而在于当事人如何把握自己的心态。??最终心态失衡的是父亲,他用纵身一跳这种过激的姿态破坏了为本该美好结束的故事结局。与其说他用这种方式控诉刘德华,不如说他在用生命的绝响,控诉女儿那长达十二年的没有边际的梦魇,给整个家庭带来的折磨,变卖房产,没有工作,生活的中心全部维系在一个大众偶像、无数女人的梦中情人身上,这种无意义的执着,最终酿就了这起人伦悲剧。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这种悲剧仅此一例,再也不会发生。追星要适度,不要让崇拜蒙蔽双眼
本文标题:如何选择正确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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