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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工程量清单操作实务培训班(厦门班)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计价行为朱裕宽二00八年九月2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计价行为朱裕宽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及时总结我国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践经验和最新理论研究成果,顺应市场要求,结合建设工程行业特点,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实现“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部门动态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7月9日发布第63号公告,批准了新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七月九日3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属性研究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国改革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招投标中报价方法与国际惯例接轨所采取的一种方式。长期以来我国沿袭前苏联模式,建筑工程项目或建筑产品实行“量价合一、固定取费”的政府指令性计价模式:即定额预算计价法。这种方法按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加上材料价差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经汇总即成为工程预算价,用作标底和投标报价;这种方法千人一面,重复“算量、套价、取费、调差(扯皮)”的模式,使本来就千差万别的工程造价,却统一在预算定额体系中;这种方法计算出的标价看起来似乎很准确详细,但其中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其表现在:第一、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好几套人马都在做工程量计算的重复劳动。第二、违背了我国工程造价实行“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原则,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极不适应。第三、导致业主和承包商没有市场经济风险意识。第四、标底的保密难于保证。第五、不利于施工企业技术的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定额预算计价法目前世界上只有中国、俄罗斯和非洲的贝宁在使用,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一般不依赖由政府颁布定额和单价,凡涉及到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价格都是根据市场行情来决定的。英联邦的做法是由政府颁布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定期4公布各种价格指数,工程造价是依据这些规则计算工程量,工程造价是通过自由报价和竞争后形成的。美国的做法也是价格由市场决定。日本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基础定额,但量价分离,政府只管工程实物消耗,价格由咨询机构采集提供,作为计价的依据。法国没有发布给社会的定额单价,一般是以各个工程积累的数据做参数,大公司都有自己的定额单价;德国的做法与国际上习惯采用的FIDIC要求一致,即由工程数量乘以单价,而工程数量和项目均在招标书中全部列出,投标人则按综合单价和总价进行报价。综上所述,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和报价,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我国改革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招投标中报价方法的一种全新方式,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种借鉴。5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时间表1、1992年,针对工程预算定额编制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设部提出了“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措施,工程造价管理由静态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动态管理模式,以适应建设市场进行改革的要求。2、2001年11月5日,建设部发布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首次提出“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首次规定工程造价计价方法为两种计价模式并存,即工料单价法(定额预算计价法)和综合单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法)。3、2002年2月24日,按照建设部107号令,提出《计价规范》编制工作初步方案,同年2月28日在北京召开编制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计价规范》编制工作。4、2002年4月25日,完成《计价规范》初稿。5、2002年5月13日,完成《计价规范》征求意见稿。6、2002年9月24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北京召开“计价规范”审查会,同年10月完成报批稿,送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审核,报建设部审批。7、2003年2月17日,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日,建设部发布第119号公告,规定本规范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68、2005年2月17日,建设部第313号公告,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局部修订,自2005年6月1日起实施。9、2005年3月19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杭州召开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座谈会,全国31个省、市、区59位代表参会,会议主题:交流各地贯彻执行《计价规范》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行清单计价改革工作。10、2006年7月建设部在郑州召开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研讨会,总结贯彻执行《计价规范》经验。11、2007年4月26日,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布国家标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12、2007年11月6日,《计价规范》正文修订送审稿征求意见会召开,20位专家参会。13、2007年12月21日,《计价规范》正文修订送审稿修改意见会在广州召开,全国14个省市区30余人参会研讨。14、2008年7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3号公告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15、2008年10月14日是世界标准日。这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举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宣贯会议。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行7业)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处)的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决定加大新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继续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的有关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新规范的要求开展好相应工作。8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内容及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制订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3年2月17日联合公布,建设部第119号公告规定本规范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2.2、3.2.3、3.2.4(1)、3.2.5、3.2.6(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1、“03规范”的内容03规范的主要内容可用以下“六个字”概括:“一”是一个规范。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国家标准颁布,可见国家对它的重视程度。“二”是计价规范分两大部分,即正文部分和附录部分。使用最多的是附录部分,一共有五个附录。附录A—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C—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E—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三”是三个清单。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9位和工程数量;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如:安全文明施工,脚手架和预留金,总包服务费等。“四”是四个统一。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中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来编制。“五”是五个专业,即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工程。“六”是六个强制性条文。即规范中第1.0.3、3.2.2、3.2.3、3.2.4(1)、3.2.5、3.2.6(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2、“03规范”的特点1.核心内容是综合单价计价。计价规范的核心内容是综合单价,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间接费和利润等,且各项费用均由报价人根据市场行情、企业自身情况及价格波动等各种风险因素自行编制,Σ综合单价×工程数量即为分部分项工程的造价。招标时由建设方提供统一的暂定工程数量,投标人一旦中标,所投报的综合单价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一般情况下不予调整。就合同模式而言是固定单价合同模式。2.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由于《计价规范》不规定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为企业报价提供了自主空间,根据计价规范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三部分组成,就建设方提供的清单而言,只有代表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是唯一确定的,不会因施工方案、施工单位不同而不同。其它内容对建10设方而言都是不可控的,这就成为各施工企业展示自身实力的竞争舞台。综合单价的组价是计价规范体系下的工作重点和难点,报价人需结合企业自身定额及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自主确定人工消耗、材料损耗、机械摊销;根据自身对材料设备等资源的采购优势和储备能力确定材料、设备价格;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确定间接费和利润等。竞争渗透在每一综合单价的构成中。而反映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清单,其报价更与施工企业采取的施工方案息息相关3.强调按设计图实体净量计量的计算规则。计价规范采用与国际接轨的基本计量单位,其计算规则着重强调按工程设计图的实体净量计量。举例:以挖土方为例,因放坡或设置工作面造成土方超挖是实际施工中不可避免的,计价规范中这部分超挖工作量不计入工程数量,而是换算在综合单价内。因此合理先进的开挖方案可以减少超挖量,从而降低综合单价。4.项目设置的综合性。项目设置时往往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与该实体直接有关的主体项目和辅助次要项目都可以综合在该项目的工程内容中,因而某一项目名称所代表的工程内容通常不是单一的、固定不变的。就项目内涵而言,计价规范的项目仅表达某项客观的工作,而不提供任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举例如下;11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数量工程内容010401005001桩承台基础1.垫层:C20素砼,厚度10cm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3.混凝土拌合料要求现浇商品混凝土m33001.铺设垫层2.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5.工程量清单体现了工程实体与工程措施相分离的原则。只有代表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是唯一确定的,不会因施工方案、施工单位不同而不同。而反映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清单,其报价更与施工企业采取的施工方案息息相关。典型的如基坑围护,从技术角度而言可以采纳的方案是多种多样的,但如何在确保基坑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费用最省就取决于企业的技术和组织管理水平的高低。安全又经济的方案就意味着有竞争力的报价。6.实现承发包双方风险的合理分担。根据〈计价规范〉,投标人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相应的,对于这一部分风险应由业主承担。计价风险共担处理的创新,使招投标更加公平。12四、当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是为了促进建筑业市场化的需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节约工程投资,有利于推动企业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企业间的公平竞争,有利于降低社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同时,有利于廉政建设,规范招标运作。无疑,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市场需求并能够有效地促进市场竞争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但由于《计价规范
本文标题:新清单规范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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