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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外资并购与我国产业安全研究姓名:王东杰申请学位级别:博士专业:产业经济学指导教师:马传栋20090509外资并购与我国产业安全研究作者:王东杰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傅华.傅宁.FUHua.FUNing我国战略产业安全与外资并购立法研究-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5)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外资并购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一种表现形式,越来越频繁地在中国各地上演着.外资并购一般被认为它主要涉及到反垄断问题.但对于仍是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来说,外资并购却更多的是触及到如何保护中国战略产业安全.我国现在对中国战略产业的外资并购的立法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本文通过分析中国战略产业安全与外资并购的关系以及我国外资并购立法的现状,从保护中国战略产业安全的角度提出笔者对外资并购立法的建议和措施.2.会议论文翟洪敏.郑翔我国外资并购产业安全法律保障机制研究2007在跨国并购迅猛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外资并购市场也如火如荼的发展起来,外资并购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产业安全隐患。本文从产业组织安全、结构安全、技术安全三个方面对外资并购给我国产业安全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分析,结合新出台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提出构建我国外资并购产业安全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该框架包括三方面的内容:首先是立法体例选择,即我国要确立集中、独立的外资并购产业安全的立法模式;其次,审查实体制度,主要探讨审查对象、审查标准、审查内容、审查机构的立法设计;最后,审查程序制度,主要探讨我国外资并购产业安全审查的具体的程序安排。3.期刊论文周霞.周晓静.何佰洲.ZHOUXia.ZHOUXiaojing.HEBaizhou试论外资并购对我国房地产产业安全的影响-建筑经济2007,(12)随着外资房地产并购力度的加大,政府对外资房地产并购政策日益从紧.与此同时,业内关于外资并购是否引发房地产产业安全的争论甚嚣尘上.对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市场外资并购的特点进行了深入剖析,初步探讨了外资并购对房地产产业安全的影响,并指出简单限外不刮于房地产经济的健康发展,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对外资并购的监管、提高民族房地产业竞争力,才是保障房地产产业安全的有效途径.4.学位论文陈贤银基于产业安全视角的我国农业产业外资并购效应研究2010本文是基于产业安全视角的我国农业产业外资并购效应研究。本文拟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以系统思想为指导,整合产业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农业经济学、现代并购理论等学科成果,运用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博弈分析法、逻辑思辨法等分析方法,通过对产业安全理论和外资并购理论的分析,梳理东道国产业安全和外资并购之间的相互关系,建立基于东道国产业安全的外资并购机制模型,对我国农业产业领域的外资并购的效应进行实证研究,并在分析我国农业产业安全的现状和借鉴他国外资利用、维护产业安全的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农业产业应对外资并购与维护农业产业安全的调控框架。一、论文的研究内容1、基于产业安全视角的外资并购效应理论框架研究。作为本研究的理论起点,批判性梳理产业安全理论、外资并购理论;提出了基于产业安全的外资并购作用机理理论模型;作为本研究的理论拓展,仔细分析外资并购对农业产业安全的作用机理。2、我国农业产业的外资并购效应实证研究。从宏观层面,运用计量模型分析外资进入对我国农业产业的结构效应、技术溢出效应;从微观层面,运用计量模型分析外资并购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的股市效应、财务效应,判断外资并购对我国农业龙头企业的绩效提升有何影响;对我国大豆产业发展中的外资并购问题进行案例分析。3、从产业安全角度对我国农业产业应对外资并购的调控框架研究。利用相关数据分析我国农业产业外资并购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并运用评价模型对我国农业产业安全度进行评价;分析比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对农业产业外资并购的经验与教训;从产业限入、垄断性并购判定和外资并购的审批程序等方面,提出在我国农业产业领域构建一套完善的产业安全防范体系的外资并购调控框架,包括相关的政策集合和产业安全保障机制构建。二、论文的基本结论1、外资利用对我国农业产业结构效应不明显,农业产业一直处于绝对劣势地位。外资利用得好,对我国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推动农业技术升级改造,促进新兴工业的发展,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但我国第一产业外资总量偏低,并呈下降趋势;第一产业的外资利用区位商一直保持较低的水平,处于绝对劣势地位,第二产业处于绝对优势地位,第三产业外资利用规模和力度在不断增强。由于我国产业结结构本身就存在偏差,外资投向差异性会加大产业结构性偏差,这会导致正常的外资利用产业结构效应失效,加剧产业结构的不协调,增加我国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难度,影响我国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影响我国农业产业安全。2、外资利用对我国农业产业技术溢出效应不明显,对农村经济发展贡献极小。在外资大量涌入我国、外资并购日益活跃的背景下,外资经济对国我农业产业发展并未起到应有作用,这说明我国农业领域的引资存在效率问题,我们在引资过程中必须注重质量和效果,不能一味追逐数量和速度。3、短期内外资并购对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股市有显著负效应,但长期内呈显著正效应。通过分析外资并购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的股市效应,我们发现,外资并购前后短期内股市反常收益率显著为负,外资并购后股市长期反常收益率显著为正。表明在并购发生时,投资者已掌握并购事件的乐观预期,由于交易日信息已经公开,外资并购的利好消息刺激股价上涨,是典型的“见光死”,在长期内外资并购对上市公司的正效应逐渐体现。4、外资并购除能显著改善现金流量外,对改善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其它财务状况有一定效果,但不显著。外资并购后,经营现金流量得到了显著提升,但加权净资产收率、加权资产收益率、现金流动负债比、资产负债率、存货存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净资产收益增长率等指标均有所提升,可不显著;流动比率、主营收入增长率两项指标有所下降,但不显著。5、外资控制致使我国大豆产业存在边缘化危险,必须防止大豆产业悲剧在其它农业产业上重演。外资通过控制我国大豆生产原料供应、大豆定价方式、并购大豆压榨企业,致使我国从大豆生产大国、出口大国变成进口大国,品种资源严重受制于人,我们必须从农业产业安全的立场,反思我国农业产业发展政策、贸易政策等,提高我国农业产业的整体竞争力。6、我国农业产业总体还处在“基本安全”状态,但在产业创新度、农产品竞争力、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生产状况等方面表现出“很不安全”、“不安全”。从外资对农业生产能力、农业国际竞争力、产业控制力等角度对我国农业产业安全现状做了定量和定性分析表明,我国农业产业总体为基本安全,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安全是经济安全的基础,农业产业安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应对之策。三、论文的创新点1、初步建立了一个基于产业安全视角的外资并购理论分析框架。首先,外资并购和产业安全之间在理论上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本文研究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对前者影响后者的作用机理给出了详尽的理论分析;其次,本论文建立了基于东道国产业安全的外资并购模型;再次,本论文通过计量模型计算了外资并购对于农业产业安全的影响程度,使得外资并购的影响能够进行量化;最后,国内基于农业产业安全的外资并购体系的研究极少,本论文尝试在这方面提供一个分析的框架。实际上,从东道国产业安全的角度研究外资并购问题本身就比较有新意。2、对我国农业产业的外资并购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尝试性利用考察外资并购效应的方法确定外资利用对东道国产业安全的影响。本研究用实证分析法分析了外资并购的宏观效应(产业结构效应、技术溢出效应)、中观效应(以大豆产业为案例)、微观效应(股市效应、财务效应)。综合运用考察外资并购效应的方法确定外资利用对于东道国产业安全的影响,国内学者鲜有尝试。本文不但提出这种尝试的理论可能性,而且在实证上证明了这种方法的可行性。此外,本文还运用外资并购影响东道国产业安全的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运用相关统计数据,突出外资并购在评价产业安全时的权重,以确定外资并购影响产业安全的程度。3、基于产业安全视角,尝试性构建了我国农业产业应对外资并购的调控框架,包括农业产业政策调控框架和外资并购安全审查保障机制。目前国内对于应对外资并购的政策管制政策较少,其相关的文献研究也不够丰富,更不可能形成一个有效的管制框架。本研究尝试系统地构建一个基于东道国产业安全的外资管制的政策体系框架,并重点探讨了产业安全审查机制,认为在开放条件下我国对外资并购中的农业产业和农业企业应加以适度保护的政策建议,当然其适用性有待评判。四、论文的政策建议1、构建国家农业产业安全预警体系。需要辩证地对待外资对我国农业企业的并购问题,一方面要积极利用外资对我们农业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另一面又要建立农业产业安全预警体系,预防农业产业风险,维护农业产业安全。为了更好的衡量农业产业安全状态,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农业产业安全预警体系,本文选取了下列指标作为农业产业安全预警体系指标。(1)农业产业发展力指标;(2)农业产业国际竞争力指标;(3)产业对外依存度指标;(4)产业控制力指标;(5)并购企业的诚信和业绩指标。2、完善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1)完善《反垄断法》的配套措施,增强《反垄断法》的核心地位;(2)加快完善《证券法》和《公司法》中对外资并购的法律规定;(3)完善其他的一些对外资并购进行规定的行政法规。3、形成主动利用外资的工作体系。(1)多方引进外资,使外资并购母国多元化。我们要制订一个鼓励外资引进多元化的政策,避免对单个国家外资的过度依赖,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本国产业安全;(2)有选择的利用外资。我们要更多地关注引进外资的质量,对本身质量不高的外资在我国的并购要进行重点审查,坚决维护我国产业利益;(3)理智把握“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既要继续加大对外开放程度,积极引进外资,获得外资企业的技术;又要在外资并购中,掌握主动权,着眼于产业的长远利益,绝对不能因一时的利益,而牺牲掉国家产业安全;(4)逐步取消对外资的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引进高质量的外资,减轻内资负担;(5)争取掌握合资公司的控制权,保护本国产业的健康发展。4、加强农业龙头企业自我发展体系。(1)鼓励行业内大型企业合作,形成战略联盟;(2)要加大对农业研发的资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意识,提高我国企业的技术水平;(3)加强对农业领域专业人才的培养;(4)加强对民族品牌的保护,以提高应对外资并购的抗衡能力。5、强化产业安全保障机制。(1)准入机制。审批机关在外资进入我国农业产业时对外资主体的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资产负债率、销售增长率、注册资本、全球市场占有率、并购后国内市场占有率、历次并购后持有的年份等指标设定一定的标准,当外资公司不满足这些指标条件时,就否决外资公司的并购。(2)预警机制。在农业产业安全评价的基础上,选取外资并购后的一系列评价指标,在对指标进行科学、合理地分析,适度、适时地向有关部门发出警告,并协助相关部门制定相应措施,保护农业产业安全的机制。科学合理的农业产业安全预警机制包括农业产业安全预测机制和农业产业安全警报机制。(3)安全审查机制。加快建立我国的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外资并购审杏程序;制订外资并购的审查标准;成立外资并购重人项目审查委员会;建立中介机构产业安全审查服务制度。(4)持续监管机制。在外资并购后对外资并购合同的履行情况、合资公司的内部治理情况进行监管。对外资并购合同的监管包括资金投入、技术投入、人员配备是否到位,承诺的一些事项是否正在进行或是已经完成。对合资公司内部治理情况的监管包括合资公司有无违反合同大势进行人事更换,或是公司股权的实质性转移。构建持续监管机制需要在监管机构中成立专门的监管部门,配以专门的监管人员。对外资并购的持续监管可以最大程度保证并购合同的履行,维护农业产业安全。(5)退出机制。外资并购公司在并购后违反并购合同或是无力继续履行并购合同、外资公司意愿提前退出、外资公
本文标题:外资并购与我国产业安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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