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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专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近年来,市纪委聚焦主业主责,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当好“啄木鸟”,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但在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中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主要做法(一)突出“常”,业精于勤。整合各方力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营造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大督查”格局,确保重点时节的重点督查和日常工作的全面督查。紧盯工作台账确定的目标任务,实行月亮黄牌、季亮红牌制度,按照任务清单和量化标准,重点对市委政府的重大事项决定、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督查,201X年以来共开展综合督查10轮,专项督查11次,发出督查专报21期,对16个单位亮红、黄牌。围绕脱贫攻坚工作,采取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与重点督查、“督事”与“督人”相结合等方式,对109支驻村扶贫工作队547名干部在岗情况、履职情况、工作保障等进行专项检查,点名道姓通报23名不在岗干部,调整撤换12名履职不到位的干部。完善畅通“五级联动”群众诉求机制,积极受理群众合理诉求,受理群众诉求8275件,办结8264件,办结率达99.9%。(二)突出“细”,抓早抓小。建立问题线索三级评估机制,综合信访室排查、业务部门会商、信访领导小组排查等方式,分级分类研判线索,做到抓大不放小,切实把准纪律处分的“尺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实行诫勉谈话,通过咬耳扯袖的方式,变被动惩治为主动预防,坚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进而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将“严管厚爱”体现到谈话全过程,201X年,共开展任前廉政谈话277名,约谈12人。紧盯春节、中秋、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早介入开展廉洁教育,通过微信、短信,手机客户端等“微载体”,先后发送了警示提醒、廉政要闻、反腐热点等2000余条信息,让廉政教育以快捷、直观的方式进入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三)突出“全”,标本兼治。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加大曝光力度,用身边的人、事、物教育身边的人。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深化纪检监察、公安、审计、信访等执纪执法机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从纪委、法检、财政等部门遴选业务骨干,建立30人“办案人才库”,增强快速突破案件和综合分析案情、及时发现问题、堵塞制度漏洞的能力。201X年,全市共执纪审查9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9人。依托法院,整合现有资源,投资100余万元,建设XX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腐败典型案件为题材,摄制了一部警示教育片《不走正道终毁前途》,通过还原情境、现身说法,以人为镜、以案说纪、以物施教,201X年,全市共有10000名党员受教。二、基层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基层纪委受多年惯性思维和工作模式的影响,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中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一)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党委还存在认识不够到位、理解不够全面情况,有的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对纪委提出的要求,与党委无关。而有的纪检机关片面理解为办大案要案,行动缺少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措施不配套。当前基层纪委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监督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在如何协助党委工作,如何与其他部门形成联动,无相关制度、措施配套,存在说的多做的少情况。(三)业务不精通。部分纪检干部对办案得心应手、驾轻就熟,但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心中无数、方法缺失,不善于用党章党规党纪去教育挽救党员干部;有纪检干部在定性量纪上存在偏差,尺度把握不准。(四)队伍不健全。虽经过“三转”和内设机构调整,监督执纪办案人员增多,但部分纪检干部工作思路不开阔,执纪能力和协调能力不强仍是基层纪检队伍普遍现象。尤其在乡镇,基本没有一支相对稳定的纪检办案队伍,遇事临时“拼凑”,尤其乡镇纪委换届后,业务人员存在业务不懂、办案不专、条例不熟等现象。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分析:(一)理解不透,思想意识方面不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和理解还需要一个过程,十八大以来的持续高压反腐形势,容易让一些党组织认为,全面从严治党仅仅是对纪委提出的要求,与党组织无关。部分基层党委在全面治党的过程没能主动去承担其“主体责任”,导致基层纪委在开展工作时,领导不重视,其他部门不配合,仍存在在大包大揽、单打独斗情况严重。(二)制度不全,组织协调渠道难畅通。虽然中央正强力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但配套的制度不完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机构不健全,基层纪委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很难调动和发挥党委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力亲为代替组织协调,过多地冲在工作一线。加之基层纪检机关的人权、财权仍属同级党委政府,致使有的地方下级对上级不敢监督,上级对下级不愿监督,同级之间不想监督,基层纪委监督责任落实难到位。(三)实践不够,执纪方式方法缺转变。全面从严治党不是单一的办大案要案,而是一个系统的工作。由于纪检干部习惯了原有的思维惯性和工作模式,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过程中仍用老套路。没有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贯穿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在纪律审查各个环节还没有完全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四)学习不深,能力素质提升有欠缺。基层纪检组织普遍存在工作力量不足,年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业务水平不强等问题,加之培训跟不上,自学又有限,基层纪检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不全面,甚至出现偏差,在工作中出现无从下手的局面。尤其换届后,大部分新进纪委委员存在业务不懂、办案不专、条例不熟等现象,XX市28个乡(镇、街道)共有纪委委员120名,平均年龄46岁,但专职不专,只能开展一般性监督检查,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财务,工程监督难于单独开展。三、对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思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宽松软到严紧硬是一个长期过程,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基层纪检机关如何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笔者认为应做好“软、细、严、硬”这四篇文章。(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软”约束力。要丰富和完善“大宣教”格局,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深入开展党的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使党的各项纪律规定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要大力开展示范教育,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给犯严重错误的人打一剂“救心针”,给犯一般错误的人打一剂“清醒针”,给广大干部打一剂“预防针”。要以理想信念、道德修养、价值观念、行为准则为核心,不断采取形式新颖、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廉洁理念、廉政意识入脑入心。要根据不同群体对廉政文化多层次的需求,以各种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为抓手,与建设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村镇文化、家庭文化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创作一批为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通俗廉政文化产品,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渗透力、有效性。(二)加强监督检查,深挖“细”预防点。在监督过程中注重“细”,从小问题入手,才能防止、减少、避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一是持之以恒纠“四风”。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管住重要环节,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以变应变,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查处、反馈机制,优化办理流程,畅通监督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形成有力震慑。二是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全面清查梳理涉及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强化交办和督办,用严肃的监督执纪问责护航“脱贫攻坚”。突出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等问题;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实行快查严办;严肃查处雁过拔毛、搜刮民财、化公为私等问题,从严从重查处胆敢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等行为,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三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监督。紧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加大对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工程项目、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问题,重点审查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把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要形成监督合力,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使各方面监督力量有效配合,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三)加大查案力度,从“严”惩治腐败。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党的纪律,更要靠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当老好人,必须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关键时刻敢于亮剑。一是从小入手严预防。从近年查处的案件看,干部出“大”的问题,都是从破坏“小”规矩开始的,有些同志有了问题和毛病,但往往是“局内者迷”。纪检监察干部要摒弃“办案就要办大案”、“轻微违纪问题可以先放一边”等错误认识,多敲边鼓、多打响锣,该说的当面说,该提醒的当面提醒。在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谈话函询作用,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批评早纠正,使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警醒。二是用好尺子严审查。要把好信访处置关,凡是信访反映的问题线索,全部纳入“五类”标准进行处置,不能重违法轻违纪;把好查案效率关,不贪大求全,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对有涉嫌违法犯罪的,迅速移送司法机关;把好案件综合协调关,加强信访、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工作衔接,避免交叉重复;把好执纪审理关,严格对错误事实的定性量纪,同时推行审理提前介入,做到案件不仅快查,而且快结;把好处分处理关,除了正确运用党纪、政纪处分档次外,还可综合运用组织调整手段调离重要岗位、降级等多种方式。三是整合力量严执纪。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要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深化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审计、信访等执纪执法机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案件线索互移,变单兵作战为合力反腐。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四)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硬”功夫。纪检干部做的都是“得罪人”的活,只有“硬”字上下足功夫,工作才有“底气”。一是要有硬气。纪检机关要敢于监督,只有监督才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以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做好全面监督,监督并不是走过程,而是要深入下去,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要坚持做到不畏权势,在讲人情、论关系、心照不宣的“潜规则”面前,敢于斗争、不当“好好先生”。二是要有硬功。切实把好用人关,健全干部选拔机制,畅通干部输出机制,有效解决基层纪检组织普遍存在的业务不精、执纪能力弱等问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干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水平。要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一线延伸,从而解决基层监督虚化的问题。三是要有硬身。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建立严密规范的风险防控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以案谋私、跑风漏气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本文标题:工作总结: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专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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