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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试论网络信息系统中的中国政府采购姓名:初进校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情报学指导教师:王学东20040901试论网络信息系统中的中国政府采购作者:初进校学位授予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刘晓雁网上答疑——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的新渠道-中国科技纵横2009,(12)标前现场答疑会有其特定的作用,但也其自身的局限和弱点,在网络信息日趋重要的今天,笔者认为采用网上答疑既解决了标前现场答疑会的痼疾,而且能更有效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2.期刊论文马民虎.黄道丽.MaMinhu.HuangDaoli政府采购信息安全技术的目标及其法律保障-情报杂志2005,24(9)政府采购信息安全技术是政府信息化过程中维护政府信息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政府采购信息安全技术着眼于安全、经济和发展目标的实现,安全目标是核心和首要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政府采购法应当明确采购前政府机构的安全职责,确立评估、测评认证信息安全技术法律制度,明确采购国产信息安全技术、国外信息安全技术的法定条件.3.学位论文王姝妲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策略及其技术实现2006在经济和信息全球化加快发展的背景下,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参与全球竞争,提升国家或地区的全球竞争力,争得经济和社会发展“先机”的重要内容。同时,电子政务的发展正受到安全因素的制约,电子政务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成为电子政务能否全面实现的关键因素。政府采购系统作为电子政务的典型应用,也面临巨大的安全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所面临的安全隐患'[2],针对这些安全问题提出了一个基于Internet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策略框架。该安全策略是基于公钥基础设施规范,采用密文的方式传输敏感信息,使用严格的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提供保密性、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完整性、不可抵赖性和可用性等安全服务,能够有效地杜绝安全隐患。该安全策略为政府采购业务建立了一个具高可靠性、高安全性的网络平台。本文分析并阐述了政府采购系统的安全策略及技术实现的同时,本文还分析了政府采购系统的PKI实现FSCA的系统结构。最后,本文提出了并实现了政府采购中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子系统——GPRBAC,该系统保护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中敏感数据的访问安全。总体来说,本文的主要贡献有:◆提出了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策略框架,并进行了完备而详尽的分析和阐述。◆分析了政府采购系统的PKI实现——FSCA的系统结构。◆提出了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访问控制模型GP_RBAC。◆实现了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访问控制子系统GP_RBAC。4.期刊论文何玲玲.曾光明.HeLingLing.ZengGuangming网络经济与网上政府实现研究-经济师2001,(2)网络经济与政府管理问题,已成为学术界与政府关注的热点.有效的政府是经济成功的基础,而网络化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网上政府是运用网络等信息与通讯技术,创新政府治理和整合概念.网上政府实现的基础在于网络技术保证、政务公开、网络信息、政府采购电子化与公务员的教育和培训等.5.学位论文潘峰网上政府采购招标系统信息安全设计与实现2004政府采购是政府的重要职能。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后,又同时面临着贸易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双重挑战,政府采购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政府采购的电子化,是实现我国政府的信息化、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内容,具有导演和示范的双重战略意义。本文通过对公钥基础设施PKI、授权管理基础设施、J2EE软件架构技术和XML安全组件技术的研究,并深入的分析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业务特点,设计并实现了一个基于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招标系统。该系统是在统一安全电子政务平台下建立起来的,具有统一的web服务平台、统一的web门户平台、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等。通过这一系统实现了基于Ceg_XML的信任服务架构,可以在不同的Web系统之间提供无缝的安全交互和信息交换。其中XML签名和XML加密技术的应用不仅解决了网络信息传输中的机密性、数据完整性、实体认证性等问题,关键是提供了一种不可抵赖性和安全授权机制。6.期刊论文何玲玲网络经济与电子政务初探-桂海论丛2001,17(1)网络经济与政府管理问题,已成为学术界与政府关注的热点.网络化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电子政务是运用网络等信息与通讯技术,创新政府治理和整合概念.电子政务实现的基础在于网络技术保证、政务公开、网络信息、政府采购电子化与公务员的教育和培训等.7.学位论文苏飞飞法治视角下的电子政务2007随着国家行政观念到公共行政观念的深刻转变,政府再造理论等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提出和不断完善,加之全球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电子政务在实践中产生并得以推进。电子政务成为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与行政改革有机结合的统一体。与电子政务的高速发展不相适应的是,我国缺乏对电子政务的法理分析和立法规制,电子政务相关法律制度的研究并不深入,电子政务的深层次发展缺乏法治保障。专注于法治的视角,探讨电子政务的法治之路,对电子政务的良性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电子政务蕴含着深刻的法治理念。一是服务理念。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理应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电子政务以一种更加便捷、面向公众和颇具成本效益的方式传递公共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缓解社会对政府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的需求,促进政府服务方式更加便捷、透明、公平和高效,无疑是电子政务的要旨所在。从根本上改进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是电子政务建设的核心内容和最终目标。二是参与理念。互联网开放、自由、多元、平等的本质打破了政府的信息垄断。互联网崇尚的个人自由主义和全球意识的价值观对传统国家的归属感带来极大冲击。网络信息技术促进了公众参与意识的增强,电子化的技术手段也降低了公众参与政治生活的成本,公众参与政治生活的方式实现了前所未有的拓展。三是电子政务以公众权利为中心的价值理念。政府再造的核心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高效率的、对公众负责的政府;互联网本身的技术特征和存在方式也说明其具有开放、自由、多元、平等的本质。毫无疑问,作为二者内在契合之产物的电子政务,也必然以为公众服务为终极价值,以对公众的权利保障为其存在意义。电子政务的法治发展不仅仅体现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之中,更重要的体现于法治实践的具体进程。我国电子政务经历了办公自动化、“金字工程”建设、政府上网和全面应用的四个发展阶段。随着电子政务建设的逐步推进,电子政务的法治实践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公共服务能力的明显进步。通过整合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推出了更多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政府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二是立法民主的有效提高。电子政务推动了基层民众的立法参与,立法机关与公众之间建立起有效互动的民意收集、发布和反馈机制。电子政务也为立法机关工作程序的完善和效率的提高做出了贡献。三是公众知情权保障的不断进步和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政府信息能够在本质上得到更加透明、彻底的流通,使掌握着最庞大信息资源的、与公众利益联系最为密切的政府,得以借助多种通讯媒介,特别是互联网技术,暴露在阳光下。四是政府采购的电子化。在电子政务条件下,利用互联网技术,可以有效地实现政府的统一采购,使招标更加公开透明,也有利于简化政府采购手续,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此外,《行政许可法》相关条款对电子政务的规定,也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值得警醒的是,电子民主有着天然缺陷:对信息客观性判断的困难,民粹主义甚至暴民政治的风险和政府对于互联网的底层控制力,无不表明电子化的政治生活仍然充满风险。网络信息时代的平等权面临的挑战,公众参与的代表性,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凸显,言论自由的扩张与困惑,也都是电子政务法治化发展必须解决的关键障碍。电子政务发展中的诸多宪政难题,是网络信息时代所遇到的诸多法治问题的一部分。这些问题并不仅仅在电子政务中才出现,传统法治环境中早已有之,但却因电子政务的蓬勃发展而更加凸显。要实现电子政务的健康和谐发展,其根本保障还要取决于电子政务的法治化,探求电子政务与宪政理念之契合,以及电子政务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制创新。首先,宪政框架内的利益衡量是电子政务健康和谐发展的制度基础。电子政务立法应基于公益与私益的平衡考量,公众的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应得到充分尊重,个人权利在电子政务实施的过程中充分张扬;政府也不得以公共利益为借口,将公共利益凌驾于私益之上。当私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也应通过预先设定的利益衡量机制,并根据社会经济的具体状况,实现利益的判断和抉择。其次,个人权利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个人权利也必须受到必要的限制。在电子政务的发展中,不可避免地要出现权利交织冲突的现象,权利限制原则实属必要。再次,正当程序之保障。程序提供给电子政务各方以理性选择的机会,以制度化的合理程序,保证电子政务相关当事方权利和义务的明确,减少恣意行为的发生。最后,得出结论,电子政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都与相关法律的缺位有关。电子政务的发展,取决于诸多方面的因素,但必不可少的是以法律保证电子政务发挥其应有功用,政府行为得以规范,公众权利得以保障,并在个案中得到法律的救济。在分析中外各国电子政务立法概况的基础上,得出电子政务立法的整体性、中立性原则和注重国际合作的特点。电子政务立法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也不可能人为地提前对电子政务立法加以设定。电子政务立法只能根据社会的现实需求和紧迫程度,渐进的、以重点侧重和全面推进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发展。同时,必须立足于现有法律的修订完善,不能盲目地制定新法,否则既是对立法资源的巨大浪费,又会造成电子政务脱离社会实际,立法的冲突也在所难免。应以电子政务组织管理法、电子行政行为法、隐私权与个人数据保护法、知情权与政府信息公开法、电子政务技术安全法、电子政务监督救济法为代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的基本体系作出整体性规划。8.期刊论文张伟美国政府采购的发展趋势——从网络信息化到电子商务-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02,(2)美国早在1761年就颁布实施了《联邦政府采购法案》,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国家;经过200多年的发展,美国也是全球政府采购制度最完善的国家.9.期刊论文黎光地用友政务:专注公共财政及政府财务信息化-中国信息界2006,(23)2000年,在对西方国家财政管理信息化以及近年来互联网等先进网络信息技术综合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用友政务公司做出了财政管理信息化必然走平台化道路的判断,并于当年投入巨资开始了新一代政府部门专用管理平台用友G-MAP的研发工作,经过几年来的摸索实践,以G-MAP平台的开发成功为依托,在平台上构建了以一体化管理为主要特征的用友A++财政管理软件.在技术上以国内首创的平台+部件原理、多层B/S架构模式,在业务上以财政基础数据库为起点,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财政核心业务贯通为主线,以预算核算决算一体化理念为基本思想,为公共财政管理与改革提供开放式管理与服务平台.10.学位论文涂晓芳政府信息化的价值分析2000政府信息化关系到政府工作效率和决策质量,关系到政府能力和国家能力。政府信息化的创建与推动,为政府行政权能转变的现实化与有效化提供了物质设备与技术路径支持,为行政权力结构、行政运行方式的变革,为政府施政能力的改进和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可能性空间。本文介绍了政府信息化的意义定位和产生背景,从政治学和行政学的角度分析了政府信息化的功能和功能实现的约束条件以及对政府管理体制的影响。针对广泛关注的信息安全问题,提出了建立相应的安全基础设施的方案。文章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论述政府信息化的意义定位和产生背景。第二部分回顾了中国政府信息化的进程。第三部分分析了政府信息化的功能以及功能实现的约束条件。其功能有四,即网络信息化、政务公开、政府采购电子化和电子政务;其功能的实现要受到一定条件的约束,即行政观念的转变、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制度创新、高素质的公共人力资源和政府机构再造。本文链接:
本文标题:试论网络信息系统中的中国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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