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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正面与反面教育是一页书,正面写着赏识,反面写着惩戒。写在正面的赏识,总是读者众多。写在反面的惩戒,却始终读者寥寥。鲜有问津者的原因:一是部分读者读完了正面的赏识之后,便以为读完了全部的教育,撇下了这反面的内容;二是部分读者见惩戒而色变,唯恐读了这页书,便沾染了体罚学生的恶习,干脆眼不见心不烦,采用视而不见的策略,直接删除了这页文字;三是这页文字确也存在着语焉不详的局限,只写出了模糊的概念,并未形成体系化的论证,更缺乏足够的法理支撑。读者稀少,并不说明这反面上写着的文字不重要。相反,正因为阅读者少,思考者和实践者便更稀少,也就更有深入研究的价值。当下的赏识教育研究成果已然卓有成效,惩戒教育的研究却始终羞羞答答,欲语还休。这样的羞涩与胆怯,绝非教育的真实诉求。任何时候,教育都应该理直气壮地宣言:没有惩戒,就没有教育。惩之有据,重在规范某次监考时,一个学生不断地偷窥前排学生的答案,我上前制止,然而该生向我赌咒发誓地保证,他只是因为无聊而随意张望,并没有看别人的答题内容。对于这个学生的行为,我虽亲眼所见,却没有办法采用必要的惩戒措施教育他,因为我拿不出让所有人信服的证据材料。在证据不充足,或者无法提供有力证据的情况下,倘若贸然实施教育惩戒,则很难达成良好的教育效果。我当然有足够的智慧应对这样的学生。但考试正在进行,我不能影响其他人,也不能过多影响这个学生。我只能重申考场纪律,要求他不要东张西望。这显然是一次失败的教育。一方面可能会助长学生拒不认错、百般抵赖的恶习,另一方面由于未能形成有效的教育惩戒,不能彰显纪律的严肃性,无形中便削弱了纪律的约束力与威慑力。更重要的是未能唤醒和触动学生的心灵。这样的失败案例,在日常的教育活动中,并非偶然。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当然不能寄希望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能够采用的唯一补救措施,就是在确实掌握了错误证据时,认真采用合理的教育惩戒手段,从灵魂深处唤醒违纪者的荣誉感和进取心。要做到这一点,最基本的学问在于我们的校纪班规是否有利于施行真正的教育惩戒。真正的教育惩戒,只为了规范行为,从不以将学生一棒子打死为目的,所有的惩戒措施,都只能是在尊重、呵护的前提下,以唤醒灵魂为根本。只有这样的校纪班规,才能使惩戒成为教育必不可少的过程。惩之有度,重戒轻惩实施教育惩戒时,最难把握的是惩戒之度。如果学生犯了同样的错,惩戒的尺度却不相同,则难免有一碗水端不平的嫌疑,容易招致部分学生的心理抵触;如果惩戒的尺度完全相同,则又显然漠视了生理、心理等诸多成长因素的影响,无法真正发挥惩戒育人的教育功效。如何破解这个难题呢?不妨从下面四个方面入手:第一,底线处一视同仁。错误是成长的衍生品。教育惩戒的目的,不在于彻底杜绝各种错误,而是要尽量规范学生的行为,使其能够在成长中尽量遵守公序良俗,不做触犯道德行为底线的事。一旦突破了这个底线,则不论什么样的人,都应该接受相应的惩戒。放学后学生往往蜂拥在快车道上骑自行车,对此违规行为,校方公布了拍照曝光的处罚决定。然而首次确定曝光照片时,却遇到了阻力:违规的人群中,不但有普通学生,还有学生会的成员和少量的教师。有人认为曝光台只适宜曝光普通学生,倘若将学生会成员和少量教师一起“展览”出来,则不但不能震慑住故意违纪的普通学生,反而让他们有了托词。更何况,照片一展示出来,这些学生会成员和老师,还如何管理违纪学生呢?这样的想法,当然也有一定的道理。然而,遵守基本的交通法规,是师生们最底线的道德行为。如果顾忌了学生会干部和教师的颜面,有意识掩盖他们的错误,则对于亲眼目睹了他们违纪的学生而言,造成的精神伤害更大。想明白了这一结果后,校方十分“无情”地将所有违纪者照片全部“公示”在校门前的展示牌上。正是这份“无情”的行动,以近乎野蛮的强力,遏止了大多数人的交通违规行为。“无情”的背后,呵护的不但有不可或缺的底线目标,而且有鲜活的生命。第二,高位处因人而异。我有个特别“狡猾”的学生。学校作息时间表上标注的早晨到校时间为7点,而年级管理处则规定6:50尚未进入班级就视作迟到。这个学生几乎每天都是在6:58~7:00之间抵达班级前门。依照年级分管者的规定,他每天都迟到。一开始,我也向他强调过年级的管理规定,他却振振有词,以作息时间表说事。我无言以对,因为错的原本就不是他。我其实很喜欢这样的学生。曾经我也是这样的“狡猾者”和“执拗者”。鉴于他的常态化的“迟到”,我干脆在班级宣布,所有学生只要在作息时间表规定的到校时间之前走进教室,便一律不算违纪。作为班主任,虽然我牺牲了有限的一点绩效工资,换来的却是对契约(作息时间表)的遵守,当然还有对“肆意毁约”的强势力量的抵抗。当然,不以高位目标要求所有学生,并非鼓励学生在底线目标的框架内原地踏步。事实上,对于突破道德行为底线的学生,如果是屡教不改或明知故犯,则需要用上位化的惩戒措施作进一步的跟踪惩戒。第三,致力于行为纠偏。实施教育惩戒时,需警惕“杀鸡儆猴”心态。惩戒之道,重在纠正被惩戒者的错误行为,使其在未来的成长过程中不再出现相同的错误。这样的惩戒,育人是根本。然而如今依旧有学校对拿了他人物品的学生采用示众方式进行处罚;依旧有学校张榜公布考试名次来刺激学生;依旧有学校热衷于孩子犯错找家长;依旧有学校给部分学生贴上另类的标签,让他们坐特殊的座位,“享受”特殊的待遇……凡此种种,完全忽视了被惩戒者的未来成长,轻率地给他们贴上各种标签,并借此警告所有试图犯错的学生,这种方式背离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宗旨,将教育扭曲成了专政行为。虽然彰显了错误,却极少能够起到主动疗救的效果。当然,实现行为纠偏目标的方法并无定式,却有定规。最基本的一点,在于惩戒过程中必须让被惩戒者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儿。任何人,只有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并且知道自己错误形成的原因,才可能从根源处斩断再次形成错误的邪恶之根。第四,着眼于心灵触动。不能唤醒心灵的教育,无论外部形态多么精彩纷呈,本质上都必然苍白无力。评价一种惩戒方法是否适度,只能以心灵是否受到真正的触动为标准。日常教育中,触动心灵的方式并非全然可遇而不可求。很多时候,只要精心预设,最寻常的事件,也能幻化成最精彩的教育契机。这个学期,我开始探索用影视节目感染违纪的学生。我把“出彩中国人”的节目下载到电脑上,让学生倾听那些普通生命的精彩宣言。我发现,这样的教育效果非常好。一个人的故事,或许打动不了某个特定的违纪者,两个故事,三个故事,五个故事――当他面对的全部是充满阳光的灵魂时,心中的阴霾自然也就一点点灰飞烟灭了。惩之有法,重在唤醒学校教育中,惩戒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而能够唤醒灵魂的,必然是“美丽的惩戒”。“美丽的惩戒”并没有固定的方法。陶行知先生用四块糖果纠正了一个学生的过错,使其深刻反省了自身的行为。这样的教育当然是一种极高明的惩戒。因为他将自责和自省的种子,埋进了学生的灵魂中,让这位学生在以后的岁月里,能够经常想起这样的事,并依此规范自身的行为。陶行知先生的惩戒之法,是以奖代惩,奖中藏惩。常规状态下的教育惩戒,注定无法总能拥有这样的诗意和美好,但也完全不必始终板着面孔,高举着“杀威棒”。学校教育中的一切惩戒手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是根本目的,这样的惩戒,不必威吓,不必玩弄各种兵法,更不必寄希望于开除、留校察看等行政处罚。学校教育中,也可以实施这样一些“美丽的惩戒”。参与式惩戒。学生违反了校纪班规,比如自习课上聊天,影响其他同学,班主任就可以在指出错误的基础上,让他们参与到维护纪律的行动中。让学生心甘情愿地接受这种惩戒的方法很简单:制度先行。只要班级公约中有这样的规定,违纪者自然就能够接受这样的惩戒。自然式惩戒。中学生的独立意识普遍较强,对老师的反复叮嘱,容易形成逆反心理。例如,班级组织集体登山活动之前,老师强调要带上足够多的水,做好防晒准备……而有些学生心不在焉,他们不耐烦地翻着书本,甚至故意做出一些夸张的行为。对于这样的学生,老师不必立刻进行教育,让这些学生在实际活动中吃点苦头,承受太阳炙烤和忍受饥渴,等到他们实在需要帮助时,再去帮助他们,同时教育他们。体验式惩戒。报载,澳大利亚有几个少年放火把森林烧了,烧死烧伤一些人和动物。澳大利亚政府的做法是让他们挨家挨户去道歉,安慰受伤者及其家庭。这些孩子去道歉时,看到被大火烧伤的人触目惊心的惨状,灵魂上受到极大的震撼,深深地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这种惩戒方法表面上看,惩罚的力度似乎过轻,未能发挥法律的巨大震慑作用。实际上,这样的方式最有力度,因为它最具人性化,最能震撼灵魂。它既不伤及孩子的尊严,又使他们从中受到终身难以忘却的教育。这些惩戒的背后,是一颗伟大而高贵的教育良心。只有这样的教育良心,才能够发现隐藏在错误背后的美好。教育者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学会这样的惩戒之道,最该做的就是修炼这样的教育良心。有了这样的教育良心,则一切沉睡的、叛逆的,甚至扭曲的灵魂,都有望回归健康。作者单位系江苏省仪征中学
本文标题:教育的正面与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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