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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包人:设计人:北京忆江山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设计人:北京忆江山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的项目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设计合同规定内容。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2.1测设控制网成果2.2.2CAD地形图2.2.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2.4场地范围内管网资料2.3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2.4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范、规程及标准。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1.1合同书及附件(含澄清文件,如需要);3.1.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1.3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采用的相关规定。3.2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视为是互为补充和理解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前款所列合同组成的优先次序来判断。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园林工程总面积: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相关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任务书1签订合同时含项目工程造价预算、区域楼盘分析、项目目标市场人群分析、项目优劣势分析等。2中标通知书(如为招标项目)1签订合同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占地红线范围1签订合同时4现状(包括外围市政绿化用地)地形图(电子文件)1签订合同时5工程地质资料1签订合同时6城建规划、人防、消防、环保部门要求1签订合同时7拟建设周边用地性质、人口密度等1签订合同时8场地周边市政设施基础资料(道路标高、供排水管线位置、标高、电线、进线位置)1签订合同时9场地内管线设施(给水、排水、供电等,如现状架空电缆准确位置)1签订合同时10场地地质勘察报告1签订合同时11建筑(包括地下车库、屋顶会所)施工图图纸、相关方案模型,以及屋顶会所室内设计概念和方案1签订合同时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及设计预估设计周期6.1第一阶段:概念思路沟通。6.1.1沟通阶段设计人基本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1.1.1乙方根据项目的建筑特点和策划要求来确定景观定位;6.1.1.2对项目现场的勘察测量以及对周边环境的了解、分析;6.1.1.3设计中如乙方需要的个别基础资料甲方不能提供,需乙方自行安排人员和时间进现场勘察和测量。6.1.1.4在本阶段设计工作开始前,甲方应提供完整且经甲方确认的第五条规定中序号1、4、8、9、11项的相关数据资料。6.1.2沟通阶段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1.2.1一套概念设计思路;6.1.2.2景观设计主题或立意文字说明;6.1.2.3景观规划概念图及分析;6.1.2.4总体景观规划彩色平面图及设计理念的意向图片和概念草图;6.1.2.5道路交通分析图;6.1.2.6夜景照明分析图;设计周期为收到第五条所列文件后5个工作日。6.2第二阶段:概念设计。6.2.1设计阶段设计人基本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2.1.1设计人根据项目的建筑特点和策划要求来确定景观定位;6.2.1.2对项目现场的勘察测量以及对周边环境的了解、分析;6.2.1.3设计中如设计人需要的个别基础资料发包人不能提供,需设计人自行安排人员和时间进现场勘察和测量。6.2.1.4在本阶段设计工作开始前,发包人应提供完整且经发包人确认的第五条规定中序号4、8、9、11项的相关数据资料。6.2.1.5设计人根据已获发包人认同及政府批准的总平图,在建筑单体位置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就其细部如园区内路网安排、消防通道、地面停车位布置、地下车库出入口、大堂出入口、人防出入口、架空连廊、公建设备位置等进行评估和建议。6.2.1.6与有关的设计人员(建筑、结构、设备等)讨论,就外部空间的设计布局和饰面坡度、排水系统等硬景进行协调配合。6.2.1.7制备解说图则(如意向图片及剖立面图),以阐释硬景及软景景观的概念,包括植栽和草坪分布、人行流线组织、广场、棚架、园景墙、入口景致和休闲设施的位置。6.2.1.8按照上级主管政府部门的要求,对景观方案设计做出相应的修改。6.2.1.9对于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及意见,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范围内做出相应修改。6.2.1.10本项目不含城市市政综合管网、车行桥梁、隧道、功能建筑(基地大门)及艺术雕塑的设计。6.2.2设计阶段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2.2.1景观方案设计说明6.2.2.2景观方案总平面图6.2.2.3景区功能布置图6.2.2.4交通流线图6.2.2.5景观视线分析图6.2.2.6场地竖向规划图(重要区域控制标高,复杂位置剖面示意)6.2.2.7照明效果及灯具选择意向(针对景观节点提出照明效果示意)6.2.2.8主要节点景观设计(如主次入口、景观主次轴线、中心广场、停车场景观、休闲活动空间等重要节点放大设计,根据需要提供平、立、剖面图)6.2.2.9主要节点景观效果图八张6.2.2.10园林小品效果示意6.2.2.11室外陈设品效果示意6.2.2.12植物配置意向(主要造景植物图片及相应苗木特征)设计周期为收到第五条所列文件后15个工作日。6.3第三阶段:方案扩初在本阶段设计工作开始前,发包人应提供完整且经发包人确认的建筑、相关设施及场地设计施工图纸和相关数据资料,并签署《概念设计阶段确认函》。根据发包人的开发进度安排,设计人进行本项目设计区域扩初设计工作,该阶段将具体地阐释设计大意,供发包人对细部定案及统筹之用。设计人在本阶段通过汇报展示会议,展示初步扩初平面图纸、剖面图和主要景区概念效果图、标高图、灯光配置、排水概念大纲图和灌溉给水点指南图、铺地材料建议等由发包人检视和确认,一经确实后,设计人即进行详图制作。6.3.1设计人基本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3.1.1与发包人、建筑设计单位及其它专业人员共同审阅方案设计内容,并确定各专业工作分配之责任归属。6.3.1.2由发包人提供最新建筑及工程相关信息。与发包人、建筑师共同讨论相关景观设施元素材料的使用,使整个园区呈现一致的景观风格。6.3.1.3与结构工程师协调,提供有关地下室顶板、屋顶花园等结构设施的信息。6.3.1.4与市政工程师协调,确定相关地下管线或设施的位置;设计人提出建议位置或处理方式(包括井盖等地面上可见的各种元素)以达到景观协调一致。6.3.1.5与机电工程师协调,确定相关电力设计,水力设计元素等景观设计内容。6.3.1.6与电力工程师协调有关景观、建筑户外、安全及街道照明设计。6.3.1.7与专业设计师协调有关标示牌的位置及细部。6.3.1.8与水景工程师协调有关水岸造型及泵房位置等。6.3.1.9完成扩初平面图纸、设计草图、剖面图、细部节点、所有图面应表达设计思想及各种不同的设计元素之间的关系。6.3.1.10提供景观扩初设计图白图一份供发包人审阅;若本阶段设计成果如有修改,设计人应积极配合,设计成果经发包人确认后,设计人将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提供设计图册为最终扩初成果。6.3.2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3.2.1设计说明6.3.2.2初设总平面图(反映道路、广场、绿地、景观小品、山体、水景等内容)6.3.2.3初设索引总平面图6.3.2.4竖向总平图及针对复杂地形剖面图(确定道路、广场、地形和重要景点的控制标高,并明确排水系统的设计原则)硬景部分:6.3.2.5铺装总平图(主要铺装材料分布说明)6.3.2.6局部放大铺装纹样图6.3.2.7重要景区放大设计(根据需要提供平、立、剖面图,标注控制尺寸和主要材料,可配以图片示意)6.3.2.8园林小品、景观构筑物具体设计6.3.2.9景观细部设计6.3.2.10室外陈设品布位图及选型6.3.2.11物料表(非实物样板,做图片及文字说明,部分主要实物样板)软景部分:6.3.2.12植物配置图及主要苗木品种(确定乔、灌木位置分布,主要品种标注)工程部分:6.3.2.13景观给排水初步设计平面图(包括绿化灌溉、雨水排水和水景设计)6.3.2.14景观照明布位图及选型(如有特效照明,须与发包人聘请的灯光设计师配合)6.3.2.15背景音乐布位图及选型设计周期为收到上一阶段设计方案确认函后20个工作日。6.4第四阶段:制作施工图在本阶段设计工作开始前,发包人需签署《方案扩初阶段确认函》。本阶段设计人递交以下施工设计图纸:蓝图一式八份。设计人将根据已获发包人确认的扩初设计成果来进行景观施工图设计;本阶段设计中,施工图详图对于施工图总图不应出现盲区、盲点;竖向标高(绝对标高)系统应按整个小区固定且唯一的±0.000来确定,其它标高(绝对标高)都依此±0.000推算;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发包人将根据施工图进行景观投资预算,若成本投资与预定目标偏离5%以上(含),则设计人相应调整景观施工图,使之达到预定投资目标;施工图出图前,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白图一份,供发包人确认;施工图蓝图需加盖出图章。6.4.1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总图部分:6.4.1.1景观施工图设计说明6.4.1.2总平面图6.4.1.3总平面索引图6.4.1.4放线图(包括园林小品、水系、园路、广场及重点植物的定位)6.4.1.5竖向图(包括等高线、标高点及排水方向、坡度)硬景部分:6.4.1.6铺装图(包括铺装面材、纹理、构造做法)6.4.1.7局部景区放大平面图、竖向图、放线图6.4.1.8园林小品详图6.4.1.9室外陈设品布位图及示意图片6.4.1.10物料表(实物样板)软景部分:6.4.1.11种植图(包括乔木、灌木、地被)6.4.1.12植物名录(包括植物品种、数量、高度、胸径、冠幅、修剪要求等)工程部分:6.4.1.13景观构筑物、小品结构图6.4.1.14景观照明配电图(包括灯具布置、选型、线路走向、配电系统图、电气设计说明)6.4.1.15水景动力配电图(包括水景设备的位置、线路走向、配电系统图)6.4.1.16景观给排水图(包括喷灌图、雨水排水图、喷泉水景图)设计周期为收到上一阶段设计方案确认函后20个工作日。第七条费用双方商定,总设计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如遇增项,双方另签订增项合同。本设计费不包括施工图阶段的需要设计人员在工地驻场的技术费、差旅费及住宿费。第八条支付方式8.1签订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即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8.2概念设计阶段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65%,即人民币32,500.00元,大写叁万贰仟伍佰元整。8.3项目验收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即人民币2,5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8.4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银行汇款支付。8.5设计费补充说明:8.5.1本合同价包含国家规定的相关税费;设计人将按工作进度提交支付申请及等额增值税发票。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到账后设计人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8.5.2发送中标通知书(或支付首付款)作为设计人开工标志;合同签订后,设计人提交支付申请,发包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设计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全额首付款,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始时间并顺延交付文件的时间;下一设计阶段工作开始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发包人对上一阶段的书面确认,发包人在上一阶段工作书面确认后,设计人提交支付申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阶段的设计费,若发包人没有支付费用,则设计人有权暂停设计工作并顺延交付文件的时间;(发包人在设计人汇报及按照发包人意见修改后三个工作日内需对设计人工作提出书面意见或者确认,设计人汇报或依照发包人意见修改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未提供任何意见,则视为对上一阶段工作的确认)。8.5.3发生额外服务时,将向发包人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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