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石竹山文武学校学生培养成本核算办法
石竹山文武学校学生培养成本核算办法第一章原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收费标准制定,强化学校事业支出控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根据石竹山文武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生培养成本核算办法。第二条本核算办法涵盖石竹山文武学校所有成本费用,以正确全面衡量学校的成本状况,以及学生培养成本。第三条本核算办法适用于石竹山文武学校。第二章核算原理第一条根据成本性质的不同,石竹山学校所有的成本费用项目可以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类:固定成本,指那些不随学生人数的变动而变动的成本项目,无论学生人数增加或减少,这些成本项目都维持在一个比较固定的数额,如学校部分必需人员的工资、房租、固定资产折旧等。变动成本,指那些随着学生人数的变动而变动的成本项目,如学生课本教材费用、服装购置费用、食堂伙食费用等。第二条根据学校的成本费用性质分类,石竹山学校的收支平衡状况可以用下图表示:G点是学校盈亏平衡点,该点对应学生人数的学费收入正好等于学校发生的全部费用开支,学校收支相抵。在单个学生学费不变的情况下,当学生人数超过G,学校收入将大于支出,有利润结余;或者在学生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单个学生学费上升,则学校也将收学生人数金额固定成本学费收入变动成本G入大于支出。第三条在学生人数既定的情况下,单个学生的培养成本计算公式如下:生均培养成本=生均变动成本+固定成本/学生总人数第三章核算办法第一条根据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原则,石竹山学校的每年发生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一部分支出可以列入当期成本,如业务招待费等;另一部分支出不能全部列入当期成本,需要根据受益年限进行摊销,分期列入当期成本,如固定资产支出只能通过每年折旧计入成本。第二条石竹山学校每年所有的成本费用项目分类如下:变动成本:学生书本费(在“公杂费”科目中核算)、伙食费(在“业务招待费”科目中核算)、服装费(在“工具用具使用费”科目中核算)、住宿用品费用(在“工具用具使用费”科目中核算)、课桌椅购置费(在“工具用具使用费”科目中核算)、其他变动成本等。固定成本:工资、奖金及福利、公杂费、差旅费、交通费、电话通讯费、工具用具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税金、广告费、水电费、房租、维修费、折旧、其他固定事业支出等。第三条根据前述核算原理,学校平均每个学生的培养成本计算公式如下。计算时需要将各变动成本分别从固定成本的对应科目中扣除,以防止重复计算费用。生均培养成本=生均(书本费+伙食费+服装费+住宿用品费用+课桌椅购置费)+(学校年事业支出总额-学校变动成本总额)/学生总人数第四条为核算学校各个学部学生的生均培养成本,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可以将学校固定成本中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公杂费、差旅费、交通费、电话通讯费、工具用具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分别列入各个学部;对于学校其他固定成本,以及行政及后勤发生的固定成本,可以根据学生人数在各学部之间进行分摊。因此,各学部的生均培养成本计算公式如下:(XX学部)生均培养成本=生均(书本费+伙食费+服装费+住宿用品费用+课桌椅购置费)+(XX学部)固定成本/(XX学部)学生人数+(学校年事业支出总额-学校变动成本总额-XX学部固定成本)/学校学生总人数*(XX学部)学生人数第四章附则第一条本核算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说明。第二条本核算办法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本文标题:石竹山文武学校学生培养成本核算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6232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