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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讲稿讲课内容•《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标准化手册》、《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和《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有关内容。•本次培训共计四部分内容:•1、制定三个手册的背景、目的和过程;•2、《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标准化手册》的框架构成和主要内容;•3、《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的框架构成和主要内容;•4、《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的框架构成和主要内容第一部分制定三个手册的背景、目的和过程•一、制定三个手册的背景•国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第十一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印发《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机关办公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2005]37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十一五”期间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质[2006]241号)。河北省建设厅确定:•以开展机关标准化建设为切入点,将标准化的理念和做法引入到全省建筑系统安全监管工作中,实现全省建筑安全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升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水平,并从根本上改善施工现场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二、制定三个手册的目的•1、解决管理与被管理之间对安全生产内容要求不统一的矛盾。•三个手册界定了目前安全监管的范围和深度,又统一和规范了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行为。企业和施工现场按手册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留存安全资料,主管部门到企业和现场按手册进行监督、监查、考核等,有效解决了管与被管之间常常因内容要求不一致出现矛盾。•2、规范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行为。•《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标准化手册》对目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分别按工作依据、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的次序进行了规范,使得安全监督管理的任何一项工作都能够依法进行、按程序办理,达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3、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行为。•《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和《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管理流程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安全防护标准化的原则,对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了分类,按工作依据、工作内容、必备资料次序进行了规范。•三、制定过程•2005年下半年起草《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标准化手册》初稿。•2006年4月份开始起草另两部手册。•2006年4月底,召开第一次专题研讨会。•2006年6月20日,召开第二次专题研讨会。•2006年6月30日,召开第三次专题研讨会。•2006年7月下旬定稿。•2006年8月7日建设厅印发。•四、有关问题说明•1、《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标准化手册》主要是在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其内容涵盖了建设部的《导则》,其要求高于建设部《导则》的要求,是对全省安全监督工作的总体规范,但其并未涵盖各市和华北石油的具体做法。所以,各市和华北石油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在本手册的框架中增加本地的一些具体做法和要求,但不可少于本手册内容。如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时,企业须提供的资料,各市和华北石油可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增加内容。如有必要,各地可以制定实施细则。••2、三个手册是依据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了规范,同我们日常工作一贯的要求无大的出入,只是加入了近年来发布的新规范、新标准的内容和法规文件的最新要求,并结合河北省省实际情况加入了一些适用的管理内容。但难免还有遗漏,所以,本手册未涵盖的内容依据有关法规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第二部分《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标准化手册》框架构成和主要内容•框架构成•《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标准化手册》共分10章,涵盖了目前建设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管的内容。各章按照工作依据、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的次序编制,或其中几项。内容明了、规范,使用操作方便。并附录了相关的22种统一表单。•第一章:总则•制定本手册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以及监督管理所应遵循的原则。•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确立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的9项监管制度和9项工作制度。•第三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层级监督管理。•主要确立了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级安监机构对下级安监机构进行层级监管制度。规定了层级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检查方式及检查要求。•第四章: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规定了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程序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监督检查及变更、补证、延期、注销程序。•第五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规定了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内容和审批程序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变更、增证、补证、注销、撤销、延期程序。•第六章: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及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范围、培训时间、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等。。•第七章: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应急救援、报告和调查处理•确定了事故预警、应急救援、事故报告、事故约谈汇报和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和工作要求。•第八章: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确了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规范了监督检查的方式,规定了对检查结果的处理要求。•第九章: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范了安全生产监督备案、日常监督检查和竣工综合评定的程序和工作要求。•第十章:省级文明工地管理•规范了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条件、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标准化手册》的主要内容一、监督管理手册适用范围和安全生产监管原则•监督管理手册“总则”中确定:•1、适用范围:河北省区域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和装饰装修等有关活动实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安全生产监管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制度:•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2)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3)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4)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5)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6)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7)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8)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制度。•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制度:•1)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2)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3)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4)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5)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与重点地区监督检查制度。•6)安全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7)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8)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制度。•9)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层级监督管理•(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层级监督管理。•1、主要内容: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监督管理情况和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建立完整齐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档案资料情况等。•2、主要方式:听取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询问有关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监督执法案卷、监督档案和有关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抽查有关企业和施工现场,检查监督管理实效;对下级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反馈监督检查意见。(二)安监机构层级监督管理•。•1、安监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安监机构内部制度齐全,责任到位并有效落实。•1)梳理目前的执法依据。•2)分解执法职权。•3)确定执法责任。•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2、档案、资料管理•(1)必须具备以下工作的档案记录•1)工程监督档案(包括报监、日常监督、处罚等);•2)安全培训工作档案;•3)“三类人员”考核档案;•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5)文明工地监督档案;•6)事故调查处理档案;•7)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情况档案;•8)各类文件、会议资料档案;•9)其他档案。•(2)档案要完整、齐全,分类存放。•3、按要求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及时转发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部署,将文件精神和部署贯彻到各级安监机构及各施工企业、施工现场。•(2)市级安监机构落实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及时总结上报完成情况。•(3)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不准违法施政,野蛮执法。•(4)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全省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保证信息传递、反馈的及时、准确、全面、完整。•(5)认真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实现规范化管理。•(6)市级安监机构掌握所辖县级安监机构、安监员及工作基本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7)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8)按时高标准完成省安监总站交办的工作。•层级监督采取巡查的方式,每年不少于二次。层级监督的结果作为对下级工作评定和考核的重要依据。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发证程序•(一)企业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二)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三)考试合格后填写《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提供以下三种资料:•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3、国家或省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验资料,加盖查验章报至省建设行政审批窗口;(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六)省安监总站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七)经站领导审核后报省建设厅质安处,厅领导审批;•(八)考核合格的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并在省建设信息网上公布考核结果。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监督管理程序:•(一)日常监督检查的程序•1、属地管理:设区市、县(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所属安全监督机构和华北石油矿建处、安监站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2、发现问题的处理要求:①设区市、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华北石油矿建处及时将违法事实逐级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对持证人进行相应的处罚。•(二)日常监督检查的内容•(1)证件和持证人员身份的核实;•(2)证件的使用情况;•(3)持证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的掌握情况;•(4)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三)证书吊销:•1、实行人:发证机关,即省建设主管部门。•2、吊销条件:证书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有关部门检查指出的问题拒不
本文标题: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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