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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麻城市九年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九年义务教育是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现代终身教育体系的基础工程。为了巩固、深化各项教育改革的成果,及时把握教学质量的现状,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应当建立麻城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第一项、政策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湖北省中长期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麻城市教育局《关于夯实基础、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意见》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以评价制度的改革保证课程改革的顺利推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标准,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全市教育的均衡优质发展。第二项、评价目的建立发展性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估,推进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增强学校课程实施与建设的能力,保证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评价制度,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贯彻新课程标准、改进教学、促进全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创造一个平台。评价的目的在于引导学校领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观念,不断反思、调整、改进学校的管理和教学方法,把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主动、个性、多样发展。第三项、评价原则1、全面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对学生多种素质进行全面评价,同时兼顾学生个性心理和特殊才能素质方面的评价。面向学校的所有学科,对课程的开设情况、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全面的评价,同时兼顾不同类型学校的办学特色的分类评价。2、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2过程性评价是指定期对教学质量形成过程(教学实施过程和学习落实过程)的一种监测,其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教学。终结性评价是指一段较长的时间后对教与学的结果进行的一种检测,其目的在于检查长期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不同成绩学生间的比较。对教与学两方面评价要坚持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过程,又关注效果。要改变评价过分强调甄别的功能,要有利于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发展,激励师生共同进步。3、导向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贯彻导向性原则,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教育文件为指导,把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的精神贯穿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全过程。在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的同时,要重视监测措施的可行性和监测结果的可比性,通过质量监测,及时了解教学质量的变化情况,调整教学策略,并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4、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定性评价采用“等级”与“评语”评价为主,定量评价采用“平均分”和“百分率”评价为主,使评价尽量科学合理。第四项、评价对象、内容及方式一、评价对象1、义教阶段教学质量评价的对象是本市义教学校的课程执行及教学工作中教与学的过程和结果,在过程与结果中显示出的教学变量和学业水平,以及在各个阶段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2、通过对学校、教师及学生的外显行为表现及相关认识表现的分析,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来获取对各义教学校教学质量的分年度的整体评价。3、市以乡(镇、办事处)、市直义教和民办义教学校为单位进行评价,乡(镇、办事处)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评价,学校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价。二、评价内容1、学科教学过程:通过对学校的学科测评或教学专题视导,了解各个学科教学中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对教学的整个过程进行监控与评价。2、学生学业水平:通过检测或专项检查,了解学生在正常的学校教育的条件下达到各科课程标准要求的程度。学生学业水平是衡量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3、学生身心发展状况:通过专项检查或测量,了解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学生学习、活动过程中身心愉悦程度是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4、影响教学因素:通过问卷、座谈、观察、文献等形式,向学生、教师、学生家长和学校领导了解影响教学质量的各种因素。及时排除干扰教学、违反教育规律的不良因素。三、评价方式1、实地研究:通过教学视导、常规听课、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实地考查,了解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学发展,了解教师的教学特点、存在的问题,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与评价,对影响3教学质量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导入先进的管理、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2、问卷调查:设计相关问卷,对师生进行调查。通过对学生的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感知、学习动机与行为素养、校园生活质量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学生对学校管理和学科教师教学的建议;通过对教师的问卷调查,了解教师的专业水平、学科素养、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方法的掌握情况;通过对学校领导的问卷调查,了解领导的办学思想、管理水平与能力、教育资源条件等方面的情况。3、资料分析:通过对各年级学年期末考试和中考结果的分析,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通过对教师上交的论文、经验材料和总结的分析,了解教师当前关注教学、改革的热点问题、进展情况和发展动向;通过学校制度文件和常规管理档案,了解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水平,从而更加准确地对全市的教育质量进行评价。4、水平检测: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分学科进行检测。检测一般采用纸笔测验,全面考查学科学习目标的达成度,适当采用非纸笔测验方式(或纸笔与非纸笔结合)进行某些专项抽检,例如日常口语交际、实验操作、行为习惯、研究性学习评价和学生学业档案抽查等。第五项、评价管理及要求(一)评价管理1、考试组织市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学质量检测,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部分学校进行学期中的某些专项抽测(查)。市教科院要认真组织每次的期末考试命题、制卷等工作。乡(镇、办事处)、学校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中心校要组织考员到各校进行巡视,学校的每个考室建议要有两名老师监考,任课教师回避所任教班级的监考。常规的学期、学年考试,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组织阅卷。按照全市统一的评分标准进行流水操作,并由专门人员负责结分、登分、录分。阅卷的每一环节责任人都要签名。由乡(镇、办事处)中心校指定专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所管辖的学校各年级全体学生的学年期末各科成绩报送市教科院。2、评价程序(1)每学期,学校要按要求依时上报教学质量检测成绩,每年的七月十五日前将本学年度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教育科研等师生获奖情况按要求上报。2、每学年,学校要根据本方案及乡(镇、办事处)校的评价细则进行自评,并写出自评报告;中心校要组织学校自评报告交流会,并形成乡(镇、办事处)自评报告(交教科院一份备查),对学校的下一步发展提出意见;市教科院可以分派人员参加乡(镇、办事处)组织的自评报告会,通过对学校的自评报告的分析,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3、结果公布4评价结果由教科院提交给教育局,经审核批准后,以适当途径和方式,在规定范围内公布。评价结果将主要用于质量分析,同时也作为评价各义教学校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不论是学校还是市的检(抽)测,不得公布学校和学生的排名,检(抽)测数据只能作为研究和调节教学的参考。市只公布全市平均值和对应乡(镇、办事处)所属学校的成绩;中心校只能公布市、乡(镇、办事处)两级的平均值和对应学校的成绩(不得提供其他学校的成绩);学校可以提供班级的总体成绩数据,个人测试成绩只通知到学生本人(不得在学校或班级内公布)。对个性化发展、办学特色突出的学校采取经验交流与介绍等方式进行评价。(二)建立三级质量监控机制实行三级质量监控机制。市教育局监控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监控所管辖的各义教学校,各义教学校管理教学班(教学点)、任课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1、学校负责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进行全面评价。学校对班级的评价不能以书面检测为唯一形式进行评价,评价的手段和形式应多样化,比如:课堂观察、课后访谈、自评、他评、互评或多种评价相结合等。学校要组织好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着重检查教学常规的落实情况,在检查中应以参与性、主动性、活动性和激励性评价为原则。一方面要检查教师的备、讲、批、辅、研,了解学生对学校管理、教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学校和教师要强化教学评价的意识,提高教学评价的能力,正确、科学、有效地运用常规的教学评价工具。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利用分散和集中的工作形式,采取个别与集体、生评与师评、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有效地开展过程性评价,探索和建立评价日常化的机制和方式。评价要多元化和多样性。比如“学生作业展示性、活动性评价”、“语文口语交际评价”、“英语口语表达评价”、“数学推理能力评价”、“科学知识与技能评价”、“科学小实验、小发明、小制作评价”、“才艺展示评价”、“写字水平评价”等多层面、多类型、多功能厅形式的素质评价。学校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形成校本特色的学校评价内容、方式和制度。学校要向科学管理要质量,向教科研要质量,向课堂45分钟要质量,把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作为学校的重点工作之一,坚决反对加班加点,坚决反对搞题海战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1)按国家课程计划要求开齐、开足、开好课程。每课时45分钟,每天7课时,每周35课时。有晚修的学校:每天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省定时间,晚修时间是学生自习或做作业的时间,任何教师都不能讲课。5(2)抓好教学常规的落实。(3)安排教师进行循环教学。把能胜任循环教学作为评价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基本要求。(4)根据学科的相关性和教师的特长合理安排教师跨学科兼课(不能弱化或取消对所兼科目的教学质量的评价)。(5)根据《麻城市中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参考表》(见附件一)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科课堂教学评价细则与指标。2、乡(镇、办事处)中心校负责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在目前情况下,尤其要重视与教学质量有直接关系的几个方面的评价。比如:国家课程的开设,课改实验制度、方案的建设与落实,学生在校学习负担与兴趣,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身心发展,学校行政干部任课、听课与评课等。3、市教育局、乡(镇、办事处)中心校根据学校办学质量得分确定奖励和表彰学校名单,对办学质量较低的学校进行帮扶并限期改善。(三)落实责任制1、中心校长为各乡(镇、办事处)教育管理责任人,各义教校长为学校教学质量责任人,教师为学科教学质量责任人。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本单位或所担任学科的教学质量负责。教学质量低,且连续两年没有明显改进的单位及个人,相关责任人要向上一级领导或教育主管部门说明。并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其进行专项督查和帮助。2、切实抓好教学质量检测及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把课改工作落到实处。每次质量抽查量化评价的结果,都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载入教师业绩档案,为教师年度考评、奖惩的基本依据。第六项、方案的风险本方案是为了适应我市目前教育结构调整和学校发展的阶段性的评价方案,是一种对全市义教教学质量与学生学习水平方面的基本评价。是一个以学生学业为重点评价对象、以量化为主的评价,它不能涵盖学校工作的所有内容。教师的专业性发展、过程性与发展性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还需要出台配套文件,各中心校和学校不应以本方案作为唯一的评价依据。第七项、方案实施本方案从2012学年度开始试行。附件一:评价细则初中学段一、评价项目及权重(1000分)(一)教学常规(180分)(二)教育科研与教师发展(90分)(三)成绩检测(200分)(四)中考评价(400分)(五)发展项目(130分)6二、评价办法及标准(一)教学常规(180分)教科院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学常规检查,主要内容有教学管理(20分)、计划总结(10分)、教师备课(40分)、课堂教学(60分)、作业批改(30分)、单元检测(20分)。1、教学管理(20分)。教学常规月查(5分);学校领导兼课、听课(5分);教师听课(5分);教师培训管理(5分)⑴教学常规月查(5
本文标题:c20-5麻城市九年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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