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交通运输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管理规定,对营运车辆、货运驾驶人、运营过程等安全生产各要素和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由运输企业立即组织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应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依据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对于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事故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隐患形成的原因、特点及规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六、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本文标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63326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