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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验收规范1、总则1.1.为了保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合理设计、正确施工、并明确验收要求和方法,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1.2.本规范适用于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聚集场所、古建筑等重要防火场所。1.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验收时,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系统的验收2.1.系统竣工验收2.1.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机构监督下,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2.1.2.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技术资料:(1)竣工图;(2)监控设备及探测器安装记录;(3)系统调试记录;(4)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记录;2.1.3.竣工验收实施方法为:(1)备用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3次切换实验,每次实验均应正常。(2)监控设备及探测器应进行试验报警功能和消音复位功能的测试,反复测试3次。(3)任意将探测器的电流互感器或者温度传感器的链接头拔出,监控设备及探测器应发生故障报警信息,并且能够消音和复位。2(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线路异常响应实验:a、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模拟测试箱可调开关旋,逐渐增大电压,当模拟线路电流超过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应能发出报警信号,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能接收、显示探测器发出的报警信息,其中应包括回路号、地址码及报警类型,并同时记录当前状态并可查询。试验3次,应均可靠动作,不应有误报警现象。如果动力线路装有自动切断开关继电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产生报警同时,继电器应能动作。b、使用高温机体靠近任意探测器任意温度传感器,并且高温机体的温度高于报警预设值,探测器应能产生超温报警,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能接收并显示报警信息。c、一个在消防控制中心,操作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控制系统,应能对任意的故障监测点进行操作控制,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控制系统应能自动接收显示故障状态、地址码,同时记录当前状态并可查询。d、检验项目中,当有不合格者时,应进行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检。e、复检时,对有抽样比例要求的,应进行加倍抽样。复检不合格者,为验收不合格。2.1.4.竣工验收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提交本规范附录A中所述文件。2.1.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附录A(资料性附录)开工报告编号开工报告工程名称单元名称工程地点工程类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物资储备情况、一平、图纸会审、开工条件、三通工程内容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4单位(章)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单位(章)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单位(章)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工程安装质量检查记录表用户单位名称地址工程单位名称地址设备厂家名称地址监控探测器型号监控主机型号电流传感器型号温度传感器型号远程监控设备型号安装人员安装时间安装质量检查记录序号部位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备注1信号探测器(电流互感器,温度传感器)安装部位与图纸一致布线有序、标号清晰、接线紧固、正确固定完好2监控探测器安装部位与图纸一致固定完好测点正确电源取自消防电源3监控主机安装部位与图纸一致固定牢靠通讯线连接正常3远程监控设备安装部位与图纸一致固定牢靠5通讯线连接正常4通讯联机运行检查通讯正确、显示、报警正常安装负责人:年月日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调试记录编号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调试记录工程名称生产厂家系统图或系统图图号:设备类型地址编码规格型号调校结果自检报警复位6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现场代表:年月日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试验班(组)长:年月日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交接清单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验收依据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结论备注说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7单位名称:检查人员:年月日项目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年月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年月日8交工验收证书编号交工验收证书工程名称单元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开工日期年月日交工日期年月日工程验收意见:验收单位代表:年月日工程质量评定结论:工程质量监督站代表:年月日验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单位(章):代表:年月日单位(章):代表:年月日单位(章):代表:年月日单位(章):代表:年月日9工程中间交接记录编号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工程中间交接记录工程名称单元名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工程图号交接日期工程内容检验意见接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单位(章):代表:年月日单位(章):代表:年月日单位(章):代表:年月日单位(章):代表:年月日
本文标题:电气火灾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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