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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务会议事规则一、会议的意义:部务会由规划建设部主任陈英华主持会议,为推动项目的有序完成就施工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研究、议定方案的工作会议。二、参会人员:由规划建设部主管及以上人员和标段项目各板块人员组成。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向主持会议的陈英华主任请假。三、会议的形式:1、定期会议:每周周一下午16:00公寓楼二楼会议室准时进行。2、特别会议:即遇突发或其他特别工作而召开的不定期的部务会会议。四、会议要求:1、会议议题必须为标段项目工程。2、各标段板块成员必须提交会议议题,并于会议前向主管王兴芬申报。3、所提出的议题,会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充分准备,拟定两项及以上施工方案,待会上优化评选。4、会议时间尽量控制在一小时内。五、会议流程:1、各标段板块成员分别提出会议议题和所拟定的方案。2、由陈英华主任主持议题所涉及板块人员进行探讨、进行优化方案。3、当方案取得全体参会人员一致意见或达到1/2参会人员同意时,该方案应为会议决议,并以会议纪要或文件形式下发各施工有关单位执行。六、会议纪要由会议秘书(王兴芬)对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会议议题、最终方案等进行完整、真实、记录和整理、归档。七、其他2018年6月20日
本文标题:部务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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