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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收发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节约公司快递成本,确保公司信件、快递的收发工作及时、准确,特制定本制度。由行政部前台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执行,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制度的实施。第一条:收件时,应首先对送到公司的信件、快递等进行确认,检查信件、快递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收件人是否是本公司或公司员工。若不是本公司的,则不予签收。第二条:确认签收后,将收到的信件、快递等在《信件、快递收件登记表》(附表一)上进行登记。第三条:登记完毕后,将信件、快递及时送至收件人手中,并由收件人在《信件、快递收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若收件人当时不在公司,则需电话通知,以免耽误公务。第四条:发件时,对需要外寄的信件、快递等进行确认,检查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同时,在《信件、快递发件登记表》(附表二)上进行登记,留下发件记录以便结算时查询。第五条:登记完毕后,联系快递公司,及时进行信件、快递等的发送。其中,公司凭证、发票、合同等重要文件资料发“邮政特快EMS”,其他快件发“中通速递”或“圆通速递”。如遇特殊情况,以不影响快件发送为宗旨选择其他快递公司。第六条:费用结算实行每月一结,快递公司将费用清单交予前台核对,核对无误须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由财务部进行支付。附表一:上海天素微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信件、快递收件登记表序号收件日期收件类型收件数量备注收件人签章附表二:上海天素微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信件、快递发件登记表序号发件日期发件类型发件数量收件人信息快递单号发件人签章
本文标题:信件、快递收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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