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农业科技园区指南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农业科技大会的总体部署和《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具体要求,建立一批符合21世纪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对不同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科技园区,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速农业由主要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南。一、农业科技园区是我国新阶段农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国农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加速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进程,必须加强科技引导与示范。农业科技园区作为农业技术组装集成、科技成果转化及现代农业生产的示范载体,是我国新阶段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必然选择。农业科技园区以技术密集为主要特征,以科技开发、示范、辐射和推广为主要内容,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区域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目标,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模式。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了一批农业示范园(区)。但是,这些农业示范园(区)存在着一些较普遍的问题,如重复建设,缺乏宏观指导;盲目引进,经济效益不高;产品科技含量偏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运行机制不完善,发展缺乏活力等。因此,农业科技园区也是正确引导和规范现有各类农业示范园(区)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二、农业科技园区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农业科技园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模式,是农业技术组装集成的载体,是市场与农户连接的纽带,是现代农业科技的辐射源,是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的基地,对周边地区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村经济发展起示范与推动作用。农业科技园区把政府指导、企业运作、中介参与、农民受益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政府为园区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进行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并对园区内企业进行监督,保障农民利益;企业作为园区建设主体,接受政府指导,合理配置资源和进行产业化经营;中介组织开展咨询、评估与培训,并提供各类中介和科技服务;农民以土地、劳动力、资金等入股或通过与企业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等形式参与园区建设,接受技术指导与培训。(一)指导思想农业科技园区以市场为导向,先进适用技术为支撑,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加强农业技术的组装集成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传统农业的改造与升级;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运行机制,促进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二)原则和目标农业科技园区的原则是:1.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科技整体水平;2.有利于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质高效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3.有利于农业科技企业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和农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4.有利于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科技园区的目标是:1.实现一批农业技术的组装集成,解决一批影响园区及周边地区农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2.转化和推广一批农业科技成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3.培养和吸引一批优秀人才,建立技术培训与技术服务网络体系;4.建设50个具有区域代表性和引导、示范与带动作用强的农业科技园区,培育和孵化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型农业产业集团。三、农业科技园区的基本要求和发展重点(一)基本要求1.园区要有一定的规模,要求总体规划可行,主导产业明确,功能分区合理,综合效益显著;2.园区要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与推广体系,较强的科技投入力度;3.园区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较显著,对周边地区要有较强的引导与示范作用;4.园区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地方协调领导小组和园区管理机构),要制定规范的土地、资金、人才等规章与管理制度,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引进技术和人才、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的运行机制。(二)发展重点我国幅员辽阔,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特别是农业的发展具有显著的区域性。按照我国农业不同区域的资源条件、经济特点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背景,面向市场,发挥优势,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确定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重点。1.引导园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实现产品标准化和经营产业化根据园区自然条件与经济特点,以开发市场占有率高、国际竞争力强的优质农产品为核心,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力求种养业品种新、品质优、结构佳、投入低、效益高,实现产品标准化和经营产业化,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2.引导园区农产品加工实现高效化和市场化研究农产品保鲜、深加工及相关配套技术,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地域优势、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深加工产品,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产品的增值增效,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问题。3.引导园区设施农业实现生产规模化和专业化针对设施农业的发展特点与趋势,实现种苗工厂化、规模化生产,种养业规模化、专业化示范,农产品保鲜、储藏、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等,提高设施农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4.引导园区农业科技企业实现集团化和国际化农业科技企业既是科技投入的主体,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在兼顾科技优势、区域战略布局、主导产业培育的基础上,逐步引导园区农业科技企业实现集团化和国际化,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团。四、农业科技园区的组织管理农业科技园区由科学技术部牵头,联合有关部门成立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等。协调指导小组对园区进行宏观指导。办公室是协调指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园区评审、检查、考核等日常事务,设在科学技术部农村与社会发展司。专家委员会负责技术指导与技术咨询,参与园区的论证、评审、考核等。各园区需成立地方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园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地方配套政策,指导本地园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监督等。各园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灵活高效的原则,成立相应的园区管理机构。园区实行动态管理,即在现有各种类型农业示范园(区)的基础上,由地方政府逐级申报,经专家委员会评审,由办公室报协调指导小组审定并由科学技术部以部发文批复后,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进行试点;运行一段时间后,按照《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考评和验收,达标者正式挂牌;挂牌两年后复评,不合格者取消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资格。五、农业科技园区的保障措施1.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园区的支持力度要将园区建设纳入国家农业相关科技计划与地方科技发展计划,并作为农业基本建设的主要内容。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国家与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享受国家与地方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优先支持园区农业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要将园区的技术合作与交流作为国家重点科技合作计划和农业技术引进计划的重点。各级政府要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相关配套政策,努力为园区建设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2.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在不断增加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的同时,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特别是要积极争取金融部门的支持,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积极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进入园区投资建设。加强引导农户以土地、劳动力、资金等各种生产要素及以承包、入股等形式参与园区建设。通过国际科技合作,吸引国外资金,引进先进适用的技术与生产设施、经营管理方法和经验,加快园区建设。3.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要加强引进和培养园区建设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懂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应通过建立新型的科技人才聘用制度,吸引国内外从事农业科研、教学和推广的优秀人才投身园区建设。应积极与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推动产、学、研结合。要重视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培养一批农民技术骨干和农民企业家。4.加强园区科学管理和制度建设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制定《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园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及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园区建设有章可循。通过加强园区的科学管理与制度建设,形成有利于园区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的机制与环境。附件2: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1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农业科技大会的精神,按照《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总体部署和《农业科技园区指南》的具体要求,建立一批符合21世纪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对不同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科技园区,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速农业由主要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促进园区的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以及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第2条农业科技园区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的农业发展的新型模式,是农业技术组装集成的载体,是市场与农户连接的纽带,是现代农业科技信息的辐射源,是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的基地,对周边地区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村经济发展起示范与推动作用。通过园区的引导与示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推动传统农业的改造与升级。二、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3条农业科技园区由科学技术部牵头,联合有关部门成立协调指导小组,对园区进行宏观指导。组长由科学技术部主管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农业部副部长担任,成员由科学技术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银行司(局)级领导组成。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园区的评审、检查、考核等日常事务,主任由科学技术部农村与社会发展司司长担任。办公室设在科学技术部农村与社会发展司。第4条成立园区专家委员会,负责技术指导与技术咨询,参与园区的论证、评审、考核等。第5条成立园区地方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园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地方配套政策,指导本地园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监督等。第6条各园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灵活高效的原则,成立相应的园区管理机构。三、申报与审批第7条农业科技园区的申报对象包括现有农业基地、星火密集区和各种类型的农业示范园(区)。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农业科技园区指南》的基本要求;2.已经纳入地方发展计划,经过2年以上建设;3.园区功能设计合理,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对周边地区有较强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4.已成立园区地方协调领导小组;5.已建立健全的园区管理机构。第8条申报程序1.由园区建设单位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向省级科技厅(科委)提出申请;2.省级科技厅(科委)进行评审、筛选,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送科学技术部。第9条申报材料1.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附1);2.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附2);3.农业科技园区实施方案(附3);4.有关配套材料。第10条园区专家委员会对申报园区进行论证和评审。第11条园区通过专家委员会论证、评审,经办公室报协调指导小组审定后,由科学技术部以部发文批复。四、考核与管理第12条农业科技园区经批复并运行一段时间后验收挂牌。根据园区建设与运行情况,科学技术部组织专家按照《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评和验收,达标者报协调指导小组审定,授予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并正式挂牌。第13条为加强园区的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月底前由省级科技厅(科委)将上年度园区工作总结等材料报送园区办公室。第14条园区实行动态管理。挂牌两年后进行复评,不合格者取消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资格。第15条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园区的领导与管理,加大支持力度。五、附则第16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17条本办法由科学技术部负责解释。附1:编号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园区名称申报单位科学技术部编制年月日填写说明一、按要求准确、如实填报。二、编号由园区办公室统一填写。三、本申报书中有关项目页面不够时,可加附页。四、本申报书按A4纸打印。五、本申报书一式20份。园区名称园区建设地点园区建设时间〖〗〖〗原批准单位管理机构名称〖〗〖〗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园区网址〖〗http://园区负责人〖〗〖〗职称/职务〖〗〖〗出生年月传真〖〗〖〗联系电话E-mail园区联系人〖〗〖〗职称/职务〖〗〖〗出生年月传真〖〗〖〗联系电话E-mail一、园区主导产业:二、园区现状(园区规模、企业状况、效益情况、主要建设成果、示范带动作用等)
本文标题:农业科技园区指南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64153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