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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康复疼痛科医疗质量管理培训制度一、科室、岗位教育科室的安全教育由科室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科室内诊疗操作规程、主要设备的性能、特色技术操作规范、科内医疗设施设备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核合格,方可进行相应的工作,教学课时不少于24小时。二、现场教育现场安全教育由科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工作特点,主要设备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医疗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和等。三、全员安全教育1、科室对科室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主要学习医疗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知识和医疗安全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2、对科室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科室级和现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四、新项目、新技术的开始教育在新项目。新技术开展前,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使用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相关义务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2考试合格,方能进行操作。五、事故教育1、对违规、违纪操作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安全培训学习。2、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科室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3、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本文标题:科室质量与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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