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保密法知识讲座2015年10月国家秘密1国家秘密的概念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1.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2.依照法定程序确定3.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国家秘密的范围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其他国家秘密的范围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简称保密事项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保密事项范围是确定国家秘密的依据。国家秘密的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国家秘密的确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保密期限为长期的例外国家秘密的确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工作需要原则最小化原则国家秘密的确定定密权限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国家秘密的确定无权定密机关、单位定密问题的处理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国家秘密的确定定密责任定密是机关、单位的法定职责定密应当依据保密事项范围进行定密的内容国家秘密的确定定密责任人及定密责任人的确定机关、单位的负责人特别指定的人员国家秘密的确定国家秘密的确定定密责任人的具体职责1、审核批准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2、对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尚在保密范围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年度审核,作出维持、变更或者解密的意见或者作出相应的决定;3、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有争议事项拟定密级,再按照规定的程序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国家秘密的确定定密程序国家秘密的确定定密方式对号入座不明确事项的处理有争议事项的处理国家秘密的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国家秘密的变更国家秘密的变更内容密级的降低或提高保密期限的缩短或延长知悉范围的扩大三者既可以单独变更,也可以同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变更国家秘密的变更程序国家秘密的解除解除方式自行解密审查解密国家秘密的解除“不需要继续保密”的法定条件1.保密事项范围修订后,已明确规定不再作为国家秘密的;2.公开后无损国家安全和利益的;3.从全局考量公开后对国家更为有利的。保密期限为长期的,不得擅自决定解密;解密了不意味着公开。国家秘密的标注国家秘密载体必须标注密级、保密期限,这是法定的强制性要求。国家秘密的标注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不属于国家秘密的载体,不得使用国家秘密标志。保密制度2依法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依法加强涉密载体保密管理依法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依法加强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依法加强对外合作交往保密管理依法加强涉密采购保密管理涉密人员概念与分类涉密岗位1、经常起草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的;2、专门制作、传递、收发、保管、维修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3、承担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的科研、生产及管理的;4、专门生产、管理、传递、处理国家秘密产品和国家秘密设备的;涉密人员概念与分类涉密岗位5、专门负责研制、使用和保管密码密钥的;6、专门负责涉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安全保密管理和安全审计的;7、其他经常承办、处理国家秘密事项的。机关、单位主要领导岗位和分管工作涉及国家秘密的领导岗位也属于涉密岗位。涉密人员概念与分类涉密人员概念和分类涉密人员上岗管理上岗审查内容上岗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涉密人员在岗管理经常性教育培训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定期监督考核不适合的调离涉密人员在岗管理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实行脱密期管理核心涉密人员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员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员为1年至2年涉密人员出境管理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涉密人员权益保护涉密人员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再就业、出境、学术成果发表及其他个人利益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原则,在限制涉密人员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保护涉密人员合法权益,给予相应补偿。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涉密人员的关心和爱护。依法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依法加强涉密载体保密管理依法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依法加强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依法加强对外合作交往保密管理依法加强涉密采购保密管理涉密载体的含义和种类涉密载体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电子介质磁介质涉密载体的制作涉密载体传递、收发涉密载体的使用涉密载体复制涉密载体保存涉密载体维修维护涉密载体销毁国家的秘密设备、产品的管理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依法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依法加强涉密载体保密管理依法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依法加强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依法加强对外合作交往保密管理依法加强涉密采购保密管理涉密信息系统和分级保护制度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涉密信息系统全过程管理系统定级方案设计工程实施系统测评系统审批日常保密管理保密监督检查系统废止涉密信息系统设施、设备配备基本原则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涉密信息系统设施、设备配备基本原则涉密信息系统设施、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的禁止性规定1.禁止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的禁止性规定2.禁止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之间进行信息交换。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的禁止性规定3.禁止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的禁止性规定4.禁止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的禁止性规定5.禁止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依法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依法加强涉密载体保密管理依法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依法加强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依法加强对外合作交往保密管理依法加强涉密采购保密管理涉密会议、活动的保密管理会议前会议中会议后1、参加人员的范围的严格确定、资格的审查2、场所设备检查、不得使用无线设备和装置1、严格涉密载体管理,各环节落实保密管理措施2、主办方应对参与人员进行保密教育1、严格新闻报道审查。2、凡涉密不得公开报道3、是否涉密界定不清,逐级上报至有权确定该项密级的保密局审查确定依法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依法加强涉密载体保密管理依法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依法加强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依法加强对外合作交往保密管理依法加强涉密采购保密管理依法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依法加强涉密载体保密管理依法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依法加强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依法加强对外合作交往保密管理依法加强涉密采购保密管理涉密采购的保密管理1、不公开招标2、对参与单位进行保密审查并签订保密协议3、全过程保密监督管理4、完工后涉密资料应收回、移交5、涉密工程启用前的安全保密检查检测。1、“谁采购、谁负责”原则2、坚持国产优先3、采购进口货物通过第三方进行,屏蔽最终用户信息,并对供应商进行背景调查。4、投入使用前,进行安全保密检查检测。保密审查和管理涉密工程涉密货物涉密服务保密监督3涉密监督报告制度保密检查泄密调查密级鉴定涉密监督保密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要求机关、单位向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下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向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保密工作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制度:要求机关、单位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向同级保密局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保密检查12项涉密调查1、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调查职责:对有关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和案件,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或者组织、督促有关机关、单位调查处理;2、调查工作结束后,认为有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事实,需要追究责任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3、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收缴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并对收缴程序、有关部门协助配合等提出要求。密级鉴定概念提起机关主体密级鉴定是指对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进行鉴别和认定。密级鉴定结论是保密局以及公、检、法、国安、检查机关查办审案重要依据主要有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密级鉴定内容依据程序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真伪、密级、保密期限、是否解密等被鉴定材料泄露时适用的《保密范围》、有关保密法规(从新法)以及有效的密级变更和解密证明作为依据。时间不明,以产生时以及鉴定时……为依据。审查(形式审查+实质检查)----调查----提出鉴定参考意见(材料产生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和认定----鉴定书法律责任4机关、单位发生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不按规定报告或者未采取救措施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协助机关、单位逃避、妨碍保密检查或者泄露国家秘密案件查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经保密审查合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者整改后不符合要求的。暂停涉密业务;情节严重的停止涉密业务。机关、单位委托未经保密审查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由有关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谢谢!
本文标题:保密法知识讲座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66152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