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第四章犯罪行为的起源:学习和情境因素赵景欣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主要内容一、行为主义二、社会学习理论三、挫折引发犯罪四、引发犯罪行为的情境因素及其调节作用3一、行为主义华生:不论是人或者动物的所有行为都被外部环境所控制,经典条件反射作用是理解、预测和控制行为的关键。斯金纳心理学的首要目标就是预测和控制行为,外部环境或刺激尽管不是导致所有行为(包括人和动物)的唯一因素,但是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解释所有的人类行为,除经典条件反射外,还需要操作性条件反射。4一、行为主义作为一种科学的方法只要科学家使用那些具有切实的生物基础,且能够被人们真实地观察到的证据,人们对于行为的了解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提升。行为科学的数据必须是能够被证实或者被证伪的。作为一种人性观人类与其动物祖先之间只有量的差别,人类行为与动物行为在本质上如出一辙。5一、行为主义通过对行为主义人性观的了解:能够更好地理解行为主义理论在研究和解释犯罪行为中的基本架构;能够对行为主义人性观在犯罪行为的减少和矫正中所做的贡献有更清楚的认识。斯金纳的操作性条件反射犯罪行为的形成机制:犯罪行为是因其行为带来的强化而得以习得和维持;如果想让犯罪行为销声匿迹,首先应树立科学的人性观,然后建立在此基础上的行为工程,最后利用行为工程的基本原理来改变社会。6评价当代的心理学在研究人类行为时,尽管仍然坚守行为主义的方向,但是不少学者开始意识到斯金纳对人类行为的观点过于狭隘。他们更加确信,对于人类行为的形成在存在另外的因素。7二、社会学习理论期望理论模仿差异交往-强化理论8(一)期望理论:JulianRotter一般来说,人们总会根据类似情况的积累和归纳,来形成一个稳定的并和环境一致的“类化预期”。期望理论旨在说明一个人的行为表现建立在人们对特定行为导致特定结果的类化预期上。行为期望结果价值评估9犯罪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假设:人们通过他们行为结果的类化期望来适应环境当人们参与犯罪行为的时候,他们希望从中获得权力、安全、情感、物资或者更好的生活条件。违法者在感知和解读周围环境之后,会选择他们自认为该情境的最有效的行为。10(二)模仿直接的强化并不是必须的,个体可能仅仅通过观察别人的行为,便能学习到做某件事的方法。观察学习(Bandura,1973)榜样:被观察者。榜样在模仿者心中的地位越重要和越受尊敬,模仿者受到的影响就越大。如果榜样受到了嘉奖,模仿者更倾向于模仿这样的行为。一旦个体决定做出某种刚刚习得的行为,都一定会受到环境和个体需求的期望的影响外部需求内部需求Bandura关于侵犯性和犯罪行为学习的研究。11(二)模仿正如Rotter和Bandura所指出的,社会学习在一定程度上把斯金纳的观点人性化了,它找到了人们如何转换内在信息的证据。它也勾画了人们在开放性环境中如何对自身行为进行调整的画面。12(三)差异交往-强化理论RonaldAskers在整合斯金纳的行为主义、Bandura的社会学习理论和犯罪学家Sutherland的差异交往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差异交往-强化理论(differentialassociation-reinforcement)。基本要义:人们是通过社会环境中的人际互动而习得越轨或犯罪行为。13Sutherland的差异交往理论Sutherland相信,犯罪和其他社会行为的学习过程是一样的,关键的决定因素就是人们与交往联结的对象交往多久、多频繁、对个体意义有多大,以及交往发生的时间等。通过置身于个体的亲密群体中,人们学会了守法与违法的定义、学会了规范的意义或价值、学会了对违法行为支持或者否认的态度。原理:一个人之所以犯罪,是因为在其头脑中,支持犯罪行为的解说远远超过了支持遵纪守法的解说。14Sutherland的差异交往理论犯罪并非一成不变,犯罪行为并不都是因为与所谓“坏人”和犯罪组织的交往而得以形成,关键的影响因素是在此过程中传递的信息。倾向于犯罪行为或越轨行为的信息和价值强度必须大于遵纪守法的信息和价值强度。15Akers的差异交往-强化理论Akers试图借用斯金纳和社会学习理论的观点来纠正和弥补差异交往理论中的一些缺陷和不足。Akers认为,大多数的越轨行为都是通过操作性条件反射而习得的,经典条件反射的作用只能位居第二。越轨行为的强度取决于当事人以前采取这一行为时所得到的强化大小、频率以及概率这三者的直接函数。16Akers的差异交往-强化理论Akers区分了社会性强化和非社会性强化对越轨行为的不同影响,并且认为社会性强化所发挥的效应远远超过了非社会性强化。社会性强化:对加入群体活动、认同群体规则或者符合群体期望的一种象征性或者言语性的奖励。非社会性强化:指那些生理因素或者物质上的满足。“绝大多数越轨行为的习得都是社会互动或者社会交换的产物,在社会互动过程中,他人的言语、表情、反应或者行为都提供了强化的可能,最关键的是社会互动为强化物的出现提供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情境。”17Akers的差异交往-强化理论越轨行为极有可能是重要他人给予的社会性强化物不断发展的结果,这些重要他人往往来自于当事人的同伴群体。群体的作用创造规范化的定义内化规范化的定义通过行为表现得以强化18Akers的差异交往-强化理论辨别刺激(discriminativestimuli)指一套被亚文化或者某一群体运用的社会信号,它的作用就是辨别在某一特殊的社会背景中,哪些行为将会得到奖励,哪些行为将会遭到惩罚。两种类型的辨别刺激正性的辨别刺激:是指这样一种社会信号(言语或者行为),这种信号只有当全体成员称赞某一种行为时才会表现出来。辨别刺激的中性化(neutralizing)或正当化(justifying):把主流社会所宣扬的关于某些违规甚至违法行为的警告中性化。19人们越是相信自己的行为是积极的或者公正的,就越有可能表现出此行为。如果越轨行为比遵纪守法的行为得到更多的强化,同时越轨行为本身也得到了正当化的加工,越轨行为就会继续下去。人们内化的社会规范指导着人们的行为,而且期望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能赢得重要他人正性强化。Askers把榜样作用看做是越轨行为最初习得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但是对于越轨行为的保持,则主要依靠社会化强化出现的频次以及社会化强化是否源于重要他人。这些都与个体交往的群体有关。20评价循环论证?缺乏实证和数据的支持?Sutherland和Akers的理论都赢得了社会犯罪学领域的敬重。21三、引发犯罪行为的情境因素及其调节作用22引发犯罪行为的情境因素及其调节作用在许多情况下,犯罪行为的发生不过是因为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碰到了错误的人而造成的。基本归因错误(fundamentalattributionerror)和自我服务偏差(self-servingbiases)(Haney,1983)基本归因错误:指人们存在着某种普遍的倾向,即贬低或者忽视情境因素对行为的影响。自我服务偏差:指人们倾向于将好的事情归因到自身的人格特质上,把坏的事情归因到外部事件和压力上。Haney宣称,在本质上,只要创造出适当的情境,每个人都有可能表现出犯罪行为。人格特质或者内部因素只发挥了微不足道的作用。23关于被害人学(victimology)被害人学:是指被害人对于犯罪过程的进行,包括暴力犯罪,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被害人的某些举动容易激起、诱使他人做出犯罪行为。24(一)权威服从性犯罪:是指表现出与权威命令相一致的行为,而这一命令被社会视为非法的或者违反道德规范的。南京大屠杀水门事件有时候,尽管某种行为已经违背了个人做人的原则,但是他还是在某些权威者的支使下,做出了相应的行为。25StanleyMilgram(1977)的研究实验目的:考察人们在权威者的要求下,会对别人施以多大程度的电击。换言之,人们在权威者(主试)的命令下能表现出多大程度的服从行为。被试:成年男性,20-50岁,代表不同经济状况的社会阶层。实验程序:老师-学生电击控制器26心理健康专家的诊断:大多数专家都认为,只有少数的精神病患者才会服从权威者的命令,以对他人持续地进行电击惩罚并一直到有生命危险的程度。研究结果:几乎三分之二的被试都遵从了主试的要求并且给被试施予了最大程度的电击惩罚。Milgram(1977)认为,从被试走进实验室那刻起,他便已经不由自主地融入了这个情境。27随后的实验男性和女性被试的区别被试与被害者之间距离的影响个体差异言语和行为之间的严重分离现象“代理人状态”:某人将自己看做是执行他人意志的一个代言人。28Milgram认为,服从行为的产生可能与文化中缺乏这种违背权威者意愿的示范者有关。关于人类本质的思考。情境因素常常超越个人的内在因素。29(二)去个体化(deindividuation)去个体化是指在人群中或者某一团体中,许多成员丧失了个人身份、迷失了行为的方向,起所作所为不再受自我控制和法律规范的约束。“当个人被群体淹没时所体验到的一种不易被人识别并且不用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感觉”。自我观察力的降低。30Zimbardo,P.的工作假设:去个体化发生在一连串的复杂事件之后。一定数量的人同在身份被群体淹没身份模糊不清不用担心为行为负责降低了道德行为准则对反社会行为的约束力群体暴力31两个实验二手车实验(Zimbardo,1970)去个体化现象并不总是出现在与群体的伙同行事中,但是有大量的人同在是一个必要条件。Stanford监狱实验(Zimbardo,1973)揭示了去个体化的另一维度——伪装的作用。许多人,或者说大多数人,当他们身处于一个心理上压迫性情境中时,无论其道德感、种族、价值观、态度、信仰或个人的信念如何,他们几乎能够做出任何意想不到的事情。32(三)道德脱离Bandura(1990,1991)提出了道德脱离理论(Theoryofmoraldisengagement),以此来解释当人们受制于权威者或者置身于高压情境中时,表现出的与自身道德标准不符的不道德或者离经叛道的行为。通过社会学习,人们内化了社会潜在的道德行为原则,并在自己遵守行为准则时获得自我价值,在违反行为准则时遭到自我谴责。33(三)道德脱离在从事违反自我道德准则的行为之前,人们必会通过弱化或者冻结自己的道德准则来摆脱自责感。依靠道德正当化或对被害者的去人性化,青少年罪犯利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弱化或者冻结自己的道德行为准则(Banduraetal.,1996)。相对于成年女性,成年男性“在进行不良行为时,更倾向于弱化或者冻结自己的道德行为标准”。34四、挫折引发犯罪35挫折引发犯罪挫折:由内部的嫌恶性唤起状态而引发的激动反应。当指向某一特定目标的行为遭到阻碍,无法继续进行时,这种唤起程度便会增加。人们会感受到一种驱力,促使他们采取一定的行为去降低这种唤起状态。此时,行为的激活所导致的唤起反应的降低使得行为本身得到了强化。36Berkowitz(1962)的工作社会化罪犯(socializedoffender)和个体化罪犯(individualoffender)的区分社会化罪犯:犯罪行为是学习、条件化以及模仿的产物。个体化罪犯:长期处于达不到预想目标而感受到强烈挫折感而导致的结果。“大多数的违法者几乎都与挫折感和反社会的榜样示范有关”。37Berkowitz(1969)增加了挫折的一个重要维度——期望如果个人对达到目标有非常高的期望,那么在遭受挫折时,个人会体会到更强烈的紧张。犯罪及越轨行为对于行为者本身来说就是对被利用、不公正对待的一种合法反抗方式(Maslow,1954)。置身于权利压制下的个体会意识到他们有权利去获取平等的社会利益,而权贵的压制就会让他们感受到很大程度的挫折感。38对某些行为的解释案例:1993年洛杉矶商业中心暴动1977年纽约断电抢劫39Berkowitz的假设在个人
本文标题:犯罪心理学第四章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67060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