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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体创新与荷兰的崛起1――“联省共和”分权政治体制的作用董正华摘要: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有两种类型:集权型;分权型。前者,是从封建制度和绝对君主国家基础上经革命产生的资产阶级国家;后者,缺少中央集权和专制的传统,通过反抗中世纪帝国或宗主国统治的独立运动,创造出一种全新的国家,荷兰就是其典型。17世纪的荷兰之所以崛起为世界上第一个现代经济体,核心在于国体创新,即塑造了“联省共和”这一既有分权又有集权的权力制衡体制。引言17世纪,是世界史中的荷兰“黄金时代”――延续一个世纪的荷兰经济奇迹造就了世界“第一个现代经济体”。奇迹是如何诞生的?创造奇迹的重要因素是什么?显然,相关因素绝非单一,而是多重:有利的自然地理条件和对它的积极开发利用;封建贵族阶层不太强大;独立前相对普及的教育和独立后现代教育的发展;在造船、交通、金融等影响贸易发展的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城乡之间的开放流动;职业选择的灵活性;宗教宽容政策造成人才随移民大量流入;社会宽容和个人享有较多的自由空间;长期的节俭习惯和勤劳不懈的生活态度,等等。而在诸多动因中,涉及全局、影响长远的国家政体的创设居突出位置。“联省共和”这一既有分权又有集权的权力制衡体制,被认为是17世纪荷兰历史的核心问题2。在这个世纪中,荷兰的重任是构建民族国家的历史,它始于16世纪中下叶一场从西班牙帝国统治下寻求独立的“尼德兰革命”。革命中形成的新国家,被称为“联省共和国”或者简称“联合省”。在此前后(1568-1648年),面积和人口都很小的荷兰,经过断断续续的“80年战争”,战胜了世界性大帝国西班牙。独立的荷兰,倚凭发达的海上贸易、城市经济,特别是在独立战争中形成的“联省共和”国体,开创了17世纪荷兰“黄金时代”,取代了西班牙并且赶在英国之前取得海上第一强国的地位。一、“联合共和”的进程“联省共和国”这个新国家的创建,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575年6月,荷兰省与西兰省签订同盟条约,第一次创立了一个新教徒的政治、军事、财政联合体,被称为“荷兰共和国的基础”;1579年1月23日,北尼德兰大部分地区的新教徒与南部一些新教城市建立“乌特列支同盟”,是荷兰作为一个国家出现的标志;1587年12月,接受荷兰总督称号的英王宠臣莱塞斯特伯爵被赶走,联省议会决定不再邀请外国君主统治,一个享有独立主权的荷兰共和国出现于欧洲版图。回溯联合省政体的实践历程,首先要提到尼德兰革命中诞生的乌特列支同盟,在该联盟成立后不久,设想了一个各省保留主权大部、同时有限让度防卫和用于防卫的税收以及对外政策等部分权力的联合体,由此形成了联省共和体制初胎。当时,它还不是一个主权国家而只是名义上的各省联盟,每个省都拥有自己的各不相同的立法机构和政府,省议会由城市、地方贵族和教会的代表组成,实际上由主要城市的商人寡头集团掌握。各省联盟的最高首脑即联省执政(theStadholder),由历代奥兰治亲王担任。但联省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联省议会,由各省议会选出的代表组成。在联省议会里,每省只有一票的权利,并轮流担任议会主席;大议长则长期由最有影响的荷兰省议会议长担任,这意味着由最发达的省份左右国策,也意1本文写作部分缘于为系列电视《大国崛起》提供荷兰部分的历史脚本。2(美)金德尔伯格:《世界经济霸权1500-1990》,中译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43页。1味着只有荷兰省充分享有主权,而其他省则只有伏首听命的份。当时,用于共同防卫的税项由联省议会决定总额,然后将份额分配到省,而各省再分到更低的单位。与此同时,各省以至省底下的城市和乡村地区保留各自的税收制度。1590年后,联盟原则延伸到航海、殖民地扩张、对被征服地区的管理和宗教事务等更广泛的领域。在经济方面,联省议会为货物制定标准并保证执行,所有商品须精确制造,购买者不需开箱验货,只要按照标准接收就行,这成为荷兰的国际国内贸易急速增长的原因。不可否认,在联省体制下,各省经常因利益冲突发生争吵,但共同利益维持始终。例如,在17世纪60年代的一场激烈争论中,三大省之一的弗里斯兰省议会强调联省议会是“联合省的最高的主权机构”,提请注意荷兰省议会在1621年起草的一个文件,其中提出“尼德兰联合体的最高权力和主权无可争辩地属于联省议会和各省议会”;另一大省西兰省的议会并不认为有这样一个被荷兰省破坏了的规定,但同时也指出,各省“经由紧密的联盟已经密切结合为一体,尽管不放弃各自的主权,仍然如同一个国家,一个政府,一个共和体”3。虽然实力雄厚的荷兰省商人寡头坚持省权,以此跟主张中央集权的亲王派相抗衡,但从1653年起出任荷兰省议长、在1672年被刺杀以前一直主导共和国命运的德·维特也认为:联合省内部各部分之间存在紧密的经济联系,“通过公共事业、联合体和商业及其他事物上的协商机制……财产、海关和其他的互惠机制,它们(地方各省)彼此交织依赖,除非使用强大暴力,否则几乎不可能将它们分裂。”4二、“联省共和”是一种怎样的政体1、对“联省共和”国家性质的质疑相对于近代各国、尤其是共和国致力于建立强大的集权国家的倾向,对于联省分权的荷兰国体的性质,自从它成立之日起,就一直有人质疑。例如,说它只是“有一点像是国家的样子”,“群龙无首,各持己见”,“联合省联而不合”。而对“联合省”国家性质的最新质疑,来自美国学者格林菲尔德的获奖著作《资本主义精神:民族主义与经济增长》。该书论证荷兰共和国从未在共和国层次上建立一种自然的和不可分割的命运团体的前提,不具备整体竞争性,集体道德意识含糊不清。荷兰资本主义是主流学科范式的资本主义,是“良心缺损的个人主义”,其衰败正是“经济自由化的代价”5。2、“联合省当然是个国家”那么,“联合省是个国家吗?”法国著名历史学家、“年鉴派”第二代宗师费尔南•布罗代尔在其鸿篇巨作《15-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中尖锐地提出了这一问题。就连布罗代尔本人也指出:荷兰商人缺乏民族和国家观念,以赚钱为惟一的行动指南,为此而不惜向敌人发放军饷,提供武器、货品和服务。国家则装作看不见。“在用道德观念作判断的外国人看来,在这个‘与众不同’的国家里,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6那么,布罗代尔到底如何看待“联合省”的性质?布罗代尔将目光聚焦到阿姆斯特丹“城市统治”对17世纪荷兰独特的重要性:“随着阿姆斯特丹的崛起,以对外扩张为使命的城市的时代终告结束。……(17世纪荷兰的)这一经验界于经济霸权的两个连续阶段之间:一方是城市,另一方是现代国家和民族经济。”也就是说,荷兰共和国是从旧城市国家走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过渡形态。3JonathanI.Israel,TheDutchRepublic:ItsRise,Greatness,andFall1477-1806,pp.762-763.4转引自(美)格林菲尔德:《资本主义精神——民族主义与经济增长》,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17-118页。5(美)格林菲尔德:《资本主义精神——民族主义与经济增长》,第124-125、第129-133页。6(法)布罗代尔:《15-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3卷,中译本,北京: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208、第223页。2对荷兰共和国的特征,布罗代尔从五个方面作了概括:其一,高度活跃的城市经济。联省的7个省每个都是相当密集的城市网,每个城市均自己管理自己,各自征税,各自为政。掌权的城市资产阶级既保卫自己的特权,也维护公民的权益,给个人创造一定的自由。其二,各城市的利益交织在一起,为了生存需要共同行动,群策群力地开展商业和工业活动,组成了一个“网络状和多层次的金字塔结构”。在这个结构中,阿姆斯特丹虽然居于塔顶的位置,但联合省和尼德兰诸城市的协助也是阿姆斯特丹繁荣的不可或缺的条件。同时,各城市的合作导致了分工:莱顿、哈勒姆、代尔夫特工业繁荣;鹿特丹以造船业见长,并在对法国和英国的贸易中占据着最有利地位;首都海牙为政治中心。其三,为避免宗教冲突和联省崩溃而实行的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使荷兰成为“五方杂处之地”,大批的移民为荷兰经济奇迹做了贡献。城市的迅速壮大成长,使得各国移民很快地混合起来,大批的佛兰德人、瓦隆人、德意志人、葡萄牙人、犹太人和法国胡格诺教徒统统被改造成真正的“荷兰人”,一个尼德兰“民族”就此形成。其四,联合省把维护荷兰人的商业利益置于一切之上,为此,建立了一支强大的舰队,保证了它自身的安全。最后,坚持各省权利的商人寡头共和派跟主张集权的奥伦治亲王派,无论双方谁得胜,统治阶级的整体地位依旧:政权在特权阶级内部流动;政治制度支撑着特权阶级,特权阶级则推动政治制度的发展。综上,布罗代尔得出的结论是:联合省当然是一个国家。尽管其内部充满纠纷,7个省区利害不同,各自认为享有主权,下面还有许多小不点儿的城市共和国,因而危机四伏,纷争不断,但政治对手同样坚定地把维护荷兰的利益置于一切之上,在涉及荷兰威望与强大的问题上,只有具体目的与手段的分歧7。3、“联省共和”中的现代国家要素何谓国家?近年国际学界流行建构主义国家观,其代表人物、美国学者亚•温特,提出了现代民族国家的五个基本特征:制度-法律秩序,合法使用有组织的暴力的垄断权利,主权,社会,有疆界的领土。温特还提出了国家利益所包含的四种需求:生存,独立,经济财富,集体自尊8。那么,联合省是现代民族国家吗?它有自己的领土和民众(社会);有政府机构和一整套制度——联省议会、财政和税收制度等,对内形成了“社会的最高政治权威中心(内部主权)”;对外依靠其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在正在兴起的现代国际体系中向欧洲和整个世界宣示了共和国的“外部主权”,即“不存在任何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外部权威”9。因此,应当说联合省具备了现代民族国家的基本要素。随着独立和建国,荷兰人的国家和民族认同也在逐渐形成。荷兰人共同的意识形态首先源于跟独立与建国紧密联系的加尔文教。正如安德森所说:宗教改革是直接导致民族意识兴起的重要因素。“新教和印刷资本主义的结盟”造成的震撼“创造了欧洲第一个重要的、既非王朝也非城邦国家的荷兰共和国”10。沃勒斯坦引述巴勒克列夫的话--“针对帝国衰落进行的新教的革命骚动,带有强烈的民族特征”--并进一步论证说,阿姆斯特丹接续正在瓦解的哈布斯堡帝国,为由强大的“国民经济”构成的世界经济稳步发展奠定了基础。沃氏认为,尼德兰革命是异常复杂的民族-社会革命,其爆发的关键在于大部分尼德兰贵族持一种“民族主义”反对派的观点。“正如刘易斯纳米尔爵士所说,‘宗教是16世纪民族主义的7(法)布罗代尔:《15-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3卷,第186、第191-218页。8(美)亚•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52-267页。9(美)亚•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62-264页。10(英)本·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中译本,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3年版,第49页。3代名词。’加尔文教对统一尼德兰北方起了作用。”11加尔文教设计了一个民主和共和的教会组织形式,强调神职官员都要实行民主选举、神权共和。尼德兰革命的发动者以加尔文教为宗旨,以日内瓦神权共和国为蓝本创立了联省共和国。在专制集权化盛行、“朕即国家”、君权即主权的17世纪,“联省共和”的荷兰显得新鲜、独特、“另类”,正是这样一种全新的国家政治架构,支撑了17世纪荷兰的崛起。三、集权、分权:现代民族国家的两种类型要弄清楚“联合省是个国家吗”或联合省是一种怎样的国家,这首先取决于人们对国家作何解释。何谓国家?何谓现代民族国家?从黑格尔到马克思,从包括马克斯·韦伯(他对国家所下的定义“国家是社会中掌握着合理使用暴力的垄断权力的那个机构”在西方几成经典)在内的德国历史学派到自由派,在国家观念上有很大差别。伊格尔斯曾经指出:国家概念在德国历史思想中得到了最为极端的阐述,“他们的典范是经过启蒙的专制国家”12。以这样的国家观念来衡量17世纪的荷兰共和国,不可能认为它是一个国家。马克思曾论到:“中央集权的国家及其遍布各地的机关——常备军、警察、官僚、僧侣和法官(这些机关是按照系统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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