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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示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四、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的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的机构处置。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的机构处置。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八、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必须按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坚实严密的封口。十一、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示意图上墙)十二、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坚实、严密。十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者增加一层包装。十四、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有警示标识、中文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十五、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十六、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分离,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袋(器)、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十七、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本文标题: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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