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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扬州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调研式督查暨法治城市创建调研活动汇报材料坚持创新发展推进县域法治中共高邮市委政法委、市法治办2009年10月14日今年以来,我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扬州实施纲要》和扬州市第五次党代会作出的《关于建设“法治新扬州”的实施意见》,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高邮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年初确定的《2009年法治高邮建设工作要点》和2009年力争进入全省先进行列的目标,扎实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县域法治化进程,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下面,我们就将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以来的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简要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自省委2005年提出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以来,我市经过不断的探索创新和经验总结,创建实效初步显现,目前已初步形成“一中心、二重点、三抓手、四分类、五条线”的创建工作格局。一中心:今年2月20日,我市创新设立全省乃至全国唯一的县级法治建设中心,形成独具特色的“进出口”机制来推进县域法治。所谓“进”,就是把本市区域内与法治创建活动相-2-关的功能、资源和信息全部聚集进入中心,特别是群众来中心投诉咨询所发映的法治问题,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最直接、最鲜活的素材;所谓“出”,就是运用中心分研判的成果为全市法治创建活动出指导思想、出创建标准、出操作指令,使中心理所当然地成为整个县域法治建设系统工程的“发动机”;所谓“口”,就是充分发挥中心的关口和监督作用,明确涉法涉诉的群众来访、涉及民生领域重大决策的违法反映和涉及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投诉坚决不能放过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从运行数月的实践看,阶段性成效已经显现,得到省委政法委、省法治办,扬州市委政法委、市法治办等领导的高度认可和评价。二重点:着眼于建设现代法治政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价值使命,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这两项重点工作。市政府出台了《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在一般程序处罚类案件全部采用说理式文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行政执法,进一步彰显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完善执法责任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全面落实部门首席代表制,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市政法各部门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化工作机制,提高司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在市委组织开展的上半年乡镇(部门)综合测评中,排名均较上一年度有大幅度提升。市法院认真开展积案清理活动,执行积案执法率达100%,执行绩效名列扬州市前茅。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对接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市委政法委狠抓政法干警队伍素质建设,专题召开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大会,出台“五个绝对-3-禁止”,宣传先进典型。三抓手:以“五五”普法迎查、惠民实事办理和法治文化建设为三大抓手,深入践行弘扬法治理念和切实改善民生这一法治建设根本宗旨。继续强抓五类重点对象学法工作,劣实法治建设的根基。在今年召开的全省“五五”普法推进会上,我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受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扎实推进新一轮法治惠民工程的实施,通过广泛征求建设,并经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专题研究,确定了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统筹城乡建设协调发展等六件法治惠民实事,市委书记陈扬亲笔批示要求各主办部门和协办单位认真办理实施。依托品牌工程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发展“周末课堂”、“法治讲堂”、“百姓学堂”等现有法治文化阵地,规划建设遍布城乡的法治长廊、法治路街、法治广场等不同类型的宣传教育阵地,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四分类:为增强法治创建考核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我市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年初签订工作责任状、印发任务分解表的基础上,制定了符合市情实际的创建活动考评指标体系,明确将法治建设工作分为乡镇、行政执法部门、政法部门和管理部门四大类分别进行指导和考核,此举既避免了“满把抓”的不利局面,又突出了各自的工作重点。五条线:根据省、市有关统一部署,我市将法治创建工作分成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管理和学法守法等5条专线,既相对独立开展工作,又相互协调配合运作,形成全-4-市法治创建活动的强大合力。二、存在问题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们认为当前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创建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组织保障有待强化。县(市、区)一级法治办作为同级党委的法治工作机构,在协调推动全局性创建活动方面的力度尚嫌不足。特别是在乡镇(部门)一级,组织、人事等部门尚未明文规定成立专职的法治工作机构,不利于工作开展。二是全社会法治氛围尚须进一步营造。通过几轮普法,广大公民的法治观念有了一定的提升,但现实中往往存在这样一种形象,即:对自己有利的法律法规,千方百计争取合法权益;而对自己有所限制的法律法规,则想方设法去归避。如令大家头疼的交通问题,不少人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只图自身的一时方便。因此,如何从学法转变为守法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三是各级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三、对策建议结合我市创建活动的实践,我们拟提出以下几条建议。一是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彰显法治创建活动的全民性。依法治理是一项植根于上层建筑的全局性事业,几乎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方方面面,涉及到各行各业,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二是狠抓立法、执法、守法三个环节,推进全局工作的突破。县(市)一级要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相关制度框架,对涉及民生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要建立健全公众听证、-5-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机制性保障。三是构建法治工作责任机制,强化各级领导和公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建设,人人有责,要着力完善各级各类法治责任追究机制,对在决策、执法、司法、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要坚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参与的法治工作新格局,为下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构建良好的机制保障。
本文标题:坚持创新发展 推进县域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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