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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公共舆论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的文献综述作者:丰晨摘要:近10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传播方式已成为公众表达民意、参与政治生活以及进行舆论监督的重要平台,近几年与网络舆论有关的多种事件表明,网络舆论对公共政策的制定有着极大的影响,是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新途径。但舆论也有好坏之分,政府应加以区分,并作出正确处理,有效利用,使其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关键词:网络舆论公共政策影响一、引言上个世纪90年代,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就已指出,现代社会中电子传媒正在对公共领域的基本结构发生着重要影响。而在我国,说道网络舆论,不得不提到一个事件,即孙志刚事件。2003年,孙志刚事件引发国家《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除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后,网络公共舆论对公共政策的影响和作用开始引人注目。二、网络是新型的公共领域根据哈贝马斯的定义:公共领域首先是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它原则上向所有人开放。在这个领域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他们在理性辩论的基础上就普遍利益问题达成共识,从而对国家活动进行民主的控制。在这个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哈贝马斯所定义的公共领域的三个构成要素:作为私人的个人的参与(即公众);保障理性辩论实施的空间(即公众媒介和公共场所);最终关于普遍利益的共识的达成(即“公共意见”或“公众舆论”)。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网络媒体所具有的特点,使之作为一种新型公共领域而出现。互联网具有广泛的普及性和平等性。在网络上,人们不受身份、地位、性别等的限制,无需花费多大成本就可自由进出网络论坛,“守门人”机制在此弱化,广大民众获得了更多的话语权,显示出网络媒体的去中心化优势。同时互联网具有匿名性和交互性。网络的匿名性决定了它公开辩论的潜质,同时也决定了它可以为人们提供最大限度的言论自由。公众可以在网上隐藏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身份,畅所欲言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就社会问题、国家政策进行讨论,在一定程度上摆脱意识形态压力的潜在影响,这是保障公共领域批判性的一个前提。与匿名性紧密相连的是网络的分散性和交互性,网络论坛的交往没有人为确定的中心,它也突破了传统媒体一对多的传播模式,是一种多对多的传播交流模式,这是辩论充分展开的必备前提。三、网络公共舆论对政策影响的方式网络公共舆论是民意的真实反映,但公共舆论要对政府施加影响,必须转化为政治权力,才能转变为正式议题或影响政策议程,而这种转化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哈贝马斯用冲破闸门来比喻这个条件,即只有当公众舆论发展到一定程度,突破某个限度,才能引起决策机构的重视并获得回应,促进转化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推动网络公共舆论的形成及其产生影响与媒体的推动密不可分。一个事件的发生2引起的讨论,争辩,最终变成强大的公共舆论,都是媒体推波助澜的结果。在各种媒体持续不断的跟踪报道中,公共事件的影响不断地扩散,同时,网络民意也被不断的放大,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共鸣。政府被置于强大的公众舆论压力之下,对民意的回应由此转化为政策议程,并催生相关政策的出台。2、专家的支持专家是公众中的精英,拥有知识专长能够为公众意愿提供专业化的理论支持,有很强的说服力,因而专家的支持对传递民意、引导公众舆论、影响政府决策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在“孙志刚事件”中可见一斑。许志永、俞江、滕彪三位青年法学博士以普通中国公民名义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借助于专家的支持,这一事件完成了由突发事件向公共政策议程的转换。最终使得政府出台《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3、网络问政的产生2008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网与网友在线聊天,成为“中国第一网民”,从而在各地政府先后推出了网络问政平台。使得公民与政府的距离更进一步。通过这种形式,网民得到了一个传递民意,建言献策更好的公共平台。使得网民就公共舆论的一些事件可以直接问向政府,避免了个别媒体盲目的导向。也使得政府可以直接得知公民的诉求。4、政府对公民请愿的回应请愿是公民直接向政府表达诉求,也是公众与政府机构面对面协商的一的方式。公民请愿一般主要涉及与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诸多问题,如教育改革、医疗保障、就业压力、环境保护等。公众通过请愿方式向公共权力机构直接表达意愿,形成双向沟通交往的平台。在公民请愿中,网络舆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公民请愿的议题可以迅速转变成为网络公共领域的议题,吸引更多的公民参与话题的讨论,借助于网络形成强大的网络公共舆论力量,能够有效放大公众请愿的诉求,进而推动政府对公民请愿议题的相关政策做出回应。四、网络舆论对公共政策的影响在网络公共舆论中,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是一种有效的政民合作方式,它具有很多其他参与方式无可替代的优势,但是凡事都是有两面性的,以下我们选取几点有代表性的影响,包括积极和消极两方面:1、网络舆论是公共政策的提供者网络舆论给公共政策的提供者一副扩大视野的眼镜,使公共政策制定者能够了解到民生之中,找到公共政策制定的方向和目标,及时地出台相应政策改善人民生活。网络舆论不仅能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展示出来,也能迅速获得公众对这些问题的态度和反应,更重要的是公共政策的提供者有了和民众交流的平台。一旦一个公共事务或者公共政策中的问题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得到了公众的广泛支持,成为网络热点,这往往说明民众对这些问题高度关注,很可能是影响公众生活的热点问题。这就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提供了研究的方向。2、打破了所谓精英阶层和官方政府对媒体话语权的垄断新闻、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作为信息表达和传播的载体,理论上应该起到“公众代言人”的作用,但在现实运作中却受各种因素制约,媒体的言论有时并不能如实地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呼声,更多的成为所谓精英阶层和政府官方发言的工具。政府和精英阶层对传统媒体话语权的垄断,导致公民与政府信息不对称,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无法得以实现。网络舆论的出现打破了所谓精英阶层和3政府官方对传统媒体话语权的控制,在以匿名、平等和自由为基础的网络上,公民之间都处于对等的地位,享有充分的话语权,公民参与可以提供创新观念,有助于民主社会理念及各种公共价值观的维护,对政府当前所无法展现的公共服务职责加以补充。3、符合民众要求,提升公共政策合法性所谓政策的合法性,广义上可以理解为政策被公众认可、接受、遵从和推行。网络公共舆论参与提升公共政策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公民亲自参与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民意要求,易于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同和支持,使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会受到普遍抵制;二是在政策合法性的来源中,代表有关群体的利益要求和愿望是政策合法性基础的核心。因为,公共政策制定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公共政策最优化,政府部门只有了解公众的切身需要,才能制定出更合理的政策。4、网络公共舆论参与的建议零散而缺乏理性由于网络公共舆论参与不要求实名制,具有随意性和匿名性的特点,公民在政府网站对于某项政策制定所提的意见也是零散的,参与是无序的,有时无法集中,同时也缺乏可操作性。另外,公民网络参与过程中有些信息的真实性难以证实,特别有时谣言四起,以假乱真,往往会造成政府作出错误的判断。日前,我国30岁以上网民占41%,大部分网民是30岁以下的,他们参与到公共政策中,有些可能不太成熟,所提的建议和意见可能缺乏理性,甚至处于盲从状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自由无序的网络公共舆论参与,有时也可能会被非法组织、国际敌对势力等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和操纵,散布谣言、恶意炒作、攻击政府等,使广人公民在不知真相的情况下盲目参与相关活动,轻者会极大地削弱网络公共舆论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热情,重者会严重地影响到社会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5、网络过量信息可能导致领导层盲目决策网络舆论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存在积极的一面,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由于互联网具有虚拟性,网络舆论的形成和传播实行匿名制,因此,只要不触及法律法规,一些情绪性的宣泄就可能会导致所传递的信息非理性,造成人身攻击甚至人身伤害。目前,我国许多网络论坛和网络博客都存在管理缺位的现象,这其中既有人手不够而疏于管理的原因,也有管理者为吸引人气、增加点击率而故意放纵的原因。其结果是网民在论坛或个人博客中发布或转载信息过于随意,让人真假难辨,造成决策层盲目决策,有时甚至在现实中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五、完善网络舆论作用的对策建议1、网络问政需要制度保障。网络问政是政府回应网络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主要通过接受网络监督和应对网络舆情两种途径。从接受网络监督情况来看,政府做出了开放姿态应对网络呼声,这是我们政府职能转变的体现。但一些个别案例中,政府表现地较为被动,处于“政府跟着网民走”的局面。原因就在于,整个网络监督缺乏有效机制,对于网络如何监督公共权力缺乏制度安排。从应对网络舆情方面来看,政府能够快速应对网络舆情,做到信息公开。但有些地方依然存在不能及时回应网络舆论、不善于同网民平等对话等问题。由此可见,政府什么时候回应网络舆论,如何回应,如何满足网络诉求都需要一种制度安排,从而保证网民政治参与的效果。2、提高公民网络素质网络时代,人们可以通过信息网络高谈阔论,可以随心所欲地宣扬自己的思想,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主体。因此,每个人也都应成为网络伦理道德的责任主4体,应该对自己的网络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影响负责。增强公民的网络素质,使公民学会准确、完整地选择、解读政策信息,才能有效地利用网络公共舆论参与公共政策的讨论和制定。政府应进一步普及计算机教育,缩小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地区、不同教育水平之间的数字鸿沟,使公众有能力运用网络参与提出高质量的政策建议。3、形成社会主流意见舆论导向是一种自然的传播现象,涉及到政府、网络媒体和公众的共同利益。政府的态度具有不可替代的权威地位,在重大问题上,网络舆论引入政府机构的权威信息或者相关政府公务员来网站做客,接受民众咨询,则会非常有效地廓清迷雾、引导舆论;与政府一样,专家和专业组织在本领域内的权威性也使其发表的见解具有某种权威性和指导性,邀请专家和专业组织参与网络讨论,形成“网络沙龙”,无疑能起到引导网络舆论的作用;网络媒体积极引入具有权威性的社会主流意见,包括:媒介意见、政府态度以及专家和专业组织的见解,网络舆论管理人员则在适当的时机,引入媒介意见有助于更好地发挥舆论引导的作用。在我们所处的信息时代,言论自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是随着网络舆论的影响日益扩大,我们跟应该注重言论的合法性,正确性,而不是不明是非的一派胡言,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网民应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法律意识的拓展,积极参与公共政策的建言献策,对一些反动不当言论,给予纠正,对不良的社会现象反映给政府。而政府作为决策者,应该确保媒体,公民的话语权,加强网络问政的效果。积极解决公民的疑难杂症。只有政府公民一起努力,才能形成一个良性互动、和谐、安全的网络舆论环境。参考文献:[1][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年[2]马军:《中国网络公共领域构建初探》,《前沿》2015年4月[3]李戈:《网络舆论对政府公共政策的影响》,南方论刊2007年第7期[4]李雪芳:《网络舆论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法制与社会2009年10月[5]郭昱妤:《公共性视野下网络舆论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利弊分析》,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6]薛冰:《网络公民参与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学习论坛2010年2月[7]马光荣:《网络民意与公共政策的互动机制研究》[8]张艳辉:《浅论网络公共领域与公共政策合法性》,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0年1月[9]Thomas.R.Dye.UnderstandingPubliePoliey.NJ:PrentieeHall.1992.[10]邢彦辉,闵然:《公共政策合法性的民意表达:网络公共舆论与协商民主》,云梦学刊2011年7月[11]常瑛:《对现阶段我国网络舆论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的思考》,重庆邮电大学学报2010年9月[12]H.D.Lasswell.Kaplan.PowerandSoeiety.Graw-HillBook
本文标题:网络公共舆论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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