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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为主线。坚定不移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突出发展创新型经济,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突出提升集约发展水平,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转变、由粗放式增长向集约型发展转变、由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发展一体化转变,进一步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以创新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引擎,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以产业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创新,努力把扬州建成创新产业发达、创新技术领先、创新载体优良、创新人才富集、创新体系健全的创新型城市。第二章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坚持教育和人才优先发展,加快产业创新、科技创新、载体创新、人才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第一节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加快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吸引科技资源向扬州集聚,提升区域科技创新水平。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着眼于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在汽车船舶、机械装备、石油化工、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智能电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节能环保等领域启动一批重大专项。以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对自主拥有、购买、引进的专利技术等进行产业化,不断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坚持开放式创新,把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更好地结合起来,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速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进一步成为技术创新需求主体、研发投入主体、技术创新活动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主体,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增强企业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大幅度提高研发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在建好用好现有平台基础上,建成一批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和省级“两站三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形成一批具有辐射力和推动力的重点研发机构。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协同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推进与西安交大合建智能电网产业园,推进中科院应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中心、南大—扬州光电研究院、南大—扬州化学化工研究院、扬州数控研究院等建设。推进省、市与扬州大学共建重点学科、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做到人才共用、平台共建,共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促进一批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大驻扬大企业研究所与本地企业的合作力度,推进资源共享。第二节建设创新载体创新载体是承载区域创新的重要平台,以创新型园区、特色园区、大学科技城为主阵地,优化建设“创新扬州”的载体平台。加快建设创新型经济先导区。充分发挥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国家级开发区的优势,积极放大国家级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基地、国家绿色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和江苏省首批创新型园区的品牌效应,加大产业集聚力度,做大做强太阳能光伏、半导体照明、电子书、智能电网等新兴产业,推进新兴产业研发园区建设,率先建设以创新为驱动,经济、科技、文化、产业和社会、民生持续协调发展的创新型先导区。加快建设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以省级开发园区为主体,加快推进LED产业园、光伏产业园、创意产业园等特色园区建设,加快建设科技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孵化器等高层次人才创业孵化载体,推动特色园区规划和特色产业规划互融,特色主导产业集聚和园区特色功能提升互动,特色园区发展与城市空间拓展、城市功能延伸互补,市场化开发模式和多元化投资主体并进,争创国家级或省级特色产业基地。推进邗江建设大学科技城、广陵建设信息产业基地、维扬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仪征建设汽车科技城、江都建设软件园、高邮建设光电科技园、宝应建设输变电装备科技园。加快建设创新型科教园区。按照“孵化—投资—融资—担保—产业化”的发展路径,积极探索以项目引领、创新基金支持、创新创业基地为支撑的创新技术转移转化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校(院)地合作模式,加快推进与扬州大学等高等院校共建大学科技园。根据科技产品研发期、哺育期和成长期的生命特征,逐步探索由政府、园区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实施“导师计划”,将大学科技园打造成我市新兴的、具有活力的科技研发基地、创新创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第三节大力推进金融创新创新金融资本体系。积极推进金融生态市建设,基本实现金融市场多层次、金融产品多样化、金融企业经营特色化和金融服务精细化,加快现代金融转型步伐。通过多渠道引进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机构,鼓励建立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发展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三农”、城镇化、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等。加快建立多层次、多元化资本市场体系,发展地方产(股)权交易市场,壮大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各类企业通过企业上市、企业(公司)债券、创业(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快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创投公司来扬发展,放大政府风投基金功能。逐步完善加强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加快新建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高科技企业提供资产管理、创业投资、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并购重组、股权私募等综合金融服务。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创新信贷产品,对融资需求较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型园区建设项目,合作组织银团贷款。鼓励中小银行差异化竞争,满足不同层次创新需求。积极开展出口信贷以及贸易融资,提高创新型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创新抵(质)押方式,发展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质押、存货质押、组合担保贷款等业务,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融资,探索国内保理、股权类理财产品。鼓励银行及中介机构设立研发中心、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对授信、担保、保险等业务开展集成创新。创新非信贷业务,引导优质科技创新型企业通过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发展资金。围绕软件信息服务业、文化创意等产业,探索集体打包贷款方式融资。加强银信合作,探索产业投资信托基金、中小企业集合信托等业务。第四节营造创新良好环境建立多元化的创新投入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鼓励企业投入,引导社会投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大力实施“创新型经济金融助推计划”,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银企合作,让信贷向创新型经济发展倾斜。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机构加大对创新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升园区创新载体的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建立完善的创新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为研发、设计等创新性活动和创意产业发展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加大各类商标、专利、会计、审计、保险、担保、律师、技术评估、技术经纪、科技会展等中介机构的建设力度,完善一批数据咨询、公共检测、标准化服务等科技公共设施,形成完善并具有实效的创新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完善网络化的包括科技信息、科技成果、科技服务机构等各类科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降低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使用信息资源的成本。组建专业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投资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特色化服务。积极探索政务代理、网上审批等,提高投资者创业方便程度。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品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稳步提高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优化专利申请结构,增加发明专利申请量。实施以自主专利技术为核心的专利产业化项目,使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特别是特色产业具备一批核心专利技术,培育一批具有专利开发、实施、管理和保护优势的骨干企业。大力支持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向规范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引导扶持企业和科研院所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定,掌握产业竞争制高点。加强质量和标准建设。促进扬州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上新台阶,继续夯实和加强标准化、计量作为质量的保障基础。大力推进名牌产品发展,“十二五”期间,力争培育1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名牌产品,培育中国名牌产品15个,江苏省名牌产品80个,争创国家质量奖1个、省长质量奖1个,全面加强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提升标准化保障水平,筹建扬州市WTO/TBT咨询站,建成标准化专业委员会TC/SC/WG3个,推进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500项,积极推进骨干企业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业企业”确认。加快质量服务平台建设,全力建成国家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加快推进省级、国家级液压机械质检中心、省级光电仪器计量中心、船用基础材料、道路照明灯具等质检中心建设。第六节培养造就创新人才坚持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素质良好、优势明显的人才队伍,为创新发展、转型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大力引进和培养人才。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产业发展规划,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实施“绿扬金凤”计划,推进“六大人才高峰”建设二期发展规划,积极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大力引进急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各类紧缺专门人才,5年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200名,优秀博士人才500名。大力实施“千名企业家培养计划”、“万名经管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百千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名师名医培养工程”、“百万职工大练兵大比武素质提升工程”等各专项计划工程,统筹抓好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社会工作人才等“六支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大力提升各类人才的能力素质。有效使用和留住人才。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使用、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机制,制定集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保障、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政策。不断提高技术公共服务、技术成果交易、创业创新融资服务和社会化人才服务“四大平台”建设水平,为人才在创业创新扶持、投融资服务、公寓房租售、出入境手续办理、配偶工作、子女入学、享受市民待遇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最大限度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大力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载体创新、人才创新和制度创新,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利用。11.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和支柱产业提升发展,以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创新型企业为重点,注重应用技术研发和先进技术应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强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引进和合作,打通产业技术链,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促进技术和产品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加快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品牌战略,引导扶持企业和科研院所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定,掌握产业竞争制高点。12.大力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拓展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合作领域。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工程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产学研联合体等自主创新载体建设。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加快创新型园区、大学科技城、产业研究院、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建成化工、汽车船舶、数控装备、LED、光伏、智能电网、软件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较为完善的创新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发展人才培训、融资担保、技术成果交易、技术服务外包等社会化创新服务。发挥政府科技投入的导向作用,推进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向创新型经济倾斜。13.培养造就创新人才。以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型人才为重点,全面实施“绿扬金凤计划”,推进“六大人才高峰”建设二期发展规划,造就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加快培养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针对人才创新创业需求,认真落实有关产业、融资、产权激励与保护等政策,进一步改善人才
本文标题:外市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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