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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改革与社保常见问题解答个人所得税大修改A此次个税法的修改力度很大,大概包括以下几点:1、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转变;2、个税免征额提高到5000元;3、优化综合所得税税率标准;4、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5、费用扣除标准全国统一。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不同性质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费用,以不同税率课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是个税改革的总体方向。这次修改由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把以前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作为综合所得,按照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征税。分类税制有什么弊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有什么好处?在现行分类税制下,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按3500元的费用扣除后按3%—45%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费用,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然后按20%比例税率征税,超过一定数额后实行加成征收,最高税率相当于40%。此次个税法修改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一个纳税人如果既有工资薪金所得又有劳务报酬所得,年终要将两项所得合并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表。分类税制最大的弊端是“认钱不认人”,由于无法将不同来源的所得按照纳税人个人归集纳税,会导致所得相同的人由于所得性质不同税负不同,不利于税负的公平分配。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下,纳入综合范围的不同所得项目将合并计算纳税,税负的分配将更为公平。11类所得9类所得提高扣除标准扩大扣除范围计算综合所得时,扣除分为四类:基本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a)基本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也就是一年6万元b)专项扣除: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险一金c)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d)其他扣除:补充商业险,企业年金新税法计划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非居民个人)但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意思就是: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即不管发放的是哪个月的工资,只要是在10月1日后发放,就可以适用5000元免征额并适用新版个人所得税税率。这样可以让员工们享受到改革的红利。新法案优化调整税率级数对照表例如张三在2018年9月与10月份税前工资均为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1)9月支付的工资按照适用3500元费用标准和旧的税率表张三在2018年9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三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免征额(3500元)=12000-1100-3500=7400元找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参照旧的工资税率表含税部分,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7400*20%-555=925元(2)10月份支付工资适用5000元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三险一金(个人部分)-免征额(5000元)=12000-1100-5000=5900元找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900*10%-210=380元925元-380元=一顿丰盛的小龙虾了?10月1日后年终奖这么算!1.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计算缴纳工资个税,按照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还是“一个月一个月的算”,并没有说“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是存在的。2.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至于,2019年1月1日起,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是否存在?真的不知道!等政策明确。如果不存在,可能会变向增加以年终奖为主要来源的个人的个税税负。没有政策,谁也没招!3.2018年年终奖发放在不考虑当月发放工资的情况下计算年终奖个税(即假设当月扣除三险一金工资超过5000元),年终奖金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心急状态下】如果9月份发,适用3500元旧的费用标准和旧的税率表(1)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金额=140,000.00(2)平均每月=应纳税所得额÷12=140,000.00÷12=11,666.67(3)平均每月11,666.67,参照2018年10月前税率表,得到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0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40,000.00×25%-1,005.00=33,995.00(4)税后年终奖=140,000.00-33,995.00=106,005.00如果在10月份以后发,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1)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金额=140,000.00(2)平均每月=应纳税所得额÷12=140,000.00÷12=11,666.67(3)平均每月11,666.67,参照修正案公布税率表,得到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0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40,000.00×10%-210.00=13,790.00(4)税后年终奖=税前年终奖-应纳税额=140,000.00-13,790.00=126,210.00税后年终奖相差=126,210.00-106,005.00=20,205.00提醒一下,年终奖(不考虑当月发放工资的情况下)10万元,个税多缴额9655元。没有对比没有伤害!社保新政B2019年1月1日,社保改嫁税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方案》明确从2019年元月一日起,将基本养老保养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新政2017年7月2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063号建议的答复:我们认为企业欠缴社保侵害参保人员权益,直接削弱基金支撑能力,加重了中央和地方财政负责担,影响社会稳定。为此,我们高度重视欠缴清理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指导地方做好相关工作,促进基金应收尽收。为维护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强化征缴清欠工作,经过机构接到超过《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第1款2年的追诉期投诉后,一般也按程序进行受理。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中心函【2006】60号一、关于缴费基数核定的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保保险费统计的基数。社保中的缴纳基数=个税申报收入总额?工资薪金工资总额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工资薪金VS工资总额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号令),工资总额由以下六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缴纳社保的个人也要进行个税的纳税申报;社保的缴纳依据和个税的缴纳依据有关系。社保的依据是工资总额,个税的缴纳依据工资薪金;五证合一后,社保与个税的相关信息会交叉稽核、交叉比对。010203社保与个税的关系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单位职工与单位是雇佣关系。而劳务费支出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劳务人员个人与支付劳务费的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社保的缴纳基数是工资总额,因此劳务支出不构成社保的缴纳基数。010203劳务支出是否成为社保缴费基数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养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养、补充医疗保养,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除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010203社保与企业所得税的关系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11.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1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内退人员(外单位开具内退证明)学生、实习生、临时工作人员派遣的员工保安人员(从保安公司雇佣)离退休人员31245不用参保人员小时工(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服兵役人员档案在原单位城需同时提供原单位缴费证明的现役军人借调兼职人员867910不用参保人员11在异地已缴纳社保人员(开具已缴纳社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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