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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伦理思想漫谈WanderinginWesternEthics第五讲:行为功利主义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陈真教授图片来源: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丁阳绘制本课程主要探讨的问题是:“什么东西决定一个行为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回答这个问题的西方伦理学理论可以分为两类:效果主义(consequentialism)非效果主义(non-consequentialism)伦理学利己主义功利主义行为功利主义规则功利主义康德的义务论罗斯的初始义务论契约论美德伦理学自利契约论非自利契约论生活在北极地区的因纽特人曾有帮助老人自杀的习俗。许多人在仔细思考了这种习俗之后,认为可以理解,因为在北极极端严寒的条件下,人们的生存极为困难,为了整个种族的生存,这种习俗是因纽特人不得已的选择。这种理解的背后实际上就蕴含了功利主义的思想:整体的利益比个体的利益重要,为了整体的利益,我们可以牺牲个体的利益。有人认为宁可要一个有所作为的贪官,也不要一个无所作为的清官。这一思想也包含了功利主义的思想:为了整体的,多数人的利益,可以容忍某些“不道德”的现象。行为功利主义的基本思想:“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我们理应追求的唯一的终极价值,也是决定一个行为道德与否的最终依据。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本身并不是问题。问题是:当它和个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应当怎么办?一、电车难题问题:如果你能够改变失去控制的有轨电车的轨道,你是否会这样做?为什么这样做?图片来源: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丁阳绘制电车难题问题:如果你正好站在胖子身后,你觉得应当怎样做?你是否认为可以冷不防地将胖子推下天桥,以拯救五条无辜的生命?图片来源: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丁阳绘制电车难题反映了我们道德生活中的某种道德困惑,反映了我们道德信念中的某种不一致。这种困惑同时也是我们对行为功利主义的困惑。那么,行为功利主义思想究竟有没有道理?我们显然有必要认真考察一下行为功利主义的观点。二、密尔的功利主义约翰·斯图尔特·密尔是著名的英国哲学家,也是经典的功利主义的主要代表性人物。他的功利主义思想主要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古希腊的伊壁鸠鲁(Epicurus,341BC—270BC),一个是英国哲学家杰里米·边沁(JeremyBentham,1748—1832)。图片来源::John_Stuart_Mill_by_John_Watkins,_1865.jpgJohnStuartMill(1806—1873)“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原则密尔认为大众幸福(thegeneralhappiness)是唯一的有价值的和值得追求的东西,而所谓大众幸福就是大众快乐(pleasure)。他认为道德的最终原则是“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原则”(thegreatesthappinessforthegreatestnumber),按照这一原则,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增加大众幸福。由于密尔将“大众幸福”和“功利”(utility)看成是同一个概念,因此,他将这个原则也称为“功利原则”。功利原则一个行为是道德的,当且仅当,在各种可供选择的行为中,它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大众幸福。这是一个效果主义(consequentialism)的理论,根据行为后果的好坏来决定一个行为的道德属性,而不是根据约定俗成的道德。大众幸福(而不是个人利益)是行为的终极目的,道德只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大众幸福所谓“大众幸福”不是指的个人幸福,而是指的“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什么是“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呢?按照密尔自己的解释,所谓“幸福”指的是:“预期的快乐,没有痛苦……”所谓幸福的反面就是不幸福,即没有快乐,只有痛苦。关于“大众幸福”的预设第一,大众幸福是可以测度和计算的,理论上是可以有计算单位的,并且快乐和痛苦之间,不同质的快乐和痛苦之间,是可以通约和换算的。第二,大众幸福是各种行为对社会上的人所产生的快乐和痛苦的后果之总和。第三,一个行为所产生的大众幸福可能意味着社会上有了更多的快乐,而没有产生任何痛苦;也可以意味着产生的快乐大于痛苦;还可以意味着当其产生的痛苦大于快乐时或没有产生任何快乐时,其所产生的痛苦最少,或减少了本来可能会产生的痛苦。“猪的学说”边沁只考虑快乐的量,而不考虑快乐的质,他的功利主义被认为是一种“猪的学说”。图片来源::Jeremy_Bentham_by_Henry_William_Pickersgill_detail.jpgJeremyBentham图片来源:百度图片密尔:两种不同质的快乐有些快乐比另一些快乐更值得追求,更有价值,因而从质量上优于后者。质量高的快乐总是优于质量低的快乐,不管前者的量是如何的小,后者的量是如何的大。密尔说:即使是做一个得不到满足的人也比做一个得到满足的猪要好;即使像苏格拉底那样得不到满足也比像傻瓜那样感到满足要好。猪和傻瓜只知道他们自己所感受到的事情的一面,而人和苏格拉底除了知道猪和傻瓜所感受到的一面,还知道他们所无法感受到的事情的另一面。图片来源::SocratesCarnelianGemImprintRome1stBCE1stCE.jpg图片来源:百度图片区别快乐的质的优劣的标准如果有两种不同的快乐,凡是经历了这两种不同快乐的人(或者几乎他们当中所有的人)都选择一个而不是另一个,则前者的质优于后者的质,前者更值得欲求,因而更有价值。密尔在提出区别两种不同质的快乐的标准时,似乎提出了某种“民主”的原则,诉诸了某种“公众舆论”之类的原则,如果我们允许引进快乐原则之外的原则以作为公众选择的理由,则上述对密尔的诘难有可能避免。比如,我们假定公众是理性的并且在理想的条件作出的判断。三、行为功利主义的优点第一,简单明了,将复杂的道德问题变得非常简单和可操作。第二,可以为道德的原则和义务提供辩护,而且这种辩护没有预设任何道德理由或价值,它是用非道德的价值来决定一个行动的道德属性。这样,它就可以为道德提供有力的辩护而不陷于循环论证。第三,可以解决康德的义务论所无法解决的难题,即当不同的道德义务相互冲突时,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办的问题。第四,它可以为公共政策的制定,为一些过去没有想到过的道德问题,提供指导原则。第五,它为历史上的道德和各个不同文化的道德提供了一个客观的评价基础。最后,它以“幸福”概念为基础,试图从非道德的善(行为的效果)推出道德的善(人们约定俗成的道德约定),并且将非道德的善看成是第一性的,有可能纠正单纯强调道德的善所可能带来的弊病,如欧洲过度福利主义的问题。四、行为功利主义的问题第一,会导致忽视或否认个人正当的权利和利益。朱迪思•贾维斯•汤姆森的“器官移植”的例子图片来源:(1929—)问题根源行为功利主义建立在一个个人和社会的类比推理的基础上:如果一个人牺牲自己的一部分幸福以实现更大的更长久的幸福是合理的,那么一个社会牺牲自己的一部分幸福以实现更大的幸福也是合理的。但这个类比是错误的,因为个人的牺牲和受益都是同一个对象,而社会的牺牲和受益却是不同的对象。第二,功利主义会导致“超道德”的道德要求。“超道德的”(supererogatory)行为:1.有很好的社会价值,值得赞赏;2.但超过了道德义务所要求的。比如,捐款。第三,在决定一个行动正确与否时,行动的效果并非是唯一需要考虑的因素。如,自愿去乡村行医的医生;作弊者的例子。第四,快乐并非唯一有内在价值的欲求对象。诺齐克的“快乐机”(experiencemachine)诺齐克(RobertNozick)的“快乐机”:能给你任何你所希望的体验。图片来源:TheodoreSchick,Jr.&LewisVaughn,DoingPhilosophy,McGrawHill,2004假定神经心理学家或科学家设计了一台使人快乐的机器,只要将人的大脑和许多可以刺激大脑的电极连接起来,这台机器就可以让你犹如身临其境地感觉到你在写小说,在渡假,在谈恋爱,在读一本有趣的小说等等。总之,让你感觉到你正在做一些令你感到愉快的事情,虽然你实际上正漂浮在一个容器的水面上。假定你每隔两年都可以重新选择你的生活,你愿意一辈子和这部快乐机度过一生吗?诺齐克认为,如果快乐真的就是我们所期望的唯一的终极价值,你就应该愿意选择和这部机器度过一生。但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不愿意选择这样的生活,因为它给我们的生活是虚假而不真实的,我们希望过着真实的生活,探讨真实的世界,做一个真实的人。如果我们将自己的一生都交给快乐机操纵,我们就等于选择了某种形式的自杀。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有许多反驳享乐主义的例子。比如,一个傻子也许比一个正常的人享有更多的快乐,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得出我们都应该变成傻子。诺齐克“快乐机”的例子和我们傻子的例子都说明快乐并非唯一有内在价值的欲求对象。结语尽管功利主义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它依然可以作为我们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恰当,是否道德的依据之一。正如“电车难题”中第一种情形所显示的那样。密尔功利主义的主要问题是将“功利原则”看成是决定一个行为道德与否的唯一的原则,但决定一个行为正当与否的原则不止一条。正如“电车难题”第二种情形所显示的那样。本讲需要把握的概念和知识点效果主义,非效果主义行为功利主义功利原则,绝大多数人最大幸福的原则,道德的终极原则功利,大众幸福密尔关于两种不同质的快乐的学说行为功利主义的问题电车难题,汤姆森的“器官移植”,诺齐克的“快乐机”超道德的行为谢谢!
本文标题:西方伦理思想漫谈05-行为功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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