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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表(格式)海岛名称:使用权人:登记编号:登记日期:年月日国家海洋局监制填写说明:1.《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表》由登记机关填写。一个项目使用多个海岛的,每个海岛分别填写。2.“登记编号”为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编号,采用8位编码,由3部分组成:年号(取最末2位)、省别号(2位)、序号(4位)。省别号采用全国省级行政区划代码前2位,国家海洋局相应编码使用11。3.“海岛代码”按照国家发布的全国海岛名称代码填写。4.“用岛时间”填写批准使用无居民海岛的起止日期。5.“审批文号或合同号”填写批准无居民海岛使用的文件号或者以“招拍挂”方式确认使用人后签定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号。6.“证书编号”填写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编号。7.“档案编号”填写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资料归档编号,可以填写多个。8.“登记人”、“审核人”分别填写负责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及部门领导签字。9.“用岛范围顶点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表示。整岛利用的,在海岛海岸线选择若干个特征点表示;局部利用的,标明所有拐点。10.“分类型用岛面积”中的用岛类型包括填海连岛、土石开采、房屋建设、仓储建筑、港口码头、工业建设、道路广场、基础设施、景观建筑、游览设施、观光旅游、园林草地、人工水域、种养殖业、林业等;同类型不同区块的,分别填写。11.“建筑物和设施”填写实际建造的建筑物和设施情况,并注明建成年份。12.“无居民海岛使用的坐标图”包括位置图、分类型界址图、建筑物和设施布置图等3张图。“位置图”应当体现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在海区中的位置;局部利用海岛的,还应体现项目在海岛上的具体位置。“分类型界址图”与“分类型用岛面积”表对应,并标注区块编号。“建筑物和设施布置图”与“建筑物和设施”表对应,并标注建筑物和设施的编号。13.“备注”填写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需要关注的特殊事项和要求等。14.各页表格可以根据需要续页。使用权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电话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公益性□经营性海岛名称海岛代码海岛位置用岛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用岛范围□整岛□局部利用:用岛面积公顷用途使用金总额万元□一次性缴纳□分次缴纳审批文号或合同号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档案编号登记人审核人用岛范围顶点坐标序号北纬东经序号北纬东经分类型用岛面积区块编号用岛类型用岛面积(公顷)备注建筑物和设施编号名称及用途占岛面积(米2)建筑面积(米2)层数高度(米)结构方式建成年份备注粘贴线无居民海岛使用的坐标图(包括位置图、分类型界址图、建筑物和设施布置图等3张图)。标注坐标、比例尺、方向、测量单位及测量人等内容。备注变更登记日期内容登记人审核人
本文标题: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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