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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减轻或者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市教育局《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自己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一、预案工作目标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二、工作方法及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人群高度密集,是传染病容易传播的地方,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学校全体教职工应充分认识学校公共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督促和检查,认真落实责任制。(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四)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A、晨检: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并做好相应的表格填写。B、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每天下午放学前填好因病缺勤表格,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五)、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实行责任制。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及“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治疗、早处理”的原则,果断处置,积极抢救,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学校指定专人作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校医),负责具体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并由一名校级领导分管,确保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落实。并且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学校领导、注册安全主任及有关责任人必须30分钟内赶到事件现场,并组织开展救治、处置工作。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应当在30分钟内将相关信息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报告,40分钟内上传书面报告。(六)、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1.学校食堂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坚持索证制度和台账制度,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4.严禁学校将学生食堂甩手承包,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学校食堂、小卖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管理,明确责任。5.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6.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7.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8.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七)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校会、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标语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三、责任追究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各地各校一把手是本地本校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教育行政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四、组织管理成立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组长:赵波(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事件做出初步判断,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落实应急工作的部署,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副组长:曹燕(副主任,分管安全)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应急的部署、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具体指导、监督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成员一:李航、高建军、雷鹏、杨冲职责:具体负责各学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事件动态。负责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及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组织起草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并根据学校的安排积极配合做好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一旦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好对已受伤害学生及家长的善后与安抚工作。附:不同等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一)传染病1.一般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①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教育系统内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②省教育厅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疫情发生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2.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3.特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④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4.校内疫情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中小学须报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二)食物中毒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五台中心学校2010年3月2日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五台乡中心学校2010年2月26日
本文标题:学校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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