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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管理讲义安全环保处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请勿在教室内吸烟•上课时间请勿:--接、打电话--交谈其他事宜--随意进出教室•上课时间欢迎:--提问题和积极回答问题--随时指出授课内容的不当之处参加培训须知目录前言一、班组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班组是企业劳动分工中的最小劳动集体,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活动,是企业的细胞。同时也是各种事故的主要发源地,班组成员是企业各种事故的主要发生群体,所以班组安全建设直接关系着安全生产的成效。因此在抓安全工作时都必须重视班组的安全建设,只有班组的安全工作搞好了,事故频率减少了,整个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才落到了实处,安全工作才能收到实效。二、班组长在安全管理中的地位班组的安全工作和班组长有很大关系,班组长是否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是否具有丰富的安全管理知识等都影响到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班组长做为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作为“兵头将尾”,对控制事故发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班组长管理不善,或责任心不强,对违章违纪听之任之,发生事故的概率将大大增加。这也是为什么把班组长安全培训放在第一个公司级培训的原因,希望大家认真听讲,学有所获。前言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安全,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每次学习时只要一谈到“安全”,就有人表现出一副厌烦的表情,埋怨说:天天讲安全,回回讲安全,讲来讲去就是安全意识、安全规程、安全管理,听都听烦了,这些谁人不知,谁人不晓,真是浪费时间。不论大家以前进行过多少次安全培训,今天还是要先讲一讲大家都知道的一些安全基本概念。安全与健康不是一些乏味的工作任务和令人厌烦的规则。它不仅保护我们目前的安全与健康,并保护我们未来的健康。安全safety危险安全社会允许安全限度受益AB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二字其实已经表明了安全之“道”:“安”字本身就告诉了员工只要心中有家(情感),就应该知道安全是何等的重要(家中有女方为安)。“上有老,下有小,出了事故不得了”。“全”字本身就告诉了负责人要把员工的生命奉为至上(王把人民放于头顶-治国之方略),才能真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像企业管理一样,把职工看高了,企业才能真正有活力。“人本管理”、“人性化管理”的重要体现应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危险源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安全生产中“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安全生产中职工的三个权利遇有违章指挥工人有权拒绝执行;事故隐患不排除,工人有权不上岗;工前不进行安全交底工人有权不作业。安全生产中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理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追究领导责任不放过。谁想发生工伤事故?政府部门人员?保险公司?你的亲人?你的朋友?公司领导?你的同事?14不可避免吗?外力因素?有意的人为破坏?..............操作的方式不对?设备不安全,设施不安全…?命运安排?所处的位置对吗?如果没人想要工伤事故,那为什么我们身边的工伤事故还在继续会发生…?事故为什么会发生4%不安全状况不安全行为96%事故的主因结构1234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的,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事故的发生是由于:①人的不安全行为;②物的不安全状态。海因里西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事件的连锁发生过程,即:事故的主要原因1212143028051015202530ABCDE事故统计表明:96℅的事故是因为人的原因,只有4℅是别原因引起的。2009年重伤以上事故情况.docA.劳保用品缺乏和不正确使用B.不遵守遵守操作规程C.工具、机器在的不正确使用.D.不适合的位置E.个人的反应(意识)•缺少相关知识或培训•思想麻痹深信“这事不可能/也不会发生在我身上”.•没认识到:这是不安全操作习惯,对有些违章已经成为习惯•劳保用品不适合/有、但没使用/无所谓•对不安全现状熟视无睹;习以为常。即:从没有人对此提出抱怨和意见•“麻痹大意“的态度;展现独立性,逞能,唯我能•优先观念错误:把生产,质量,自我舒服感…,优先于安全。•工作时的情绪、身体状况、工作士气等事故的潜在原因(人的方面)人们的每次违章并不是事故的必然结果,100次违章可能也不会发生一次事故,但也可能一次违章你就连感到遗憾的机会都没有了。你能把握违章发生事故的随机性吗?答案是肯定的:不能。你愿意将自己的安全建立在“幸运”的基础上吗?肯定不会!说到底最最关键的还是靠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130300300030000记录性事故非记录性事故不安全的行为及潜在的危险轻微伤害轻伤害重伤害死亡违章不是事故的必然结果这个统计规律说明了在进行同一项活动中,无数次意外事件,必然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而要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必须减少和消除无伤害事故,要重视事故的苗头和未遂事故,否则终会酿成大祸。海因里希事故连锁论事故连锁图抽走其中一块中断连锁进程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物的不安全状态1、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本身缺陷:设计上的错误。例如物件(设备)功能上有缺陷,该有连接装置的而没有;强度不够。例如机械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用的绳索吊有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等;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故障未维修维修不当等。预防措施:物件本身的缺陷是发生事故的要素之一,因此认识到物件的缺陷后,每个员工必须针对缺陷的症结所在采取不同措施。2、防护设施、安全装置的缺陷:没有防护装置。如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防护装置不当。如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电器装置带电部分裸露等。预防措施:防护措施和安全装置是人和物件的安全保护网因此要求员工要正确使用这些安全装置,不能贪方便、图省事而不采用。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四有四必”(即: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有轴必有套)。3、工作场所的缺陷:没有安全通道;工作场所间隔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机械装置、用具配置的缺陷;物件放置的位置不当;物件推置方式不当预防措施:安全通道是确保职工安全通行的道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并保持畅通,物件堆物的不安全状态放必须按照各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做到物件堆放标准化。4、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缺陷:缺乏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用品;防护用品、用具有缺陷,缺乏具体使用规定。预防措施:为员工配备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制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5、作业环境、通道的缺陷:照明不当;通风换气;噪声作业;环境的道路;通道的缺陷预防措施:在照明、通风、道路、机械噪声等方面要按国家标准设计、施工。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法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他要素的关系(最新)安全法律法规清单(2010.1).doc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职业安全健康方针风险因素目标培训、意识与能力信息交流运行控制体系文件管理评审内审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监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责任:(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一)劳动合同保障权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载明有关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二)危险、有害因素的知情权和建议权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三)批评、检举、控告权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四)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从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指挥、指令以及强令冒险作业等,有权拒绝执行。(五)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的紧急避险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从作业场所撤离。(六)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权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七)获得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八)获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一)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二)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努力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三)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主要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煤气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场内车司机(叉车)、电梯作业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特种作业。职业病防治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健康保障义务保险义务卫生防护义务职业危害检测义务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健康监护义务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职业病防治义务:职业卫生管理义务报告义务减少危害义务不转移危害义务培训教育义务事故处理义务举证义务从河南新密市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谈我国的职业病防治现状张海超,河南省新密市工人。2004年6月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作。工作3年多后,他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得以被鉴定,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却为其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这位28岁的年轻人只好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铁心“开胸验肺”,以此悲壮之举揭穿了谎言。其实,在张海超“开胸验肺”前,郑大一附院的医生便对他坦承,“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劳动者在职业卫生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产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劳动者的义务:(一)自觉学习职业卫生知识的义务;(二)自律遵规的义务: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用品;(三)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的义务班组安全管理序言班组是企业的基层组织,是加强企业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等最终都要在班组里落实。企业生产管理中的一系列安全措施、控制措施,都要依靠班组长组织员工具体实施。设备设施都要由班组
本文标题:现代班组长安全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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