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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护理组三月份业务学习手术室护理相关法律知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1医院手术室汤海琴现行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护士条例》《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医院工作制度》•《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手术室管理规范》•《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药品管理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侵权责任法》……手术室护理工作中的注意点•感染•病理标本的遗失•体位不当造成肢体损伤•用药差错•异物遗留病人体内•意外灼伤(电刀)•接错病人、开错部位……手术部位的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涉及的器官或腔隙的感染,手术部位感染的危险因素包括患者方面和手术方面。•患者方面的主要因素是:年龄、营养状况、免疫功能、健康状况等。•手术方面的主要因素是:术前住院时间、备皮方式及时间、手术部位皮肤消毒、手术室环境、手术器械的灭菌、手术过程的无菌操作、手术技术、手术持续的时间、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针对危险因素,加强外科手术部位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器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器具不得重复使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23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第27条: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工作人员应当掌握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卫生学和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医院手术室管理规范(试行)》•第23条:手术室应当通过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空气质量控制、环境清洁管理、医疗设备和手术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措施,降低发生感染的危险。•手术室应当严格限制非手术人员的进入。•手术室的工作区域,应当每24小时清洁消毒一次。连台手术之间、当天手术全部完毕后,应当对手术间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实施感染手术的手术间应当严格按照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进行清洁消毒处理。•防止弄错弄丢病理标本•常规要求一般的病理标本应由器械护士妥善保留,手术完毕交予主管医师,医师将标本放入盛有固定液的容器内,贴上标签,填好通知单。所以,在手术中无论取下任何组织都要询问医生是否留取标本,不可自行处理或弄丢弄错。所有病理报告均以正式文字报告为准,包括快速冰冻切片报告。实践中仍有一些医院快速冰冻结果仍以电话方式通知,如传达不准确,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病理标本应由专人送检,登记齐全,送检人和收标本人要登记签名。手术安全管理具体制度《医院手术室管理规范》第13条:手术室应当建立手术标本管理制度,规范标本的保存、登记、送检等流程,有效防止标本差错。第14条:手术室应当建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与临床科室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确保手术患者、部位、术式和用物的正确。尤其注意术前镇静患者•第15条:手术室应当加强手术患者体位安全管理,安置合适体位,防止因体位不当造成手术患者的皮肤、神经、肢体等损伤。摆放体位时,应本着安全、舒适、视野充分暴露、呼吸顺畅的原则,正确的摆好体位;上肢不可过于外展,应<90°;固定带不可过紧,以免损伤神经;骨隆突部位要垫软枕,以免皮肤损伤或发生褥疮。•术中密切观察,每15min检查一次,观察肢体末梢血运,按摩受压部位。•第16条:手术室应当建立并实施手术中安全用药制度,加强特殊药品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防止用药差错。•第17条:手术室应当建立并实施手术物品清点制度,有效预防患者在手术过程中的意外伤害,保证患者安全。•术前物品应准备齐全,严格认真、准确无误的挑选各种手术所需的器械,了解病情和手术过程,做到心中有数。•在进行准备器械、敷料时,事先检查其性能是否完好、配件是否齐全、数量是否充足,以免措手不及,台上、台下忙乱,使手术不能顺利进行。《医院医疗工作管理目标及评价方法》中指出因清点手术器械和敷料而延长手术30min的定为差错,在体外找到的为护士责任,在体内找到的为医生责任。第18条:手术室应当加强手术安全管理,妥善保管和安全使用易燃、易爆设备、设施及气体等,有效预防患者在手术过程中的意外灼伤。如电刀、热水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五、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六、术前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七、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一)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二)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四)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手术室护理病历书写的范围:1.手术安全核查记录2.手术护理记录《病历书写基本范围》第23条:手术护理记录是指巡回护士对手术患者术中护理情况及所用器械、敷料的记录,应当在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手术护理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病历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术中护理情况、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核对、巡回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签名等。术中护理情况主要有:(1)病人手术前手术后全身皮肤情况、麻醉方式、手术体位、巡回与洗手护士的签名、术中输血、输液、尿量、标本处理情况等(2)体内置入物详细情况: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3)麻醉复苏观察情况3.消毒灭菌记录4.标本记录5.医疗器械记录……遵守规章制度、遵守技术规范相互沟通、无缝对接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新老定义比较:主体变化、范围扩大,明确行为违法性、取消“医疗差错”的概念医疗事故的分级•依据后果严重程度而分为四级•一级:残废、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其他的明显人身损害医疗事故的分类•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医疗技术事故,不构成犯罪•医疗责任事故,根据情节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罚•《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医务人员由于不负责任,造成医疗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五十三条医疗机构对造成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对造成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机构可以要求其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医疗事故刑事处罚•按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护理学迅速发展的今天,护理工作中每一个环节上均有可能涉及到各种各样潜在的法律问题。•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和医疗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保障病人的健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结语安全使我们的生活更精彩!谢谢!感谢亲观看此幻灯片,此课件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谢谢配合!
本文标题:手术室护理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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