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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8月目录编制背景和基本情况1《指导意见》相关内容2重点行业绩效分级3编制背景和基本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家相关规定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联治,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有效降低污染程度。完善应急预案,明确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应急责任,科学确定重污染期间管控措施和污染源减排清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国家相关规定切实发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作用,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保护公众健康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目的2017-2018年秋冬季2018-2019年秋冬季目标设定首次提出PM2.5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下降15%以上。完成情况:晋城、阳泉、邯郸未完成但均下降。目标设定PM2.5下降3%左右,重污染天数减少3%左右完成情况:仅北京、沧州、济宁完成双指标。错峰生产重点城市钢铁限产50%焦化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铸造行业停产水泥、砖瓦窑、陶瓷、玻璃棉、岩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全部停产电解铝、氧化铝限产30%;炭素、有色再生限产50%。原料药、农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净土行动,土石方作业全部停止错峰生产秋冬季攻坚方案没有确定具体行业和比例河北省对钢铁等六个行业制定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共5730家参与错峰,其中A级无措施(占比28%),B级限产10%(占比46%),C级限产30%(占比24%)。其他省均有错峰生产要求,但无具体措施,实际未严格执行应急减排5万家应急减排措施均为停限产实际执行均为停产应急减排8.3万家重点行业豁免和无措施企业数量多,部分城市豁免企业数量近20%压茬督查重点督查错峰生产和应急减排落实情况监督帮扶秋冬季期间未全部转为督查应急减排落实情况量化问责2017年9月秋冬季前印发量化问责2019年3月秋冬季后印发“2+26”城市2017和2018秋冬季措施比较2017-2018年秋冬季,累计启动橙色预警1764天,红色预警163天;2018-2019年秋冬季,累计启动橙色预警1844天,红色预警434天;橙色和红色预警天数显著增加,但PM2.5同比上升6.5%,其中20个城市出现反弹。“2+26”城市近两年秋冬季预警及空气质量变化情况2017-2018年秋冬季,“2+26”城市中大多城市重污染天PM2.5浓度对秋冬季平均浓度的贡献降低,结合2017-2018年秋冬季的减排措施,表明管控效果明显,“削峰降频”作用显著。2018-2019年秋冬季,大部分城市重污染天数和对秋冬季的贡献均有所反弹。“2+26”城市重污染天PM2.5浓度对秋冬季平均浓度的贡献××市近两年秋冬季重污染染天及其对PM2.5贡献2017-2018年秋冬季,累计启动预警45天,重污染16天;2018-2019年秋冬季,累计启动预警63天,重污染4天;2017-2018年秋冬季重污染天对PM2.5贡献了10.3微克每立方米,2018-2019年秋冬季却只贡献了2.8微克每立方米,下降率高达72.8%。050100150200250300微克/立方米2018-2019年秋冬季××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PM2.5预测值与实际值预测PM2.5浓度实际PM2.5浓度2018-2019年秋冬季××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PM2.5预测值与实际值2018-2019秋冬季重污染预警期间PM2.5实际值比预测值低了10.3%-30.5%。采取应急管控措施,效果显著。××市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对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的贡献2018-2019年秋冬季(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PM2.5同比下降15.1%,在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中降幅第9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3天,在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中降幅第1深入剖析,问题导向深入剖析,问题导向深入剖析,问题导向《指导意见》相关内容《指导意见》主要内容《指导意见》主要内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以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为核心。进一步明确预警分级标准标准,鼓励增加特征污染物,降低门槛。统一减排措施比例要求,10%,20%,30%。应急管理相关要求。年份统一区域预警分级标准应急减排清单式管理2018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珠三角“2+26”城市2019全国其他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珠三角2020全国主要城市和区域编制基础核心思想依法依规•根据大气法第96条要求,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减排为要•切实达到黄、橙、红不同预警期间,10%、20%、30%的减排比例要求差异管控•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BC,促进行业升级改造,推进高质量发展充分认识重污染天气应对的重要意义•重点区域的改善成效尤为显著,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强度均明显下降重污染天气应对成效显著•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依然频发重污染天气已经成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短板,改善进度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当前面临形势依然严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2018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占全年天数的4.9%,但对PM2.5年均浓度的贡献率达16.1%。(××市为3.8%,对PM2.5年均浓度的贡献率达14.7%)•2019-2020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成效将直接影响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成败重污染天气应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中之重•有利于增强企业预期,提前有序调整生产,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企业绿色发展,促进全行业提标改造升级转型,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差异化减排措施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基本原则底线思维有效应对•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根本底线•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减排比例突出重点精准减排•治理水平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优先采取减排措施•治理水平先进、污染物排放量小的,根据需要采取减排措施•新兴产业、战略性产业以及保障民生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绩效分级差异管控•国家标杆、省级标杆的最优企业减、免相应减排措施•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内,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措施可行有据可查•减排措施应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排放污染物为主•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应提前指导企业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主要内容规范预警启动与解除•以空气质量指数(AQI)24小时均值为指标,可以跨自然日计算•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信息•重点在提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切实夯实应急减排比例•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占比的10%、20%、30%预警等级SO2、NOx、颗粒物、VOCs等减排比例黄色预警10%橙色预警20%红色预警30%各地根据本地污染排放结构,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重污染高级别预警期间,基本达到城市最大减排能力不同预警级别应急减排比例要求主要内容强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控•落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A级企业在重污染期间不作为减排重点,但作为生态环境部现场检查必查点•未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统一明确应急减排措施鼓励其他非重点行业差异化减排•行政区域内较集中、成规模的特色支柱产业涉气工序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如无为电缆产业)•在难以满足减排要求的情况下,可按需对小微涉气企业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对居民供暖锅炉和对当地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采取停限产措施•防止简单粗暴“一刀切”停产•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应包括停止使用高排放车辆、停止土石方作业等措施主要内容合理指导保民生企业应急减排•保民生企业,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参与协同处置的水泥企业,按要求采取减排措施;有多条处置生产线的,集中处理•涉及居民供暖的企业,做好热源替代方案或优先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加强移动源面源应急减排•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间:易产生扬尘的企业应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未密闭易遗撒的渣土、砂石料运输车辆停止上路确保减排措施全覆盖•摸清行政区域内所有涉气企业和工序•重点行业所有涉气企业应纳入应急减排清单•未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在橙色、红色预警期间采取统一应急减排措施•所有承担居民供暖的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制定“以热定产”实施方案细化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实施全厂、整条生产线停产和轮流停产的,可只制定“公示牌”•对于生产工序不可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需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提供分布式控制系统(DCS)一年以上数据记录•采用轮流停产方式达到停产比例要求的,原则上轮流停产批次不应超过3批保障措施保障措施指导重点企业提前采取减排措施•当未来较长时间段内,有可能连续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将频繁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大监督问责力度•超标排放SO2、NOx,受到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上述行为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企业,可追究刑事责任•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各地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后,要将工作重点转向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上•对于已经纳入A级、B级的工业企业,如发现未达到相应绩效分级要求,或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到位等,立即交办地方,责令降为C级•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不到位、重点行业涉气企业未纳入减排清单且正常生产等问题,将统筹纳入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相关工作程序(一)逐级落实责任力戒形式主义。为企业做好培训和服务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汇总审核各地应急减排清单,严格A、B级企业审核规范。生态环境部对各地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情况进行抽查,对A级企业检查全覆盖,B级企业按相应比例抽查。(二)严格保障类企业审核程序。保障民生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严格控制数量。重点行业内的保障类企业,应达到B级绩效分级水平,由省级确定。保障类企业在预警期间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保障企业权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在本级政府网站上公开,A、B级企业以及纳入保障类的在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开。(四)规范填写上报应急减排清单。各地应对现有应急减排清单进行补充完善,单独填报涉及居民供暖的工业企业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涉供暖工业企业清单将作为各级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重点行业绩效分级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31个重点行业15个绩效分级未分级管控行业(16个)短流程钢铁耐火材料塑料制造铁合金岩棉橡胶制品制造铅、锌冶炼煤质氮肥工业涂装再生铜铝铅锌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水泥包装印刷工业锅炉砖瓦窑绩效分级管控行业(15个)长流程钢铁铜冶炼炼油与石油化工焦化陶瓷制药氧化铝玻璃农药电解铝石灰窑涂料炭素铸造油墨16个未绩效分级适用范围生产工艺产排污环节绩效分级减排
本文标题:《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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