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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煤炭储存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晟拓煤炭有限公司2018年7月国家环保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一律打印填写。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煤炭储存项目建设单位山东晟拓煤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高虎联系人高虎通讯地址金乡县金乡街道十里村金桥矿西1公里路北联系电话13780301788传真/邮政编码272200建设地点金乡县金乡街道十里村金桥矿西1公里路北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其他仓储业C5990占地面积(平方米)190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6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5%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8.8一、项目由来山东晟拓煤炭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在金乡县金乡街道十里村金桥矿西1公里路北(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建设年产30万吨煤炭储存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9000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其它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部令[2017]第44号,2018年修订),本项目属于“四十一、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中“130、煤炭储存、集运”的“全部”类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委托书见附件1),我公司派有关技术人员在调查收集和研究与项目有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对建设单位技术资料进行搜集、整理与分析,并对项目建设地进行了现场勘察调查。有关技术人员在建设方的大力配合之下结合项目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二、规划及政策符合性21、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行业类别、生产工艺、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设备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因此,项目为国家允许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2、规划选址合理性本项目位于金乡县金乡街道十里村金桥矿西1公里路北,租赁当地闲置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租赁合同见附件3)。项目厂区东侧为道路,南侧为老万福河,西侧和北侧为农田。项目选址较为合理。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凡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经核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项目选址基本合理。3、环保政策符合性(1)与鲁环发[2012]77号文符合性本项目为年产30万吨煤炭储存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环境风险源进行了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做出评价,本项目在生产过程、原料和产品储运过程中,环境风险源很小,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2)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落实“三线一单”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①生态保护红线3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根据《山东生态红线规划(2016-2020年)》可知,济宁市金乡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白河生物多样性维护、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金乡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本项目位于金乡县金乡街道十里村金桥矿西1公里路北,距离最近的保护红线区为金乡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约3000m,不在其保护区内(见附图6济宁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图),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规定要求。②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环境质量事关民生幸福,环境质量的底线就是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维护人类生存基本环境质量需求的底线和保障线。具体而言,环境质量底线应涵盖以下3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必须消除已有的劣质化环境;二是严格遵守执行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基本要求;三是保障环境风险控制在安全范围内。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可知,通过对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说明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不属于劣质化环境;本项目通过采取各种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跟有效处置,因此能满足环境质量变化更好的要求;结合本项目风险部分描述,项目运营过程中不存在重大风险源,在做好相应风险保障措施后,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规定要求。③资源利用上线构建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推动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需要对传统发展理念扬弃;构建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推动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需要构筑起自然资源生态系统的规模和配比;构建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推动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需要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经济学分析;构建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推动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快政策法律制度建设;构建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推动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需要发掘“大数据+互联网”的功效,实时自然资源承载力预警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构建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推动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快国土空间绿色治理行动。本项目的建设旨在对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延续,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相关要求。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4根据要求,所有负面清单中项目均禁止投资。本项目位于金乡县金乡街道十里村金桥矿西1公里路北,不在负面清单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要求。(3)与《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表1-1本项目与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项目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实施煤炭总量控制,力争到2015年年底实现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反降”的历史性转折;到2015年年底,煤炭消费总量力争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继续下降,煤炭在一次能源中所占比重力争降到60%左右本项目仅为储存,不涉及煤炭消耗符合2、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力推进国家和省确定的各项产业结构调整措施;严格环境准入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处理后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行业类别、生产工艺、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设备没有涉及鼓励、限制及淘汰类,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严格环境准入的煤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水泥熟料、有色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不涉及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符合3、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二氧化硫治理,氮氧化物治理,工业烟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强化有毒有害气体治理本项目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及有毒有害体的产生及排放符合4、加强扬尘综合整治加强城市扬尘管理;强化施工扬尘管理;控制道路扬尘;推进堆场扬尘管理;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强化饮业油烟治理本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边界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运输车辆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进出场地时清洗,施工场地洒水逸尘,定期清理场地内垃圾,不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在施工现场地洗石灰、煎熬沥青。本项目不涉及秸秆焚烧和餐饮业油烟符合(4)与《济宁市煤场、矸石堆场扬尘治理工作导则》符合性分析表1-2本项目与济宁市煤场、矸石堆场扬尘治理工作导则符合性序号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5.1煤矿和煤炭经营企业是煤场、矸石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要求安设防风抑尘网、车辆冲洗装置、喷淋设施,对储煤场地及运煤道路进行硬化处理。本项目按要求设置了防风抑尘网、车辆冲洗装置、喷淋设施,对储煤场地及运煤道路进行硬化处理符合525.2煤矿和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扬尘控制方案,将扬尘治理费用列出专门预算,并专款专用本项目按要求制定防尘方案,环保投资包括此项费用符合35.7预警响应。Ⅳ级蓝色预警时,煤矿和经营性储煤场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Ⅲ级黄色预警时应当在Ⅳ级响应基础上增加洒水作业次数,停止装卸等作业环节。Ⅱ橙色及Ⅰ级红色预警时,煤矿及经营企业储煤场停止一切作业活动。本项目设置了洒水车、喷淋装置,按要求洒水,Ⅱ橙色及Ⅰ级红色预警时,煤矿及经营企业储煤场停止一切作业活动符合4煤矿和经营企业储煤场防风抑尘网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按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本项目按要求设置了防风抑尘网符合57.1煤场出口应按照要求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并设专人进行管理。7.2煤场因受场地等条件限制不能安装自动冲洗装置的,应使用高压水枪等其他冲洗装置。7.3车辆冲洗装置应安装在煤场内临近出口范围内,沿出车方向,洗车装置两侧应有一定的回水坡度,坡度不小于3%。7.4洗车台两侧应有排水沟,并在一侧设置沉淀池,与排水沟相连,冲车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确保污水不外排。7.5冲洗车辆用水必须采用清水或中水,水压不少于0.6MPa,不得使用污水进行循环冲洗。7.6外出运煤车辆必须进行100%冲洗,洗车台长度不小于一个运煤车辆的长度,高度不低于运煤车辆的车厢底部。7.7运煤车辆外出时,要有专人检查车辆冲洗情况,确保车轮、车体不带煤泥,空车车厢内部要清理冲洗干净。本项目要求设置了洗车台,污水沉淀后再利用符合68.1煤场及矸石堆场内的存放的煤炭和矸石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聚乙烯材质的防尘网等材料进行覆盖。8.2外出运煤车辆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帆布等材料对煤炭外露部分进行全覆盖,并有专人进行检查,防止抛洒造成扬尘污染。本项目要求运输车辆全部覆盖符合79.1煤矿储煤场及经营企业储煤场地面及出入口应该硬化,硬化后地面不得有浮煤。9.2煤矿及经营企业储煤场外出运煤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硬化后满足车辆行驶要求,道路定期洒水清扫,保持干净整洁,道路两侧应设排水沟并定期清理,保持排水畅通。9.3工业厂区内裸露地面应实施绿化或硬化,种植草坪或防尘树木,减少起尘。本项目厂区内道路全部做了硬化处理符合810.1煤矿储煤场必须安设喷淋系统,根据煤场面积大小和地形确定喷头类型和数量,要以喷淋半径能覆盖整个煤场为原则。10.2经营企业储煤场要安设固定式和移动式喷淋装置,喷洒面积要覆盖整个煤场。10.3喷淋系统用水应尽量采用处理达标后中水,水泵选择、本项目按要求设置了喷淋装置,覆盖整个厂区,并按要求制定喷淋次数,按要求,当接到预警通知时,严格按照预警级别进符合6管路敷设符合使用要求,确保喷淋水压不小于0.6MPa。10.4正常气候条件下根据现场煤炭存储和发运实际情况,每天至少开启循环喷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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