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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创新型国家与公务员创新精神[内容摘要]公务员创新精神作为公务员精神的重要内容,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事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对全社会将起到价值导向的作用;它是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的重要保障;它是政府自我创新的强大动力支持。“创新”没有固定的表现形式,但必须遵循一定道德价值和基本规范。公务员创新精神必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基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治精神为依托。上海是引领中国改革开放的“龙头”,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龙头”,而浦东则是“龙头”上的“点睛之笔”。面临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世博会两大机遇,浦东政府及公务员的创新精神尤显重要。伴随着《公务员法》的正式实施,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在实践中培育和弘扬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的公务员精神的要求。在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大会上,曾庆红同志更是将当代中国公务员精神明确概括为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四个方面。这一言简意赅的概括不仅深刻体现了公务员工作的内在性质,而且蕴涵了鲜明的时代要求。笔者之所以在这里要选择“创新精神”加以论述,是因为它不仅是公务员精神的重要内容,即2“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更是我们所处的时代对公务员队伍提出的迫切要求。伟大的事业孕育伟大的精神,伟大的精神推动伟大的事业,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特别需要强调的精神品质。自十六大起,党中央就明确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而今,“十一五”规划步入开局之年,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号角已在中华大地吹响,创新精神成为这个时代最呼唤最需要的精神品质之一。所谓创新精神,是指人在创造活动中逐渐凝聚而成的一种胆识与气魄,而在谈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培育创新精神”此类字眼时,社会大众很自然地就会想到企业家,想到教授,想到科学家,这无可厚非,但笔者在此更想强调公务员的创新精神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意义。首先,公务员的创新精神对全社会而言将起到价值导向的作用。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在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中,不同的行为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其中,企业是创新的主体,科研机构是创新的骨干,大学是创新的基础和生力军,而政府则起着主导性作用,它指引着伟大事业的前进方向。正是由于政府的这种主导性作用,公务员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事业中所具有的地位和影响是十分重要的。作为国家和政府的代表,公务员在社会大众眼里就是国家和政府的化身,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一种权威价值取向,公务员所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所具有的精神风貌很大程度上在整个社会具有着导向和标杆的作用,这种价值层面的导向性作用是建设创新型国家中不容3忽视的重要力量。如果公务员队伍缺乏创新的胆识和魄力,只知因循守旧,故步自封,那么,它所影响的决不仅仅是一个部门、一个地区或是一个群体,而可能导致整个国家、整个民族建设创新文化、培育创新精神的努力受到打击和阻碍。因此,无论从全面实践公务员精神的角度,还是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角度,都必须着力培养公务员的创新精神,使我们的公务员们不仅自身建立起对创新的认同和支持,保持创新的激情,在创新时代的大潮中英勇搏击,更能带领全国人民不断开拓创新,成为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表率。其次,公务员创新精神是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的重要保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中央在科学分析我国基本国情和全面判断我国战略需求,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和充分发挥我国已经拥有的经济科技实力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它决不仅仅是一句空话,一个口号,也决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我们可以通过努力也必须通过努力来实现一个具有现实性的宏伟目标。当前,我们朝着这个宏伟目标才刚刚迈出前进的脚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求索的道路上,我们要面对的困难,要解决的问题会更多更复杂,与创新型国家相适应的环境条件仍需我们付出艰辛的劳动去创造,我们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就创新体制自身而言,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政府管理科技事业的体制机制。要建立健全绩效优先、鼓励创新、竞争向上、协同发展、创新增值的资源分配机制和评价机制。要建立竞争机制,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强对重要技术标准制定的指导协调。要抓紧制定切实有4效的改革举措、激励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为不同类型、不同所有制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从创新所处的宏观环境来说,我国现在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经济结构不合理和粗放型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改变,资源、环境和就业的压力加大;收入分配中的矛盾突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不少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还比较多。因此,我国改革仍然处于攻坚阶段,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搞好“五个统筹”,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以更大决心加快推进改革,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这些问题、困难和任务的存在既影响着创新的发展,又是创新的重要内容。应该看到,我们处在一个激烈竞争的时代,时不待我,不进则退,惟有以更大的魄力、胆识和智慧,拿出实实在在、确实可行的新思路、新设想、新举措、新方案,通过改革创新创造出利于创新的环境和条件。而任何改革最终都是靠人来实现,改革能否深入持久取决于改革者能否持续保持创新精神。虽然从长远而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才是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的主体,改革要求培育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的企业家群体,但在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的改革依然是政府主导的改革,制度变迁仍然以政府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增强公务员创新精神也就成为不断推进改革进程,构建良好创新环境的重要保障。5第三,公务员创新精神是政府自我创新的强大动力支持。在当前,政府倡导创新,并通过改革创造利于创新的种种环境和条件,而这又使得政府成为改革创新的对象,尤其是面对越来越开放的经济社会环境,政府也越来越成为改革的重点。相比较“政府改革”而言,“改革政府”则需要改革者们拿出更大的胆识和魄力,具备更强更持久的创新精神。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快速发展,越来越错综复杂的管理环境,要求政府必须不断创新管理思维、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就拿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来说,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就要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就必须培育一大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其中最为关键的一条就是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政企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真正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决把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中介组织和市场,同时把该管的事切实管好,集中精力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然而当前各级政府仍然管了许多不应该管又管不好的事,而不少应该由政府管理的事却没有管好,政府部门职责不清、管理方式落后、办事效率不高的现象并不罕见。之所以如此,无非就是“权力”和“利益”在发生作用,一旦改革者成为改革的既得利益者,就必然失去继续前进的动力而逐渐走向改革创新的对立面。要改变这种状况,就需要赋予改革者“自我牺牲”的精神,“自我否定”的勇气和“自我超越”的胆识,归根到底,就是需要不断培育和增强作为改革代言人和执行者的公务员的创6新精神,从而为使政府成为善于自我革新、勇于自我革新、敢于自我革新的改革先锋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没有现成的道路可循。基于对公务员创新精神重要性的认识,笔者对公务员群体在探索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道路上所应承担的开拓者和领导者的作用毫不讳言。同时,笔者认为,既然强调创新,就无需预设创新需要怎样的表现形式,创新精神的形式同样处于不断创新之中,对于公务员创新精神而言,它既可以表现为涵盖华夏、关乎万民的重大变革,也可以表现为日常工作小节的改进与革新,因此,笔者并不准备在此对创新精神的外在表现形式多加论述,以免挂一漏万。但笔者在此需要强调的是,虽形无常态,但道亦存焉,公务员创新精神必须遵循一定道德价值和基本规范,而这些价值和规范可以聚焦到一个点上,那就是对“公权力”的强调。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务员代表国家和政府所掌握和行使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公共权力,目的是保护公共利益,公务员作为人民权力的具体行使者,作为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其创新精神较之其他群体的创新精神必然有所区别。——公务员创新精神必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基础。我国公务员与西方国家公务员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我们的公务员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中国共产党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因此,发挥公务员创新精神决不是为某个人、某些人或某个群体谋求发展,而是要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宏远事业,服务于全社会人民大众的7共同发展。公务员创新精神应该坚持和提倡的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通过创新为国建功、为民造福,应该反对和警惕的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卑劣思想。——公务员创新精神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展是硬道理,鼓励、支持创新是为了更好的发展,而发展必须是科学的发展。公务员手中掌握着“公权力”,意味着掌握了宝贵的公共资源,一旦公务员的创新精神背弃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偏离了科学发展的轨道,所造成的损害要比一般社会大众同等行为造成的损害要大的多得多,人民公社、大跃进等“创新”固然豪气冲天,但带来的教训亦痛彻心腑。公务员创新精神应该坚持和提倡的是“实事求是”的作风,是以“五个统筹”为主要内容,基于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做出深刻理解、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应该反对和警惕的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天真幻想和忽视发展规律的盲目躁动。——公务员创新精神必须以法治精神为依托。“依法治国”的思想具体到公务员就是要“依法行政”,公权力“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它可以为社会大众谋福祉,亦可使社会大众受尽苦难,而避免公权力由天使变为魔鬼的法宝就是“法治”。中国具有绵延数千年的人治传统,所谓“人治”即无常规,掌权者可凭自我喜好发号施令。如果公务员创新精神失去了法治精神,公权力成为公务员手中把玩的工具,那带来的不是发展和福音,而是浩劫和灾难。公务员创新精神应该坚持和提倡的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应该反对和警惕的是“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我们处在一个伟大的时代,我们进行的是伟大的事业,伟大的时代8和伟大的事业无不需要有充满勇气和智慧的改革先锋。上海以其博大的胸襟、远大的眼光和超前的意识已然成为引领中国改革开放的“龙头”,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事业中同样将发挥“龙头”作用,而浦东则是这高昂“龙头”上的“点睛之笔”。开发开放16年来,在全国人民大力支持下,在全体浦东建设者的不懈努力下,浦东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已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开始散发出越来越迷人的光芒。支撑这种作用、这种光芒的因素有很多,而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持续的政府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从“小政府、大社会”的机构设置到简洁高效的政府流程,从民主开放的社会管理体制到海纳百川的人才引进机制,无不渗透着政府及其公务员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智慧。正是有了来自政府的持续创新,才为浦东赢得了强大的发展动力、独特的发展优势和持久的发展后劲。而今,浦东承担起了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光荣使命,又将迎来2010年世博会的重要机遇,建设创新型国家再次为浦东提供了一个求发展、做贡献的重要舞台,在这个舞台上的演出是否精彩,取决于浦东能否不断保持创新的意识,能否不断增强创新的勇气,能否不断增长创新的才干。而这也更加呼唤来自政府及公务员的创新精神。浦东的过去因为创新而精彩,浦东的未来也将因为创新而更加辉煌。公务员创新精神是公务员精神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推动公务员精神不断发展的动力。伴随着伟大事业的发展,公务员精神同样需要与时俱进,而这本身就是公务员创新精神的应有之意。只有创新常在,
本文标题:浅谈创新型国家与公务员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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