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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的危害发生森林火灾的原因要做到“十不准”、“五不烧”发现森林起火后怎样报警01020304引发火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05森林火灾火场的自救方法06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和方法07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注意事项0809案例及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火情10高区防火期森林禁火令01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只是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尽管当今世界的科学在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但是,人类在制服森林火灾上,却依然尚未取得长足的进展。我省每年的10月1日到第二年的5月31日为我省森林防火期。其中3月1日至5月31日为防火戒严期。02森林火灾的引发因素大多数是人为因素。多数是人们对森林火灾缺乏警觉性,疏忽大意造成的。小孩玩火户外野炊吸烟并乱扔烟头上坟烧纸03不准烧荒、串烧地堰、串烧农作物秸秆;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燃放鞭炮;不准在林区吸烟、烤火取暖、生火野炊;不准燃放孔明灯;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准在林区架设电网进行非法猎捕;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私自进入林区活动;不准在林区进行爆破、挖掘施工等生产作业;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监控、了望台(哨)等防火设施。防火期内在林区及距林区500米范围内:不准老、幼、妇等不适宜扑火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01未经批准不烧;02未建立防火隔离带不烧;03未准备好扑火工具不烧;04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05无人看守不烧。01对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02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03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一律撤职;04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严厉查办。01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02事故责任得不到处理不放过;03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04教训不吸取不放过;04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报警电话:12119、5670119。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起火的时间、地点、林种、面积、火势以及报告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简结信息。05《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第二十四条在森林防火期内,除依法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缘五百米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一)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二)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三)投放空中移动火源;(四)爆破等工程用火;(五)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缘五百米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其中,有第一、二、三项行为的,对个人并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第四项行为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二)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三)投放空中移动火源;(四)实施爆破等工程用火。《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在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指挥机构或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清除的,处10—50元的罚款或警告。不服从扑火指挥或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处50—100元的罚款或警告。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50—500元的罚款。以上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任人员或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失职行为人员,还可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0亩以上,或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750亩以上或死亡2人的为特别重大案件。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它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林地面积30亩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如果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在野外用火将会受到200至3000元的罚款,对于引发森林火灾情节严重的将会受到刑事处罚。06强行顶风冲越火线快速转移点火解围卧倒避烟一是退入安全区。扑火队(组)在扑火时,要观察火场变化,万一出现飞火和气旋时,组织扑火人员进入火烧迹地、植被少、火焰低的地区。二是按规范点火自救。要统一指挥,选择在比较平坦的地方,一边点顺风火,一边打两侧的火,一边跟着火头方向前进,进入到点火自救产生的火烧迹地内避火。三是按规范俯卧避险。发生危险时,应就近选择植被少的地方卧倒,脚朝火冲来的方向,扒开浮土直至露出湿土,把脸放进小坑里面,用衣服包住头,双手放在身体正面。四是按规范迎风突围。当风向突变,火掉头时,指挥员要果断下达突围命令,队员自己要当机立断,选择草较小、较少的地方,用衣服包住头,憋住一口气,迎火猛冲突围。人在7.5秒内应当可以突围。千万不能与火赛跑,只能对着火冲。1、在森林火灾中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主要来自高温、浓烟和一氧化碳,容易造成热烤中暑、烧伤、窒息或中毒,尤其是一氧化碳具有潜伏性,会降低人的精神敏锐性,中毒后不容易被察觉。因此,一旦发现自己身处森林着火区域,应当使用沾湿的毛巾遮住口鼻,附近有水的话最好把身上的衣服浸湿,这样就多了一层保护。然后要判明火势大小、燃烧的方向,应当逆风逃生,切不可顺风逃生。2、在森林中遭遇火灾一定要密切注意风向的变化,因为风向决定了大火的蔓延方向,也决定了你逃生的方向是否正确。实践表明现场刮起5级以上的大风,火灾就会失控。如果突然感觉到无风的时候更不能麻痹大意,这时往往意味着风向将会发生变化或者逆转,一旦逃避不及,容易造成伤亡。3、当烟尘袭来时,用湿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迅速躲避。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切切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因为低洼地和坑、洞容易沉积烟尘。4、如果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快速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通常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要比人跑快得多,火头会跑到你的前面。5、一旦大火扑来的时候,如果你处在下风向,要做决死的拼搏果断地迎风对火突破包围圈。切忌顺风撤离。如果时间允许可以主动点火烧掉周围的可燃物,当烧出一片空地后,迅速进入空地卧倒避烟。6、顺利地脱离火灾现场之后,还要注意在灾害现场附近休息的时候要防止蚊虫或者蛇、野兽、毒蜂的侵袭。集体或者结伴出游的朋友应当相互查看一下大家是否都在,如果有掉队的应当及时向当地灭火救灾人员求援。07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就是在扑火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则。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是“打早、打小、打了”,“打早”是指及时扑火;打小是指扑打初期火灾;打了是指扑火的彻底性,既要扑打明火,又要清理暗火,消灭一切余火。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打早是灭火的前提,打小是灭火的关键,打了是灭火的核心。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方法:一是散热降温,使燃烧可燃物的温度降到燃点以下而熄灭,主要采取冷水喷洒可燃物物质,吸收热量,降低温度,冷却降温到燃点以下而熄灭;用湿土覆盖燃烧物质,也可达到冷却降温的效果。二是隔离热源(火源),使燃烧的可燃物与未燃烧可燃物隔离,破坏火的传导作用,达到灭火目的。为了切断热源(火源),通常采用开防火线、防火沟,砌防火墙,设防火林带,喷洒化学灭火剂等方法,达到隔离热源(火源)的目的。三是断绝或减少森林燃烧所需要的氧气,使其窒息熄灭。主要采用扑火工具直接扑打灭火、用沙土覆盖灭火、用化学剂稀释燃烧所需要氧气灭火,就会使可燃物与空气形成短暂隔绝状态而窒息。这种方法仅适用于初发火灾,当火灾蔓延扩展后,需要隔绝的空间过大,投工多,效果差。08换一套不易燃的衣服,以免在扑火过程中造成对自己的伤害上火场最好穿皮鞋,其次是穿布鞋,最好别穿胶鞋、凉鞋、拖鞋安全自救必备工具,需要带一个挎包,包里应带一只打火机,一只手电灯,一条毛巾,一瓶水。遵守火场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单独行动;对火场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要有充分的应急准备。时刻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系。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天气变化,尤其要注意午后扑救森林火灾伤亡事故高发生时段的天气情况;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可燃物种类及易燃程度,避免进入易燃区;注意火场地形条件。不可进入三面环山、鞍状山谷、狭窄草塘沟、窄谷、向阳山坡等地段直接扑打火头;扑救林火时应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以防不测。扑救地下火时,一定要摸清火场范围,并进行标注,以免误入火区;扑火人员体力消耗极大,要适时休整,保持旺盛的体力。09案例一:2018年3月13日15点许,于某某在位于琅琊镇营后村村东北平整土地时,随意点燃荒草引起火情,烧毁果园中桃树40棵、杨树7棵。经西海岸新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调查询问,于某某对其违规野外用火一事供认不讳。根据《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某某处以警告,并对其罚款300元。案例二:2013年3月6日,青岛市城阳区梁某因吸烟引发三标山森林火灾,获刑5年。案例三:2013年4月25日,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曲某因财神节燃放鞭炮引发曲家沟森林火灾,获刑3年。案例案例案例三:2016年3月31日,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太和社区郭姓姐妹因不听从社区护林员劝阻,偷带冥币上山祭祀焚烧,引发山林火灾,获刑3年。此次火灾扑救过程中造成两名护林员死亡、一名护林员重伤。案例四:2016年3月10日,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大洼社区后山发生森林火灾,系一男子焚烧垃圾导致,后该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案例五:2016年3月20日,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高某因在黄泥崖社区周围山片及路边故意放火引发森林火灾,获刑四年。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火情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火情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火情从以上案件可以看出,森林失火类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1.大部分火灾是在上坟祭祀、生产生活用火引发的,其中祭祀烧纸、燃放鞭炮、烧田、烧荒、乱丢烟头等野外违规用火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2.失火案高发期相对集中在每年的秋冬初春干旱季节,特别是清明、春种秋收之际均为失火案件的高发期;3.失火毁林严重,造成的损失巨大,且失火点多交通不便,火情处置难度大,不易扑救。高区防火期森林禁火令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特发布防火期森林禁火令:一、森林禁火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二、禁火区域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所辖行政区域内所有森林(山林、林场)及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三、禁火要求(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火区域从事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吸烟、烤火、野炊等用火行为;(二)严禁在林区内架设电网进行非法猎捕;(三)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四)严禁未安装防火装置、未配备灭火器材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禁火区域(社会公路正常交通除外);(五)严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在监护人有效监护下进入禁火区域;(六)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的登记检查;(七)从事森林、林地经营(管护)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加强对辖区内输变电线路及设备的检查检修,严防线路短路或漏电跑火引发火警,对
本文标题:2018年高区森林防火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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