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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号与逗号的区别与用法顿号的形式为“、”。表示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例如:“亚马孙河、尼罗河、密西西比河和长江是世界四大河流。”这句话中,“亚马孙河、尼罗河、密西西比河”,前三种事物之间运用了顿号,后面与“长江”之间就只用连词“和”相连接。这是因为并列词语间并不一定都要用顿号,两项并列可以只用“和、与”等连词,多项并列中间可以用顿号,而最后两项常用“和、与”等连词,用了连词就不再用顿号。特别要注意的是:顿号表示的一定是词语之间的停顿,不是句子之间的停顿。例如:(1)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朱自清《春》)(2)田野里长满了各种野菜:雪蒿、马齿苋、灰灰菜、野葱……最好吃的是荠菜。(张洁《挖荠菜》)“桃树、杏树、雪蒿、马齿苋”等都是词,并列的词之间有了停顿,只能使用顿号。(3)物候学记录植物的生长荣枯,动物的养育往来,如桃花开、燕子来等自然现象,从而了解随着时节推移的气候变化和这种变化对动植物的影响。(《大自然的语言》)(4)1984年建成的三元桥,占地6公顷,含三条干道、三座钢筋混凝土桥、五座栈桥、八条地下人行通路。(刘宗明《北京立交桥》)其中“(1)桃树、杏树、梨树”;“(2)雪蒿、马齿苋、灰灰菜、野葱”;“(3)桃花开、燕子来”;“(4)三条干道、三座钢筋混凝土桥、五座栈桥、八条地下人行通路”等都是短语,短语之间有了停顿,也只能使用顿号。句子之间的停顿不能使用顿号。例如,1、“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朱自清《春》)”2、“牲口牵回去,见天拉车,拉磨,种地,打柴,要想想牲口是从哪来的;分了东西可不能忘本。(周立波《分马》)”为什么“笑着,走着,拉车,拉磨,种地,打柴”之间使用逗号呢?因为它们都是句子了。在这种情况下,使用逗号是恰当的。就好像我们周周练中的最后一个写句子的题:有····有·····有·····如:公园里有丁香花,有兰花,还有菊花。这样就应当用逗号,因为它们是不同的分句,如果改成:公园里有丁香花、兰花、菊花,还有牡丹花。花的名称之间就可以用顿号了,但是“还有”后面则是另一个分句,所以应当加上逗号。再如:(1)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朱自清《春》)”;“(2)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朱自清《背影》)”这两个句子都是复句,里面的分句之间使用了逗号。这个时候使用顿号就错了,因为“红的像火”、“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都是分句。(3)在乡下,小路上,石桥边,有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地里还有工作的农民,披着蓑戴着笠。(朱自清《春》)当然,也有相反的例子。例如:“那个时候在延安,无论是机关的干部,学校的教员和学员,部队的指挥员和战斗员,在工作、学习、练兵的间隙,谁没有使用过纺车呢?(吴伯箫《记一辆纺车》)”按理说,“干部、学员、战斗员”后面应该使用顿号,但是,作者为了把一项一项说得更清楚些,表示一种人、一种人不一样,所以使用了逗号,这是灵活的用法。
本文标题:顿号与逗号的区别与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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