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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第六章-人身保险-《保险学原理》电子教案-教学课件
2020/4/91《保险学概论》申报2005年度国家精品课程保险职业学院2020/4/92《保险学概论》教学内容第一章:风险与保险第二章:保险的本质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第四章:保险法与保险合同第五章:财产保险第六章:人身保险第七章:再保险第八章:保险运行环节第九章:保险经营第十章:保险市场第十一章:保险监管第十二章:社会保险2020/4/93第六章人身保险一、人身保险的概念与特征二、人身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三、人寿保险的概念、特征、种类四、健康保险的概念、特征、种类五、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特征、种类2020/4/94一、人身保险的概念与特征(一)人身保险的概念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预定的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2020/4/95(二)人身保险的特征1、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以人与人的关系来确定,而不是以人与物或责任的关系来确定。3、人身保险的长期性。2020/4/96二、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一)不可争条款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是指自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2020/4/97二、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二)年龄误告条款年龄误告条款主要是针对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而真实年龄又符合合同约定限制的情况下而设立的,法律与保险合同中一般均规定年龄误告条款,要求保险人按被保险人真实年龄调整。2020/4/98二、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三)宽限期条款宽限期条款是指如果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但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未按时交付分期保险费的,法律或合同规定给予投保人一定的宽限时间,在此期间,即使未交纳保险费,仍能保持保险合同效力。2020/4/99二、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四)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和复效条款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是指保险合同在有效期间内,由于缺乏某些必要条件而使合同暂时失去效力,称为合同中止;一旦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所需条件得到满足,合同可以恢复原来的效力,称为合同复效。2020/4/910二、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五)自杀条款为了更好地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人也出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很多人寿保险合同中都将自杀列入保险条款,但规定在保险合同生效较长的期限后被保险人自杀行为,保险人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通常是2年,以防止被保险人预谋保险金而签订保险合同。2020/4/911二、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六)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现金价值不因保险合同效力的变化而丧失。(七)保单贷款条款长期性人身保险合同,在积累一定的保险费产生现金价值后,投保人可以在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数额内,以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单作为质押,向其投保的保险人或第三者申请贷款。习惯上称为保单贷款或保单质押贷款。2020/4/912二、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八)自动垫缴保费条款该条款规定,投保人未能在宽限期内交付保险费,而此时保单已具有现金价值,同时该现金价值足够缴付所欠缴的保费时,除非投保人有反对声明,保险人应自动垫缴其所欠的保费,使保单继续有效。(九)受益人条款它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关于受益人的指定、资格、顺序、变更及受益人权利等内容的具体规定。2020/4/913三、人寿保险的概念、特征、种类(一)人寿保险的概念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死亡两种形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当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或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2020/4/914三、人寿保险的概念、特征、种类(二)人寿保险的基本特征1.风险的特殊性人寿保险保障的风险从整体上说,人寿风险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从个体上说,又具有变动性。2.业务的长期性人寿保险一般采用长期性业务。保险期限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或几十年以至终身。2020/4/915(二)人寿保险的基本特征3.储蓄性在人寿保险中,保险人每年收取的保险费超过其当时需要支付的保险金。这个超过部分是投保人提前交给保险人,用于履行未来义务的资金。在它还没有履行保险义务期间,它相当于投保人存在保险人处的长期性的储蓄存款。2020/4/916(三)人寿保险的种类1.按保险事故与保险期限划分,可分为定期保险、终生保险和两全保险。(1)定期寿险定期寿险只提供一个确定时期的保险,如1年、5年、10年、20年,或者到被保险人达到某个年龄为止,如60岁。如果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死亡,保险人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期满仍然生存,保险人毋须给付保险金,也不退还保险费。2020/4/917①定期寿险的特征①定期寿险的特征ⅰ.保险费低廉定期寿险只承担一定时期内或被保险人达到某个年龄为止的死亡责任,因此,在保险金额相同的情况下,投保定期寿险所缴付的保险费要比投保期限相同的两全保险低得多。被保险人可以以较低的保险费获得较大的保险保障。2020/4/918①定期寿险的特征ⅱ.存在逆选择由于投保定期寿险可以以较少的保费支出获取较大的保障,所以一些身体健康状况不佳或职业危险程度大的被保险人,往往会投保较高保额的定期寿险,为其家属谋取更多的保险金。2020/4/919①定期寿险的特征ⅲ.保单可以更新或展期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许多1年、5年、10年期的定期寿险单规定:保单所有人具有更新或展期的选择权,即在保险期满时可以延长保险期限,而不必提供可保性证据。2020/4/920①定期寿险的特征ⅳ.保单可以变换大多数定期寿险单具有可以变换的特征,即保单所有人具有把定期寿险单变换为终身寿险单或两全保险单的选择权,也毋须提供可保性证据。ⅳ2020/4/921②定期寿险的种类②定期寿险的种类ⅰ.每年可更新的定期寿险。ⅱ.5年、10年、15年、20年的定期寿险。ⅲ.2020/4/922②定期寿险的种类ⅳ.保险金额递减的定期寿险。这种定期寿险一般作为终身寿险或两全保险的附加特约,也可以作为一份单独保险单签发,以提供抵押贷款或其他信贷保障。当借款人因死亡或丧失工作能力不能偿清贷款时,由保险人负责归还未偿贷款余额。这种保险单或附加特约的保险金额逐年减少,到保险期满时变为零,因此费率很低,但在保险期内缴付均衡保险费。2020/4/923③定期寿险的作用ⅰ.保证被保险人将来的可保资格。ⅱ.作为终身寿险或两全保险的补充。ⅲ.定期寿险适用于低收入而急需较高保险金额的人购买。ⅳ.作为贷款的担保手段。2020/4/924(2)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一种提供终身保障的保险业务,一般到生命表的终极年龄100岁为止。终身寿险在被保险人100岁之前任何时候死亡,保险人都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生存到100岁,保险人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2020/4/925(2)终身寿险①普通终身寿险ⅰ.概念普通终身寿险是终身缴费的终身寿险。ⅱ.特点保险费终身缴付。在投保普通终身寿险时,保险合同明确规定,投保人必须按期缴付保费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为止。如果投保人中途停缴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仍未缴付保费,保单将自动失效。2020/4/926①普通终身寿险以适量的保险费支出获得终身保障。终身缴费方式使均衡保险费较低,被保险人可以低廉的保险费获得较高的保障,适用于中等收入者购买。在保单失效时支付退保金。在保单生效3年后,当被投保人退保或因没有缴付续期保费导致保单失效时,保险人必须支付退保金。2020/4/927①普通终身寿险灵活性。普通终身寿险单的条款允许把该保险单变换为减额的保险费缴清保险单。如果是分红保险单,保险单所有人可把红利留存在保险公司,待红利积累到一定金额时,可把该保险单变换为等额的保险费缴清保险单。保险单所有人还可以用普通终身寿险单的现金价值作为一次缴清的保险费把该保险单变换为定期寿险单,或者在退休时把该保险单变换为年金保险单。2020/4/928②限期缴清保费终身寿险ⅰ.趸缴保费终身寿险趸缴保费终身寿险是限期缴清保费终身寿险的一种特殊形式,投保人在投保时把整个保险期间应缴付的保险费一次全部缴清。2020/4/929②限期缴清保费终身寿险ⅱ.限期缴清保费终身寿险限期缴清保费终身寿险有两种方式:一是缴费期限为10年、20年或30年,由投保人自行选择;二是缴费期限限定在被保险人达到退休年龄。2020/4/930③终身寿险的其他形式ⅰ.保费可调整的寿险单和保额可调整的寿险单在保单生效的5年或10年内,年保险费低于普通终身寿险的年均衡保费,以后高于普通终身寿险的年均衡保费。当被保险人达到一定年龄后降低保险金额,这种保额可调整的寿险2020/4/931③终身寿险的其他形式ⅱ.联合人寿保险单联合人寿保险单。当一份人寿保险单承保2个或2个以上人的生命时,称之为联合人寿保险单。该种保险单在数个被保险人中有一个人死亡时就给付保险金,合同即告终止。最后生存者保险单。如果在数个被保险人中最后一个人死亡时给付保险金,则称之为最后生存者保险单。2020/4/932③终身寿险的其他形式ⅲ.费率优惠的大额寿险单一些人寿保险公司以较低费率提供大额寿险单,如最低保险金额为10万元,甚至100万元。2020/4/933(3)两全保险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一险,它是把定期死亡保险和定期生存保险相结合的一种人寿保险。两全保险不仅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时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而且在被保险人期满仍生存时也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2020/4/934(3)两全保险①两全保险的特征ⅰ.在两全保险中,保险公司承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时给付死亡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期满时仍生存给付生存保险金。两全保险是定期死亡保险和定期生存保险的综合,使被保险人获得更充分的保障。2020/4/935①两全保险的特征ⅱ.从人寿保险数理角度分析,两全保险纯保费是同一期限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纯保费的总和,因此,它的保险费要高于单纯的生存保险或死亡保险。2020/4/936①两全保险的特征ⅲ.从寿险保单价值分析,两全保险纯保费中的危险保费,随投保时间的延长逐年递减,至保险期满时为零。而储蓄保费则逐年增加,到保险期满时为保单的保险金额。因此,两全保险最能体现人寿保险中保险与储蓄的两重性。2020/4/937②两全保险的险种两全保险按保险期限分类,有两种类型:一种以特定的年期为保险期限,如10年、20年、25年、30年期的两全保险;另一种是以特定年龄为保险期满日,一般以被保险人生存至60岁、65岁或70岁为保险期满日。除了标准的两全保险单外,还有一些其他种类的两全保险。如退休收入保险单、子女两全保险单、多倍保障两全保险单、半两全保险单等。2020/4/938②两全保险的险种ⅰ.“退休收入”保险单“退休收入”保险单对被保险人生存的给付金额大于保险单面额,而对被保险人死亡的给付金额是保险单面额或现金价值,以金额高的为准。ⅱ.“半两全保险”“半两全保险”对被保险人生存给付金额只有死亡给付金额的一半。2020/4/939②两全保险的险种ⅲ.多倍保障两全保险单多倍保障两全保险单是死亡给付金额与满期生存给付金额不相等,死亡给付金额大于满期生存给付金额,死亡给付金额为满期生存给付金额的两倍、三倍、四倍等。2020/4/940③两全保险的作用ⅰ.作为提供养老保障的手段。ⅱ.作为储蓄手段。ⅲ.作为为特殊目的积累资金的手段2020/4/941三、人寿保险的种类2.按照有无利益分配划分,可分为分红保险与不分红保险。(1)分红保险保险人将每期盈利的一部分以红利形式分配给被保险人的保险。(2)不分红保险被保险人在缴纳保险费后,没有任何盈利分配的保险。2020/4/942三、人寿保险的种类3.按参加保险的人数不同划分,可分为单独人寿保险、联合人寿保险和团体人寿保险。(1)单独人寿保险。单独人寿保险是只有一个被保险人的人寿保险合同。2020/4/943三、人寿保险的种类(2)团体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以一定社会
本文标题:第六章-人身保险-《保险学原理》电子教案-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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