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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工程监控管理制度一、为加强本公司各项目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隧道工程施工;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5、特种设备施工;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7、6m以上的边坡施工;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三、具体规定1、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该方案必须经公司总工审核,报质量安全处备案,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施工。2、危险性较大工程现场施工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后方可施工。3、危险性较大工程现场施工前,必须由项目安全监管人员及负责技术的人员对材料、机械、设备等操作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确认不存在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4、危险性较大工程现场施工前,项目部应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编制合理有效的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中发生意外状况时,能按照应急预案紧急处理,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保证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5、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由项目安全监管人员及负责技术的人员现场监督施工。存在重大危险性的工程施工时,项目部还应通知公安质处人员到场监督。6、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完毕后,项目部安全员应将施工情况详细记录到从零工作法日志及施工日志中,为以后类似工程施工奠定良好基础。7、项目部应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派专人每日进行现场重点巡视,做好记录,对出现的缓慢变化情况及时汇报项目部,由项目部会同甲方、监理讨论该工程稳定性,是否有必要采取必要措施进行修整等。8、公司安质处应定期或不定期到项目部对危险性较大工程进行专项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隐患督促项目及时排除、及时整改。xxxxxxxxxx公司
本文标题:危险性较大工程监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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