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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证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完毕。该办法是在公司旧的《证照管理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发展情况,并征求各个部门的意见之后所制定出的。新的办法同旧的相比作了一定的修改,最大的不同是在证照补贴的金额,以及鼓励员工考取各类证书和引进一级建造师方面,同时对协调项目投标时的人员证照安排做了规定。新的办法提高了一些员工持证的补贴额度,一级建造师由以前办法所规定的每月补贴600元增长到每月1200元;二级建造师由每月300元增加到每月500元;高级职称由每月600元增加到每月800元,同时注册工程师、注册会计师和注册造价师也享受每月800元的证照补贴。在对公司以外人员方面,证照补贴也有所提高,一级建造师每年20000元至35000元,二级建造师每年10000元;高级工程师每年8000至15000元,中级职称每年3000至6000元,注册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每年5000元至10000元。新办法对员工考取建造师和高级职称的奖励也有较大提高,通过公司组织培训获得证书的,公司一次性给与当事人一级建造师20000元、二级建造师和高级职称8000元、中级职称2000元,同时按月享受证照补贴。对于自行安排时间学习获得证书的,公司一次性奖励一级建造师30000元、二级建造师和高级职称10000元,中级职称3000元。新办法还制定了对员工引进建造师的奖励措施。凡申特办以外的公司员工成功引进建造师,按一级建造师2000元,二级建造师500元进行奖励。除了对证照补贴的修改,新办法还制定了项目投标的证照管理规定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上岗证管理规定。
本文标题:建造师奖励规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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