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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蛋糕店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店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2、经营场所和仓库有毒、有害物质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有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经营场所和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储存生鲜食品应配备必要的低温储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和墙壁的平台盒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低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3、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4、食品陈列设施合理,规定食品经理区域,将食品与非食品、生熟食品分开陈列存放;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照销售品种配备足够的并符合卫生条件的容器盒防尘材料设备。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示牌”,标示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着名称及联系电话的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和熟食制品,要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生鲜食品销售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盒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5、销售熟制食品,设更衣和洗手、消毒设施,配有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地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盒专用销售工具,食品配有防尘材料遮盖。6、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灭鼠,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场所要配有充足有效无毒无害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7、定期使用无毒无害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治害虫孽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积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用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定期对经营场所和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消毒,清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孽生场所。8、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读存放其他杂物盒有毒有害物质,建立健全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放专柜,并有记录本。9、贮存、运输盒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10、易腐食品在运输、贮存、分销、零售过程中,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要求,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1、食品销售用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使用过后应当洗净存放保持干净卫生。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生熟食品用具分开存放。2、储存装卸销售食品的容器和用具要安全无毒无害,并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设备用具。3、销售无包装的散装食品和熟食制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4、清洁食品用具的清洁剂要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对人体安全无害。5、根据销售食品的实际情况配足相应的符合安全卫生的食品用具。三、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的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班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1、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食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查,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储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设置食品质量监测岗位,配备食品专(兼)职食品质量检测人员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查。3、通过自行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及时下架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装订保存归档,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公示牌,对食品质量监测结果进行公示。4、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自行检测要符合下列要求:(1)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2)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经营散装食品的自行检测要符合下列要求:(1)储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2)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五、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履行按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规定的检查义务,检查食品的感官质量和标签。严禁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发现问题的拒绝进货。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2、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还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案。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采购时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六、食品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对生产厂家或供货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一照二证一报告”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采购时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索票查验由企业总部向其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文件。4、食品索证索票后,要分类装订归档保存,索证要在指定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验及有关部门检查。七、食品进销货台账制度1、食品零售商应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2、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账。3、设立存放供货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证照、食品质量合格证等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或建立文件解归档,落实台账管理。4、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八、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3、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的通知相关生产经营着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九、食品消费投诉处理制度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做出特殊承诺提供书面凭证。2、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有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应及时把消费者投诉情况报告给店长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如属店面经营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4、积极配合12331工作人员做好消费投诉的处理工作。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度1、负责人职责:对食品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管理,保证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2、管理人员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经营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安全、无毒无污染;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个人日常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3、购销人员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确保所售出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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