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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基本的安全知识第一节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的安全制度一、安全生产法(一)总则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阻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2、《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施行,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都有效;3、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从业人员的权利1、从业人员享有工伤保险和获得伤亡赔偿的权利,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2、享有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享有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4、享有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三)从业人员的义务1、遵章守法,服从管理的义务;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发现不安全因素报告的义务,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报告。二、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生产活动月、班前班后会、安全交底会、事故现场会、班组讨论或文化宣传平台等方式进行宣传。进行的安全教育应及时记录,并保存到员工培训档案中。第二节油品的基本知识一、油品的理化参数(一)闪点在规定条件下,加热油品,油气和空气形成混合气体,在接触火焰时发生闪火的最低温度,以度表示。在闪点的温度下,只能使油蒸汽和空气所组成的混合物燃烧,而不能使液体油品燃烧。这是因为蒸汽混合物很快烧完,在闪点温度下液体油品的蒸发速度又很慢,来不及蒸发出一批燃烧所必需的新蒸汽,于是燃烧也就停止。实际上,闪点不是别的,而是微小的爆炸。油气空气混合物发生闪火或爆炸的必要条件是:混合物中的油气的浓度要达到一定的范围。油气浓度低于或高于此范围,都不能发生闪火或爆炸。柴油的闪点是相当于加热油品使空气中的油气浓度达到爆炸范围下限时的温度;而汽油的闪点则是它的爆炸上限的温度。油品汽化性越大,闪点越低,只要有极少量的轻油混入柴油中,就可使柴油的闪点显著下降。闪点的实际用意:根据闪点,确定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大小。闪点越低的液体,其火灾危险性越大,柴油的闪点指标为55度。根据闪点,划分液体的火灾的危险类别。甲类液体:闪点低于28度;乙类液体闪点在28—60度之间;丙类液体闪点高于60度。根据分类在生产、加工、运输可燃性液体时,采取相应的放火安全措施。(二)燃点和自然点石油产品在规定条件下,加热到它的蒸汽能被接触的火焰引燃并燃烧不少于5秒时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油品的燃点高于闪点。油品受热至一定程度时,没有与火焰接触能发生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成为自燃点。油品的闪点越高,自然点越低。因此,重油的储存安全管理重点是防止其自燃。(三)密度单位体积所含物质的质量称为该物质的密度。油品液态时的密度小于水,故不能直接用水扑救油品火灾。汽油的密度一般为710—730kg/m3,柴油的密度一般为800—830kg/m3,水的密度为1000kg/m3。油品蒸汽密度比空气密度大(一般是空气密度的1.1—5.9倍),所以,油蒸汽往往向较低地势或水沟中积聚,因此埋线管沟和加油机底座必须铺沙。二、油品的基本特性(一)易燃性燃烧是一种同时有光和热产生的快速氧化反应。油品是可燃的有机物质。很多油品不需要很高的温度,甚至在常温下蒸发速度也很快,存在于空气中,只要有足够的点火能量,很容易发生燃烧,而且燃烧速度很快,尤其是轻质油品。(二)易爆性爆炸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物理化学现象。石油产品的蒸汽与空气组成混合气体达到爆炸极限时,遇到引爆源,就能发生爆炸。(三)易积聚静电由于油品的电阻率很大,因此油品在输送、装卸和加油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静电,静电电位往往可达几万伏。而静电积聚的场所,常有大量的油蒸汽存在,很容易造成静电事故。(四)易受热膨胀性油品受热后,温度升高,体积膨胀。因此,油桶装油后应保持5%—7%的气体空间,以备油品受热膨胀。(五)易蒸发、易扩散和易流淌石油产品主要由烷烃和环烷烃组成,烃类分子很容易离开液体,挥发到气体中,汽油挥发速度特别快,煤油和柴油虽然挥发速度慢,但比水蒸发快多了。加油站油品的损耗大部分是由于其蒸发引起的。油气混合气体受风影响扩散范围广,并沿地面飘移,积聚在低洼地带,所以加油站建筑物之间一定要有安全距离,防止火灾及险情扩大。液体都具有流动扩散的特性。油品的流动扩散性很强,所以储存油品设备由于穿孔、破损,常发生漏油事故。(六)有毒性油品及其蒸汽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因此,加油站作业时尽可能避免接触到油品,减少吸入油蒸汽。第三节员工的安全职责一、站长安全职责1、贯彻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安全法规、制度;贯彻并执行股份公司的QHSE体系指南和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2、履行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各项安全防火制度。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危险;确保员工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确保员工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4、预防事故发生。若发生事故隐患或发生了事故,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按照公司的有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理。5、负责潜在事故隐患的报告、管理并协助整改,组织每月、每半年的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潜在事故隐患管理台帐和潜在事故隐患整改台帐。、6、组织本站义务消防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训练。7、组织制定周密的灭火方案和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组织演练。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9、把每天的安全检查情况记入加油站日志。二、计量员(设备保管员)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公司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2、严格执行计量操作规程和有关的《液态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等安全规定。3、及时、准确地进行计量,防止泄漏、跑油、冒油等事故发生。4、雷雨天应停止计量,并关严计量孔盖。5、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119、110、120等应急处理电话。6、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能独立(或协助)进行处理。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7、熟悉必要的保卫和自我救护知识,了解必要的消防、环保和化学品知识。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三、加油班长(安全员)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模范执行上级公司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同时做好本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2、熟悉突发事故处理程序,并能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对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理,或协助站长进行妥善处理。3、确保本人和本班员工均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119、110、120等应急处理电话。4、组织每班的安全检查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站长汇报并采取措施。5、确保当班时的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识、环保器材和其他设备完好和有足够的数量。6、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四、核算员(会计)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模范执行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2、确保加油站的资金安全。3、熟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119、110、120等应急处理电话。4、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五、加油员和收银员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公司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2、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规范,避免加错油、走单、收假钞等事故发生。3、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119、110、120等应急处理电话。4、熟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能独立(或协助)进行处理。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6、确保加油站营业现金的安全。7、熟悉必要的保卫和自我救护知识,了解必要的消防、环保和化学品知识。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第四节消防器材的使用一、水水是天然灭火剂,水的灭火机理是冷却和窒息作用。水主要用来冷却建筑物和设施,控制火灾扩大,但水的灭火范围是受到限制的,它不能扑救带电电气设备火灾,水的密度比油大,又不溶于油品,故不能用水扑救油品火灾。二、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剂是一种干燥、易于流动的微细固体粉末,一般借助灭火器中的压力将干粉从容器中喷出,由于干粉灭火剂具有灭火效力大、灭火速度快、无毒、无腐蚀、不导电、久储不变质等优点,是加油站主要的灭火剂。手提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提起灭火器的提把,迅速奔至距燃烧处约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灭火器的开启压把,另一只手握住喷射软管前端的喷嘴处,对准火焰根部,用力压下开启压把并紧压不松开,这时灭火剂即喷出,操作者由近而远左右扫射,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一般需有两个人配合操作,火灾时,快速将灭火器推至距燃烧处约10米左右。一人迅速展开软管并握紧喷枪对准燃烧物作好喷射准备;另一人开启灭火器,并将手轮开至最大部位。灭火方式也是由近而远,左右扫射,首先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并根据火情调正位置,确保将火焰彻底扑灭,使其不能复燃。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火时要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扫射,由近及远快速推进,直至火焰全部扑灭。使用干粉灭火器应注意:一是干粉灭火器灭火过程中应保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二是注意灭火后防止复燃。三、二氧化碳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灭火剂,、,获取、制备容易,其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火。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1.5倍。在常压下,液态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一般1kg的液态二氧化碳可产生约0.5立方米的气体。因而,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可以排除空气而包围在燃烧物体的表面或分布于较密闭的空间中,降低可燃物周围或防护空间内的氧浓度,产生窒息作用而灭火。另外,二氧化碳从储存容器中喷出时,会由液体迅速汽化成气体,而从周围吸引部分热量,起到冷却的作用。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是:应首先将灭火器提到起火地点,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使用时应注意: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接管,防止手被冻伤。在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四、泡沫灭火器泡沫灭火器适用AB类火灾,分为化学泡沫和机械泡沫两种,其中化学泡沫使用时颠倒使用,现已淘汰,而机械泡沫使用方法使用同干粉灭火剂。缺点有:造成污染,不可使用于C类火灾手提式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一般B(液体)类火灾,如石油制品、油脂类火灾,也可适用A类(固体)火灾,但不能扑救B类火灾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火灾,如醇、酮、醚、酯等物质火灾;也不适用扑救带电设备及C类(气体)和D类(金属)火灾。手提机械泡沫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手提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样。五、灭火器的设置要求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放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2、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3、手提式灭火器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米,底部离地面不宜小于0.15米;4、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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