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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重大装备自主创新亟须破解首台套难题
《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发布,标志着代表国家意志、具有政策支持的振兴装备制造业的工作正式启动。振兴装备制造业,关键是提高装备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最终要体现在掌握重大技术装备的核心技术和装备的国产化上。而这一过程,必须从首台(套)入手。这些年来,通过引进技术和国家重大工程建设,装备制造企业得到了不少与国外一流企业合作开发、合作制造的机会,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有了极大提高,不少企业已经具备了提供国产首台(套)装备的研制能力。制造企业能够获得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机会弥足珍贵。许多企业练就一身功夫,无奈没有依托工程,得不到更多的施展和提高的机会,首台(套)始终难以出生。没有首台(套),企业就没有业绩。没有业绩,就无法改变落后于人、受制于人的地位,用户和制造企业都走不出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怪圈。一边是用户花费更多的国家资金购买国外装备,另一边制造企业得不到培育自主创新能力的机会。这样的循环往复,对于国家经济安全、产业安全和国家综合实力的提高,以及建立自主创新体制和机制,构成了危害。深层因素致首台(套)难产首台(套)难产,咎其原因,缺乏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鼓励用户采用国产设备的机制和制度,是一个重要方面。首先,设备引进缺乏宏观调控。重大技术装备振兴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日本在1956~1985年的29年间,连续实施了五个机械和电子工业的《临时振兴法》。振兴初期,为仿制设备,甚至规定只允许进口一台(套)样机,于是有了通常所说的一号机引进,二号机国产,三号机出口的日本模式。韩国1976年颁布法令,凡价值100万美元以上的设备,不允许全部从国外进口,必须在国内制造一部分。从1987年开始,韩国又实施了两个机械零件和材料自主制造五年计划,明确要求实现4000种机械产品自主制造。这些计划完成后,韩国进口依赖度由42%降到26%。而我国多年来的设备引进缺乏宏观调控,固有的部门利益与体制性障碍,导致多头引进、重复引进的现象多有发生,至今无法遏制。用户甚至对其引进的技术、工艺向国内制造企业封锁、保密。其次,科技发展缺乏统一规划。由于国家对各个行业的装备水平实施调控,企业基本各自为战。用户使用国家投资一般尽量选择国外先进的设备,短期看来建设速度快。制造企业还未来得及消化引进技术,用户又在出国考察准备采购更新的下一代装备了。外汇虽然花费不少,国内的制造水平却得不到应有的提高,以致国产设备永远赶不上用户要求的速度。第三,政策导向体现不出鼓励优选国内设备。按照现行的税收政策,购买国产重大装备产品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也没有相应的风险分担机制,出了问题还要承担责任,用户企业自然倾向于进口设备。因此,政策导向不是鼓励选用国内设备,对于我国重大设备制造不能形成需求拉动。第四,政府采购难以成为企业自主创新的拉动力。我国现行政府采购政策只包括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采购,而未包括国家垄断企业的采购部分。实际这部分采购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吸引力更大。再就是政府采购对于本国自主开发的产品是否予以优先采购只是劝导性的,非强制性地严格规定。因此,国内企业在政府采购中没有得到应有的支持,甚至处于不利地位,政府采购对企业自主创新缺乏激励作用。第五,缺乏风险分担机制。国产设备,特别是首台(套)设备缺乏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风险规避机制,是用户不放心使用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年来,解决这个问题有了一些实践。山东华鲁恒升30万吨合成氨、2×30万吨尿素工程建设是积极选用国产设备较为成功的项目。该项目启用了商业保险机制,对分散业主使用国产装备的风险和增加工程建设的风险意识都有积极促进作用。破解首台(套)难题四点建议为使我国装备制造业尽快走上一条自主创新的快速发展道路,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当前首台(套)的难题。完善政府采购和国家垄断企业的采购制度。政府应采取有力措施制止重复引进,并用经济杠杆平衡和鼓励企业采用自主研发技术装备,充分利用政府采购途径,对首台(套)的创新进行支持。一是尽快完善《政府采购法》,将国家垄断企业的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并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垄断企业采购条例》,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国产设备的标准、比例和程序。二是政府采购要有目的地增加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通过前采购对企业的研发投入进行宏观导向,通过后采购为企业研发成果创造稳定的市场空间。三是以适当的形式对积极采购和使用政府采购的重点产品及服务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成立产业基金,建立风险分摊机制。《若干意见》中已经提到为鼓励和支持用户使用首台(套)国产设备,尽快研究建立由项目业主、装备制造企业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机制,引导装备制造企业和项目业主对首台(套)国产重大技术装备投保。可借鉴国外利用保险或联合保险转移企业重大创新项目风险的做法,引入保险机制,实现企业重大创新项目的风险转移,解决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的研制和使用的风险问题。建议由政府发起成立产业基金或重大装备风险保证基金,分担企业的资金压力和创新风险。目前急需国家加强商业保险在国家级重大技术装备领域的险种与机制的试点探索,尽快弥补这块空白。加快制定鼓励使用自主制造装备的技术和经济政策。对订购和使用首台(套)国产重大技术装备的国家重点工程,国家财政补贴和贴息贷款、项目投产后若干年内减免税等一整套优惠政策要尽早制定实施。对于国内尚不能成套提供的装备、国家急需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国内首批自主制造依托工程的设备由国家给予风险担保。同时,还需要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相对稳定的国家技术装备政策。装备的技术既要力求先进、可靠,也要考虑现阶段的国情。装备运行要经济、适用,能满足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一定时期内有良好的投入产出比,有利于加快国家工业化的速度,为国民经济建设出力。技术装备政策应该明确规定,在国产装备达到国外技术水平时必须首先选用国产装备,并有刚性的制约手段。加快装备自主化设计与关键设备制造,促进使用与制造相结合。目前,国内冶金、石化等大型成套装备领域,大都还是处于国内设备制造企业不掌握设计技术,或没有业绩而无法实现技术总负责、工程总承包阶段。应大力推广机械企业与钢铁企业联手,实现冶金设备自主研发成果的成功经验,如鞍钢与一重合作研制成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套大型成套冶金设备,形成了具有竞争力的总承包商和设计制造联合体的基础。当然,作为用户和制造企业,要在国家创造的有利环境下,通力合作。用户要支持国内自主研制的首台(套)国产设备;制造企业要以创新、负责和一丝不苟的精神,提供最好的设备和及时有效的服务,以保障用户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共同为国家振兴贡献力量。(源自:法因数控)
本文标题:重大装备自主创新亟须破解首台套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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