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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呼和浩特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为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有效控制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为基础,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制定《呼和浩特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1、呼和浩特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居住区和居住小区两级配置。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水平,需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当居住人口规模达到居住区或居住小区规模时,应按照相应的规定配置本级及以下各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当居住人口规模介于居住区与居住小区之间时,除了按照低一级配置所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还应根据需要选配高一级的部分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相邻联系紧密的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可结合城市公共设施集中形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中心。2、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级的文化娱乐和体育设施宜相对集中,便于居民使用。3、旧城区内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可按低限执行。建设用地严重受限的,可适当调整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用地规模,但不得低于下限的60%。旧城区内居住用地达不到居住小区规模,可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的居住组团要求配置公共服务设施。4、本指引未尽事宜,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的规定执行。33呼和浩特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一览表类别用地代码符号项目名称一般规模(万m2/处)服务规模(万人)配置级别及要求配置说明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居住区居住小区教育设施Red普通高中18班-1.60~1.803.5○用地面积为18~21m2/座。普通高中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50座。在人口不足3.5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考虑设置18班普通高中。24班-2.10~2.503.5~4.530班-2.70~3.104.5~5.536班-3.20~3.705.5~6.5Rec初中18班-1.30~1.603●○用地面积为15~18m2/座。初中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50座。初中应按其服务范围均匀布置,市区范围内初中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在人口不足3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考虑设置18班。24班-1.80~2.103~430班-2.20~2.704~536班-2.70~3.205~6Reb小学18班-1.10~1.301.5●用地面积14~17m2/座。小学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45座。小学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布置,服务半径不宜大于600m。在不足1.5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设置18班小学。小学的设置应避免学生上学穿越城市干道和铁路,不宜与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医院太平间等场所毗邻。小学的运动场与邻近住宅宜保留一定的间隔。24班-1.50~1.801.5~230班-1.80~2.302~2.536班-2.20~2.702.5~3Rea幼儿园6班-0.18~0.210.7●用地面积10~12m2/座。幼(托)儿园宜设6班、9班、12班或18班。每班30座。幼(托)儿园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分布,服务半径宜为500m。幼(托)儿园应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9班-0.27~0.320.7~112班-0.36~0.431~1.518班-0.54~0.651.5~234类别用地代码、符号项目名称一般规模(万m2/处)服务规模(万人)配置级别及要求配置说明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居住区居住小区医疗卫生设施C51社区医院100床-1.10~1.202~4○用地面积110~120m2/床。市级或区级医院可配建500~800床或以上规模的大型综合医院。200床-2.20~2.404~6Rn2卫生站0.04~0.10-1~2●卫生站主要开展健康促进、卫生防病、妇幼保健、老年保健、慢性病防治和常见病诊疗等服务。少于1万人的独立地段,应设1处卫生站,宜与其它非独立占地的社区服务设施组合设置。文化娱乐设施C36文化活动中心0.40~0.600.50~0.704~6●居住区级文化设施人均面积应不低于0.1m2。宜配置文化康乐设施、图书阅览、科技普法、教育培训等设施,并应专门设置老人活动、青少年活动、儿童活动、儿童图书阅览馆(室)等内容,宜设置多功能厅、展览厅、电脑室等。规模较大的工业区内应设一处。Rn2文化活动站0.15~0.30-1~2●居住小区级文化设施人均面积不应低于0.15m2。宜配置文化康乐、图书阅览、科普宣传、老年人活动、青少年活动及儿童活动等活动设施。居住人口不足1.0万人应设1处。商业设施C21居住区商业设施--4~6●建筑面积400~500m2/千人。宜相对集中布局,独立设置。Rn2居住小区商业设施--1~2●建筑面积450~550m2/千人。布局应将其噪声和气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程度,宜设置于住宅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社区肉菜市场应设在室内,宜设在运输车辆易于进出的相对独立地段,与住宅要有一定的间隔。35类别用地代码、符号项目名称一般规模(万m2/处)服务规模(万人)配置级别及要求配置说明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居住区居住小区体育设施C41体育活动中心-1.20~1.804~6○人均用地面积应不低于0.3m2。宜配置户外健身场地、排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游泳池以及儿童活动场所等。Rn2体育健身场地-0.05~0.150.15~0.300.30~0.600.50.5~11~2●人均用地面积不应低于0.3m2。小区体育健身场地宜结合住宅区绿地或社区文化娱乐中心,设置户外健身场地、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儿童活动场所等设施,条件许可还宜设置游泳池、排球场等。福利设施C9养老院0.30~0.600.50~0.90-○用地面积25~30m2/床。为缺少家庭照顾的老年人提供居住及文化娱乐场所。行政管理与服务设施C11街道办事处0.15~0.25-8~15○街道办事处的办公用房宜独立占地,且与居住区服务中心和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等组合设置。C11派出所0.25~0.300.20~0.258~15○宜结合公安系统内部基层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划选址。Rn2居委会0.01~0.02-0.5~1●居委会负责社区管理,其办公用房宜与其它非独立占地的社区公共设施组合设置。Rn2社区服务站0.005~0.01-0.5~1●宜设置社会救助、社区的便民利民服务。宜与社区居委会及其它非独立占地的社区公共设施组合设置。C9社区服务中心0.15~0.20-8~15○宜设置助残、康复保健、家政服务、计划生育宣传咨询、婚姻中介等社会救助和便民利民的服务项目。宜与街道办事处组合设置。36类别用地代码符号项目名称一般规模(万m2/处)服务规模(万人)社配置级别及要求配置说明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居住区居住小区市政公用设施U3邮政支局0.150.20-○邮政支局宜独立占地,便于车辆出入及识别。Rn2邮政所0.01~0.015--●邮政所应设在人流集中的场所,便于车辆出入及识别。宜与其它非独立占地的公共设施组合设置。Rn2垃圾收集站0.005~0.0090.01~0.015-●每0.1~1km2应设一处垃圾收集站,宜采用分类收集方式,且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5m。Rn2再生资源回收站0.003~0.01--●宜与垃圾收集站或基层环卫管理机构组合设置。Rn2公共厕所0.006~0.0080.006~0.0080.8~1.5●独立式公共厕所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小于5m。Rn2环卫所0.001~0.002-0.8~1.5●供工人休息、更衣、沐浴和停放小型车辆、工具等。U41中水处理站---●根据中水处理及设置方式确定规模及用地。U12变电所0.003~0.005--●根据专业要求和用地情况安排。每个变电所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米U12开闭所0.02~0.03≥0.05-●开闭所转供供电容量一般控制在7000-10000千伏安。U14换热站0.03--○建议每个换热站服务面积10万m2以内为宜,大型换热站应充分考虑水力平衡。U13燃气调压站0.0050.01~0.012-○○根据燃气调压方式确定调压站规模,若采用集中调压参考本条设置。U11供水调压站0.004~0.006--○○根据地形及供水方式确定。注:1、表中●为必须设置的项目,○为可选择设置的项目。2、表中Rn中n为居住用地中的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用地。
本文标题:呼和浩特市控制性规划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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