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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细则
1机电工程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细则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教学计划中的最后一个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一次综合训练,也是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和机电工程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毕业设计(论文)总体要求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和提高学生:①资料、信息的获取、分析及综合应用能力;②运用所学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③方案论证、设计计算、技术经济分析和工作组织能力;④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能力;⑤正确运用国家标准和技术语言撰写研究论文及技术报告的初步能力;⑥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强烈的创新意识。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类型分为设计、研究(论文)和软件三大类,以设计类型为主。1.选题原则(1)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体现专业基本训练内容和手段,使学生能够受到全面、综合训练。(2)尽可能结合生产和科研实际,符合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倡真题实做,确保学生一人一题。两年内选题无重复,三年内选题重复率不超过10%。(3)贯彻因材施教原则,既要注意对学生基本能力的训练,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潜能。(4)选题范围、内容、工作量和难易程度适当,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自身努力能够较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并能取得阶段性成果。(5)鼓励团队型选题,即多名学生共同承担某一大型研究(设计、制作)项目,使学生受到更全面的综合训练和团队协作锻炼。在该类选题中,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须有所区别,研究内容和分工明确,每个学生承担的工作任务都能满足本专业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6)经批准在就业(实习)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可由就业(实习)单位拟定,但须经校内导师审核同意,并满足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2.选题程序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由指导教师申报,并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核表》;经专业教研室论证、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再由指导教师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下达给学生(有条件的专业可实行“双向”选择)。《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一经下达,学生和2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须要变更,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经教研室同意,报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批。3.工作量要求(1)设计类:独立完成一份10000字以上的设计计算说明书,折合不少于2张0#图纸的设计绘图工作量,设计计算说明书中涉及的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其外文文献不少于2篇,并要求在设计计算说明书适当位置引用(下同)。(2)研究类:独立制定详细的研究、开发或实验方案,并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开发或实验工作。撰写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论文,论文中涉及的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篇。(3)软件类:独立完成一个系统或较大系统中的一个模块设计,撰写一份10000字以上的软件设计说明书(论文)。若为电路方面的设计,应完成相关调试并提供测试结果;若为软件开发,应进行软件演示并给出结果。设计说明书(论文)中涉及的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篇。三、指导教师资格和职责1.指导教师资格(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定实际工程设计、教科研工作经历。对具备职称条件但如无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经历或未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老师,要求完成一份本专业的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并经审查合格,并协助指导一届毕业设计(论文),方可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对于不具备职称要求的青年教师,须在导师或高职教师指导下完成本专业一份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经审查合格,并协助指导一届毕业设计(论文),方可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由教师申请,教研室审核、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批。对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中学生反映强烈、不称职的指导教师,可取消其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被取消指导教师资格的老师,须重新申请、审核并获得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后,方能再次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3)在就业(实习)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且选题为就业(实习)单位实际课题的,可采用校企合作指导方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实际指导教师,本专业指导教师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协调工作。(4)指导教师与学生比一般不超过1∶10,第一次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人数不超过5人,协助指导不超过2人(占导师名额)。2.指导教师职责(1)负责选题,提交武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核表》及《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2)认真执行《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的有关规定,有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计划和详细的指导资料。(3)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耐心、细致、认真指导,3保持与学生的正常沟通交流。平均每周指导学生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并填写指导教师工作日志。(4)严格执行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规定,全面掌握和控制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与质量,及时反馈信息。(5)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的审定和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查、评阅、评审及答辩工作。(6)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和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负责省、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申报及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推荐工作。四、学生义务和责任(1)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2)认真学习《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和检查,保持与指导教师的良好沟通。(3)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指导教师报告,并按学院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课,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爱护公共财物,遵守毕业设计(论文)室的有关管理制度,保持整洁的工作环境,离开工作现场时及时关闭电源。(5)按学院规定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对毕业设计(论文)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负有保密责任,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对外交流、转让或发表。五、工作进度安排1.毕业设计(论文)准备阶段(1)第7学期第3周前,各专业教研室安排一次教研活动,讨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包括导师确定、指导人数、选题范围等)。(2)第7学期4-6周,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由导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核表》,教研室讨论、论证。(3)第7学期第7周,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完成选题审核,报教务处审批。(3)第7学期8-9周,导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专业教研室完成审核。(4)第7学期第10周,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会,安排学生与指导教师见面,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专业教研室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交系教学行政办存档,报教务处备案。(5)第7学期11周以后,在导师指导下,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调研和资料收集,为开题做准备。提前就业(实习)的学生,应提前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实施阶段。2.毕业设计(论文)实施阶段4(1)第8学期1-2周,毕业实习,可采用集中实习+技术讲座形式或由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需要安排毕业实习。(2)第8学期3-5周,调研、收集资料,进行设计方案论证,完成开题报告。(3)第8学期6-8周,设计构思、详细设计计算、实验等。(4)第8学期9-12周,设计图绘制(设计类选题)、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5)第8学期13-14周,设计图绘制(设计类选题)、设计说明书(论文)修改与完善,提交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并提出答辩申请。(6)第8学期第15周,答辩。六、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1.开题报告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后的三周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结合课题进行阐述和详细论证,指导教师须对开题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对设计方案、技术路线进行认真审查,作出开题报告是否通过的结论,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2.中期检查各专业在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监控的同时,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安排一次集中检查,对学生和导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教师指导对学生的指导情况、教学保障情况、学生任务完成情况等,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格(指导教师用表、专业自查用表等)。3.答辩资格审查(1)答辩申请。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由答辩人提出答辩申请。介绍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意义、研究内容和完成情况,并对毕业设计(论文)中的表现进行自我评价,对成果的真实性作出承诺。(2)资格审查。指导教师对答辩人提出的答辩申请和提供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进行审阅,对其答辩资格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可以参加答辩意见,并报告教研室确认。教研室书面报告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①工作量明显不足或未完成规定任务最低限度要求;②毕业设计(论文)存在原则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③属学位论文造假行为的;④无故缺席毕业设计(论文)达1/3以上;⑤答辩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情况。4.评阅与评审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之前,指导教师和评阅老师须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进行认真评阅和评审,以便在答辩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问和答辩。5.答辩(1)系成立答辩委员会,各专业按班级成立答辩小组,负责毕业答辩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各小组设组长1名,委员2-3名,秘书1名(可由委员兼任)。答辩组织安排(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组成、答辩学生名单、题目、导师、地点等)在答辩前1周报教务处备案。5(2)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均须参加答辩。每个学生答辩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其中学生汇报约10分钟,介绍选题及意义、基本内容、工作过程和成果、结论或创新点等内容。答辩小组成员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和有关专业知识提出3个以上问题,由学生正面回答,答辩秘书进行答辩记录。最后,答辩小组对选题意义、研究内容和完成情况、答辩情况给出评价和评分。(3)成绩评定。按导师(40%)、评阅老师(20%)及答辩成绩(40%)综合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分五档,各档所占比例分别为:优秀20%、良好40%、中等30%、及格及以下10%。(4)资料归档。答辩结束后,按学院统一要求对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交系资料室存放。七、其他事项1.提前就业(实习)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前就业(实习)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按《关于毕业班学生提前就业(实习)的管理规定(试行)》(武华院学字[2010]256号)执行。凡申请到就业(实习)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与就业(实习)单位签订有效“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出具就业(实习)单位实习邀请函、经“招生与就业处”认可,并办理提前就业(实习)的审批手续。①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家长同意学生提前就业(实习)的书面材料;②与就业(实习)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和就业(实习)单位的邀请函;③填写《毕业班学生提前就业(实习)审批表》;④签订《毕业班学生提前就业(实习)安全承诺书》。提前就业(实习)学生应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和部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后方可离开学校,并在答辩前约1个月返校接受设计(论文)审查和参加答辩。2.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毕业设计(论文)严格按《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中“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理工类)”规定的格式撰写,并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整理要求进行整理和
本文标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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